浓缩丸的崩解方法

文档序号:766690阅读:1655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浓缩丸的崩解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药物的制备技术,主要提出一种浓縮丸的崩解方法。
背景技术
浓縮丸一般是由中药提取浸膏和药粉组成,或直接由中药提取浸膏组成,它干燥后质地致密、坚硬,在崩解的过程中,水分不能够迅速的进入到它的内部,只能缓慢的溶解,因此崩解缓慢。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是提出一种浓縮丸的崩解方法。
本发明所提出浓縮丸的崩解方法,其崩解剂的成分及质量百分比为滑石粉 10-20%
羧甲基纤维素钠 20-30%硫酸钠 50-70%
将以上均为粉末状的成分,按比例直接混合后,在浓縮丸合坨时按合坨物料重量的5%加入混匀;以95%食用乙醇为粘合剂制丸,95%的乙醇为合坨物料重量的30%(乙醇量为重量)。
滑石粉不溶于水,有润滑作用,在崩解的时候,它能够降低浸膏之间的黏度,使丸剂迅速崩解,但如果量太大则降低药坨的可塑性,影响丸剂的成形性。羧甲基纤维素钠具有较大的吸湿性,它不溶于水,但是吸水后能够迅速膨胀,从而使浓縮丸迅速崩解。硫酸钠能够迅速的溶于水中,当在崩解过程中,它迅速的溶于水中,使浓縮丸形成许多孔洞,从而使得水能够迅速的进入到丸剂的内部,使得羧甲基纤维素钠吸水迅速的溶胀,达到快速崩解的目的。
合坨过程中使用95%乙醇(乙醇的体积浓度)是因为95%乙醇能够降低浸膏的黏度,使制成的药坨均匀但是不会过于致密,使制成的浓縮丸质地不会过于坚硬而影响崩解。使用95%的乙醇为合坨物料的30% (总计1000g合坨物料加入300g95。/。乙醇)崩解剂的用量是在生产过程中,长期摸索的结果,崩解剂量过大则造成丸剂的可塑性降低,丸形不好,影响外观,性状。崩解剂的用量过小,则达不到速崩的目的。
浓縮丸崩解时限测定《按照(中国药典)崩解时限(溶散时限)检查法》进行测定
1、 取样随机取浓縮丸6丸,装入取样袋中。
2、 调试仪器检査JJ一2000崩解仪,保证各部位扣合严密,不漏水、不漏电。吊兰筛网无破损,升降灵活无卡壳现象。加热系统正常。选用内径1.00咖网孔的吊篮。将吊篮通过上端的不锈钢轴悬挂于金属支架上,浸入1000ml烧杯中,并调节吊篮位置使其下降时筛网距烧杯底部25mm,烧杯内盛有温度为37°C ± 1°C的水,调节水位高度使吊篮上升时筛网在水面下25mm处。
3、 测定 将6粒浓縮丸分别放入吊篮的6根玻璃管中,加上挡板,调正吊篮升降速度是每分钟30次,启动崩解仪进行测定,开始计时。观察玻璃管中浓縮丸的状态,直至全部崩解并通过筛网。如有部分颗粒状物未通过筛网,但已软化或无硬心物质者,停止计时。
4、 整理实验记录,计算出6粒浓縮丸的崩解时间,求其平均值(浓縮丸的崩解时间),结果浓縮丸的崩解时间在30分钟以内。
本发明方法制备的丸剂三十分种内即能崩解,远低于药典规定的2小时。
具体实施方式
实施例1崩解剂采用下述成分及配比-滑石粉 10%羧甲基纤维素钠 20%硫酸钠 70%
将以上均为粉末状的成分,按比例直接混合后,在浓縮丸合坨时按合坨物料重量的5%加入混匀;以95%食用乙醇为粘合剂制丸,95%的乙醇为合坨物料重量的30%。结果成品丸成型良好,崩解时限为26分钟符合规定。实施例2
崩解剂采用下述成分及配比滑石粉 15%羧甲基纤维素钠25%硫酸钠 60%
将以上均为粉末状的成分,按比例直接混合后,在浓縮丸合坨时按合坨物料重量的5%加入混匀;以95%食用乙醇为粘合剂制丸,95%的乙醇为合坨物料重量的30%。结果成品丸成型良好,崩解时限为29分钟符合规定。
实施例3
崩解剂采用下述成分及配比滑石粉 20%羧甲基纤维素钠30%硫酸钠 50%
将以上均为粉末状的成分,按比例直接混合后,在浓縮丸合坨时按合坨物料重量的5%加入混匀;以95%食用乙醇为粘合剂制丸,95°/。的乙醇为合坨物料重量的30%。结果成品丸成型良好,崩解时限为25分钟符合规定。
权利要求
1、一种浓缩丸的崩解方法,其特征是本发明所提出浓缩丸的崩解方法,其崩解剂的成分及质量百分比为滑石粉10-20%,羧甲基纤维素钠20-30%,硫酸钠50-70%,将以上均为粉末状的成分,按比例直接混合后,在浓缩丸合坨时按合坨物料重量的5%加入混匀;以95%食用乙醇为粘合剂制丸,95%的乙醇为合坨物料重量的30%。
全文摘要
本发明涉及药物的制备技术,主要提出一种浓缩丸的崩解方法。本发明所提出浓缩丸的崩解方法,其崩解剂的成分及质量百分比为滑石粉10-20%,羧甲基纤维素钠20-30%,硫酸钠50-70%,将以上均为粉末状的成分,按比例直接混合后,在浓缩丸合坨时按合坨物料重量的5%加入混匀;以95%食用乙醇为粘合剂制丸,95%的乙醇为合坨物料重量的30%。本发明方法制备的丸剂三十分种内即能崩解,远低于药典规定的2小时。
文档编号A61K47/38GK101632835SQ20091006553
公开日2010年1月27日 申请日期2009年7月27日 优先权日2009年7月27日
发明者王旭照, 王朝阳, 邓占元 申请人:洛阳君山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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