一种可折叠电动轮椅车的第三轮、第四轮、第五轮及第六轮行走支架机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84622阅读:228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一种可折叠电动轮椅车的第三轮、第四轮、第五轮及第六轮行走支架机构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医疗器械领域;是其老年人、肢残人专用的一种可折叠电动轮椅车第三轮、第四轮、第五轮或第六轮行走支架机构及对应特征的可折叠电动代步休闲轮椅车。
背景技术
传统观念的手动轮椅车的行走支撑并可旋转折叠的金属管双十字支架组合机构,其在制造车体座席的行走支撑并可旋转折叠的金属管双十字支架组合机构时,该金属管双十字支架组合机构的两十字铰接处分别用一根直径为Φ6mm,长约为60mm的销轴作为手动轮椅车体座席的行走支撑并可旋转折叠的金属管双十字支架组合机构的中心铰轴。加工制作时,仅需将每两支钢管中间部位钻一个通孔,且孔径取Φ6mm的正公差,然后将Φ6mm的销轴穿过钢管通孔,再用螺帽紧固,即形成了手动轮椅车体座席的行走支撑并可旋转折叠的金属管双十字支架组合机构。此种结构销轴所承受的力很小,其功能既是金属管双十字支架组合机构的定位销钉,又同时是金属管双十字支架组合机构旋转折叠的销轴。当手动轮椅车行走时,销轴与钢管孔内壁在径向仍有微小的正反向往复转动;而其折叠时,即以销轴为轴心,实现手动轮椅车金属管双十字支架组合机构的旋转折叠过程。由此可知该销轴在手动轮椅车行走及折叠中的作用。由前述可知,在前述的直径仅为Φ6.0mm,长约为60mm的金属销轴上,无法安装电动代步休闲轮椅车的动力输出系统及方向控制系统,因此,该类车亦称为可折叠式手动轮椅车。

发明内容
为了提供一种可折叠的电动代步休闲轮椅车其第三轮、第四轮、第五轮或第六轮的行走支架机构及其对应的电动代步休闲轮椅车,首先将直径为Φ1的金属管组焊件焊接在直径为Φ2的金属管轴瓦座(或轴承座)上;当把直径为Φ3mm、壁厚为amm、长为Lmm的金属管铰轴插入金属管轴瓦座或轴承座(内置轴承)的内孔后,即形成支撑电动轮椅车车体座席的可旋转折叠的金属管双十字组合支架机构;而直径为Φ3的该金属管铰轴即取代了前述的传统手动轮椅车金属管双十字支架组合机构上的销轴。当将直径为Φ3的金属管铰轴的前端或后端组装上电动轮椅第三轮、第四轮、第五轮或第六轮动力机构后,即形成可折叠电动轮椅的第三轮、第四轮、第五轮或第六轮行走支架机构。这种支架结构及用较高强度和较大直径[Φ3=20~25mm、壁厚为a=1.8~2.0mm、长为L=400~620mm]的金属管作为铰轴铰接并取代了传统的手动轮椅金属管双十字架组合机构的销轴,使该金属管铰轴成为电动轮椅动力输出系统及方向控制系统的受力支撑架主体。当电动轮椅行走时,为防止金属管铰轴在行进中与金属管轴瓦座(或内置轴承)之间形成径向转动,而使电动轮椅车动力机构行进不稳、失衡,因此,在金属管轴瓦座(或轴承座)上焊接锁紧件,在金属管铰轴上焊接(或插接)对应的锁紧件并用螺杆、螺母将前两锁紧件紧固,并用此种机械固定的方法,来保持电动代步休闲轮椅车行进时的稳定性。当电动代步休闲轮椅车需要折叠时,仅需将螺杆、螺母在锁紧件上拧下,即可恢复金属管双十字支架组合机构与金属管铰轴间的径向可回转性能;此时,电动代步休闲轮椅车体即可实现折叠的目的。
在本发明中,若轮椅车体为后两轮系结构,当沿金属管铰轴的长度L方向上,在金属管铰轴A处安装电动休闲轮椅车的动力轮机构(6)后,并由此前轮手动控制电动轮椅车的行走方向,则称为“可折叠电动休闲轮椅的第三轮行走支架机构”,此种电动休闲轮椅为三轮系前驱动型电动轮椅。
在本发明中,若轮椅车体为后三轮系结构,当沿金属管铰轴的长度L方向上,仍在金属管铰轴A处安装电动休闲轮椅的动力轮机构(6)后,并由此前轮手动控制电动休闲轮椅车的行走方向,则亦称为“可折叠电动休闲轮椅的第三轮行走支架机构”,此种电动休闲轮椅为四轮系前驱动型电动轮椅。
在本发明中,若轮椅车体为前三轮系结构,当沿金属管铰轴的长度L方向上,若在金属管铰轴B处安装电动休闲轮椅的动力轮机构(6),其行走方向由安装在金属管铰轴上的前轮手动控制,则称为“可折叠电动休闲轮椅的第四轮行走支架机构”,此种电动休闲轮椅为四轮系后驱动型电动轮椅。
在本发明中,若轮椅车体为四轮系结构,当沿金属管铰轴的长度L方向上,若仍在金属管铰轴A处安装电动休闲轮椅的动力轮机构(6),并由此前轮(15)控制电动休闲轮椅的行走方向,则称为“可折叠电动休闲轮椅的第五轮行走支架机构”,此种电动休闲轮椅为五轮系前驱动型电动轮椅。
在本发明中,若轮椅车体仍为四轮系结构,当沿金属管铰轴的长度L方向上,若仍在金属管铰轴B处安装电动休闲轮椅的动力轮机构(6),并通过固定在轮椅车前端两万向轮轮轴上的齿轮、皮带用手动控制电动休闲轮椅的行走方向,则亦可称为“可折叠电动休闲轮椅的第五轮行走支架机构”,此种电动休闲轮椅为五轮系后驱动型电动轮椅。
在本发明中,若轮椅车体为前五轮系结构,当沿金属管铰轴的长度L方向上,若仍在金属管铰轴B处安装电动休闲轮椅的动力轮机构(6),但其行走方向由安装在金属管铰轴上的前轮(15)手动控制,则称为“可折叠电动轮椅的第六轮行走支架机构”,此种电动轮椅为六轮系后驱动型电动轮椅。
在本发明中,如若在前述的三轮系前驱动型电动休闲轮椅车的后面金属管铰轴C处,再铰接一可折叠带座席的两轮轮椅车,则此时的电动休闲轮椅车亦可称为“双人可折叠电动休闲轮椅车的第五轮行走支架机构”,此种电动轮椅为五轮系前驱动型双人型电动轮椅。


图1为电动代步休闲轮椅车车体双十字支架折叠旋转组合机构;图2为可折叠电动代步休闲轮椅车的第三、四、五或第六轮行走机构及动力系统;图3为传统手动轮椅车支撑并可旋转折叠的金属管双十字支架组合机构;图4为可折叠电动代步休闲轮椅的第三轮行走支架机构,其电动系统安装在金属管铰轴(4)的A处,所以由此形成的电动轮椅为三轮系前驱动型电动轮椅;图5亦为可折叠电动代步休闲轮椅的第三轮行走支架机构;其电动系统安装在金属管铰轴(4)的A处,但由于后轮(万向轮)安装在金属管铰轴的后尾端,因此,由此形成的电动轮椅为四轮系前驱动型电动轮椅;图6为可折叠电动代步休闲轮椅的第四轮行走支架结构,因为电动系统安装在金属管铰轴(4)的B处,所以由此形成的电动轮椅为四轮系后驱动型电动休闲轮椅;图7为可折叠电动代步休闲轮椅的第五轮行走支架机构,其电动系统安装在金属管铰轴(4)的A处,因此而形成的电动轮椅为五轮系前驱动型电动休闲轮椅;图8亦为可折叠电动代步休闲轮椅的第五轮行走支架机构,但其电动系统安装在金属管铰轴(4)的B处,由此而形成的电动轮椅为五轮系后驱动型电动休闲轮椅;图9为可折叠电动轮椅的第六轮行走支架机构,因为动力系统仍然安装在金属管铰轴(4)的B处,因此,由此形成的电动轮椅为六轮系后驱动型电动轮椅;图10为双人可折叠电动轮椅的第五轮行走支架机构,因为动力系统安装在金属管铰轴(4)的A处,故由此形成的电动轮椅为五轮系前驱动双人型电动轮椅。
图中1、是直径为Φ1的金属管组焊件;2、3是直径为Φ2的金属管轴瓦座(或为焊接在内置轴承的轴承座);4是直径为Φ3的金属管铰轴;5是由件1、2、3、4组成的可旋转折叠的金属管双十字组合支架机构;6为焊接(或螺丝紧固)在件4上的动力机构;7是由件5、6共同组成的可折叠电动轮椅车的行走支架机构;8、9分别为焊接在件2、3及件4上的固定其件2、3与件4之间径向相对位置的紧固件;10、11为紧固8、9的螺杆、螺帽;12为传统轮椅车的可旋转折叠的金属管双十字支架组合机构;13为传统轮椅座席;14为传统轮椅支架12的中心销轴;15为前轮。
具体实施例方式
如图1所示,将直径为Φ1的金属管组焊件(1)焊接在直径为Φ2的金属管轴瓦座(或内置轴承的轴承座)(2)、(3)上,然后将直径为Φ3的金属管铰轴(4)插入(2)、(3)内孔,即形成电动轮椅车体十字支架折叠旋转组合机构(5)。
如图2所示,当将电动轮椅车第三、四、五或第六轮行走机构(6)安装在金属管铰轴(4)的A或B处时,即形成可折叠电动轮椅车的第三、四、五或第六轮行走支架机构(7)。
如图4所示,若轮椅车体为后两轮系结构,当沿金属管铰轴(4)的长度L方向上,在件(4)A处安装电动休闲轮椅车的动力轮机构(6)后,并由此前轮(15)手动控制电动轮椅车的行走方向,则称为“可折叠电动休闲轮椅的第三轮行走支架机构”,此种电动休闲轮椅为三轮系前驱动型电动轮椅。
如图5所示,若轮椅车体为后三轮系结构,当沿金属管铰轴(4)的长度L方向上,仍在件(4)A处安装电动休闲轮椅的动力轮机构(6)后,并由此前轮(15)手动控制电动休闲轮椅车的行走方向,则亦称为“可折叠电动休闲轮椅的第三轮行走支架机构”,此种电动休闲轮椅为四轮系前驱动型电动轮椅。
如图6所示,若轮椅车体为前三轮系结构,当沿金属管铰轴(4)的长度L方向上,若在件(4)B处安装电动休闲轮椅的动力轮机构(6),其行走方向由安装在金属管铰轴(4)上的前轮(15)手动控制,则称为“可折叠电动休闲轮椅的第四轮行走支架机构”,此种电动休闲轮椅为四轮系后驱动型电动休闲轮椅。
如图7所示,若轮椅车体为四轮系结构,当沿金属管铰轴(4)的长度L方向上,若仍在件(4)A处安装电动休闲轮椅的动力轮机构(6),并由此前轮(15)控制电动休闲轮椅的行走方向,则称为“可折叠电动休闲轮椅的第五轮行走支架机构”,此种电动休闲轮椅为五轮系前驱动型电动休闲轮椅。
如图8所示,若轮椅车体为四轮系结构,当沿金属管铰轴(4)的长度L方向上,若仍在件(4)B处安装电动休闲轮椅的动力轮机构(6),并由两前轮(16)[万向轮]通过齿轮皮带手动控制电动休闲轮椅的行走方向,则亦可称为“可折叠电动休闲轮椅的第五轮行走支架机构”,此种电动休闲轮椅为五轮系后驱动型电动休闲轮椅。
如图9所示,若轮椅车体为四轮系结构,当沿金属管铰轴(4)的长度L方向上,若仍在件(4)B处安装电动休闲轮椅的动力轮机构(6),但其行走方向由安装在金属管铰轴(4)上的前轮(15)手动控制,则称为“可折叠电动轮椅的第六轮行走支架机构”,此种电动轮椅为六轮系后驱动型电动轮椅。
如图10所示,如若在前述的三轮系前驱动型电动休闲轮椅车的后面金属管铰轴(4)C处,再铰接一可折叠带座席的两轮轮椅车,则此时的电动休闲轮椅车亦可称为“双人可折叠电动休闲轮椅车的第五轮行走支架机构”,此种电动轮椅为五轮系前驱动型双人型电动轮椅。
综前述,由于应用本技术——一种可折叠电动轮椅第三轮、第四轮、第五轮及第六轮行走支架机构及由此产生的七种性能各异的可折叠的电动代步休闲轮椅车,这种应用此支架机构的七种电动休闲轮椅车,可分别在家居、社区、医院、公园、购物中心、办公区域及其它娱乐场所,作为老年人、残疾人、病患者及特殊需要的人代步休闲专用。
权利要求
1.本发明是残疾人、老年人、病患者及特殊需要者在其头脑清醒、手臂灵活且仅为肢残或行走不利的弱势人群在家居、社区、公园、医院、购物中心、办公区域及其它娱乐场所,代步休闲用的一种可折叠电动休闲轮椅车第三轮、第四轮、第五轮及第六轮行走支架机构,其特征是A、按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折叠电动轮椅车第三轮、第四轮、第五轮及第六轮行走支架机构[7],该机构是将直径为Φ1的金属管组[1]焊接在直径为Φ2的金属管轴瓦座[2]、[3]或内置轴承[2]的轴承座[3]上;其金属管组[1]的材质可以是铝合金、也可以是冷拔钢管、不锈钢管;其金属管轴瓦座[2]、[3]的材质亦可是铝合金管或是冷拔钢管、不锈钢管。其内置轴承[2]的轴承种类可以是滚动轴承、含油轴承、含油轴瓦;B、按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折叠电动休闲轮椅车第三轮、第四轮、第五轮及第六轮行走支架机构[7],首先将金属管组[1]焊接在金属管轴瓦座[2]、[3]或内置轴承[2]的轴承座[3]上后,再将直径为Φ3的金属管铰轴[4]插入金属管轴瓦座[2]、[3]或内置轴承[2]的轴承座[3]的内孔上,即形成电动轮椅车体十字支架折叠旋转组合机构[5]。金属管铰轴[4]的材质可以是铝合金、45#钢冷拔管,也可以是不锈钢管。其直径Φ3为20~25mm,臂厚a为1.8~2.0mm之间。C、按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折叠电动休闲轮椅车第三轮、第四轮、第五轮及第六轮行走支架机构[7],其在金属管轴瓦座[2]、[3]或轴承座[3]上,焊接紧固件[8];在金属管铰轴[4]上,焊接[或插接]紧固件[9],当电动休闲轮椅车行走时,为防止金属铰轴[4]在车体行进中与金属管轴瓦座[2]、[3]或轴承座[3]之间形成径向转动,而使电动轮椅动力机构行进不稳、失衡,故将件[8]及件[9]用螺杆[10]及螺帽[11]紧固,并用此种机械方法保持电动休闲轮椅车行进的稳定性。当电动休闲轮椅车需要折叠时,仅需将螺杆[10]及螺帽[11]拧下,即可恢复其金属管铰轴[4]与金属管轴瓦座[2]、[3]或轴承座[3]之间径向可廻转性能。此时,电动休闲轮椅即可实现折叠的目的。
2.按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折叠电动休闲轮椅车第三轮、第四轮、第五轮及第六轮行走支架机构[7],沿金属管铰轴[4]的长度L方向上,当轮椅车体为后三轮系结构时见说明书附图4,若在件[4]A处安装电动轮椅的动力轮机构[6],并通过[6]手动控制电动轮椅的行走方向,这种机构称为“可折叠电动轮椅的第四轮行走支架结构”,此种电动轮椅为四轮系前驱动型电动轮椅。
3.按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折叠电动轮椅车的第三轮、第四轮、第五轮及第六轮行走支架机构,沿金属管铰轴[4]的长度L方向上,当轮椅车体坐席下仅为两轮结构时见说明书附图5,若仍在件[4]A处安装电动轮椅的动力轮机构[6],并通过此轮手动控制电动轮椅的行走方向,则这种机构亦称为“可折叠电动轮椅的第三轮行走支架机构”,此种电动轮椅为三轮系前驱动型电动轮椅。
4.按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折叠电动轮椅车的第三轮、第四轮、第五轮及第六轮行走支架机构[7],如若在前述的第3条中所述的三轮系前驱动型电动轮椅车的后面金属管铰轴[4]上见说明书附图6,再铰接一台可折叠带座席两轮轮椅车,则此时的电动轮椅车机构亦可称为“双人可折叠电动轮椅车的第五轮行走支架机构”,此种电动轮椅为五轮系前驱动双人型电动轮椅。
5.按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折叠电动轮椅车的第三轮、第四轮、第五轮及第六轮行走支架机构[7],沿金属管铰轴[4]的长度方向上,当轮椅车体为前三轮系结构见说明书附图7时,若在件[4]B轮椅车体后两轮轴心线和车体中轴线交点B处,安装电动轮椅的动力机构[6],其电动轮椅的行走方向通过安装在金属管铰轴[4]上的前轮[16]手动控制,这种机构称为“可折叠电动轮椅的第四轮行走支架机构”,此种电动轮椅为四轮系后驱动型电动轮椅。
6.按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折叠电动轮椅车的第三轮、第四轮、第五轮及第六轮行走支架机构[7],其沿金属管铰轴[4]的长度L方向上,当电动轮椅车体为四轮系结构,且其车体两前轮为万向轮结构时[见说明书附图8],若在件[4]C处安装电动轮椅的动力轮机构[6],并通过此轮手动控制电动轮椅的行走方向,这种机构称为“可折叠电动轮椅的第五轮行走支架机构”;此种电动轮椅为五轮系前驱动型电动轮椅。
7.按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折叠电动轮椅车的第三轮、第四轮、第五轮及第六轮行走支架机构[7],其沿金属管铰轴[4]的长度L方向上,当电动轮椅车体为四轮系结构时见说明书附图9,若在件[4]D处轮椅车体后两轮轴心先和车体中轴线交点D上安装电动轮椅的动力机构[6],并通过前侧轮万向轮手动控制电动轮椅的行走方向,这种机构亦称为“可折叠电动轮椅的第五轮行走支架机构”,此种电动轮椅为五轮系后驱动型电动轮椅。
8.按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折叠电动轮椅车的第三轮、第四轮、第五轮及第六轮行走支架机构[7],其沿金属铰轴管[4]的长度L方向上,当轮椅车体为四轮系结构、且其车体两前轮为万向轮结构时见说明书附图10若仍在件[4]D处安装电动轮椅的动力机构[6],但其电动轮椅的行走方向通过安装在金属管铰轴[4]上的前轮手动控制,这种机构称为“可折叠电动轮椅的第六轮行走支架机构”;此种电动轮椅为六轮系后驱动型电动轮椅。
全文摘要
本发明提供一种可折叠电动轮椅车第三、四、五或第六轮行走支架机构及对应的电动轮椅车。该机构是将直径为Φ
文档编号A61G5/00GK1418609SQ02156769
公开日2003年5月21日 申请日期2002年12月18日 优先权日2002年12月18日
发明者高禹丰 申请人:高禹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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