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底涂层的可光致交联指甲油组合物和应用方法与流程

文档序号:14720593发布日期:2018-06-17 13:41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用于涂布指甲或假指甲和更特别是用于化妆指甲或假指甲的试剂盒,包含:

-第一可光致交联组合物,包含在生理上可接受的介质中的至少一种可光致交联化合物a),所述化合物包含至少两个(ALK)丙烯酸酯官能和至少一个羧酸官能,

-第二可光致交联组合物,包含在生理上可接受的介质中的:

●至少一种可光致交联化合物b),其包含至少一种(聚)氨基甲酸酯聚(ALK)丙烯酸酯化合物,优选聚氨基甲酸酯二(甲基)丙烯酸酯化合物,更优选聚氨基甲酸酯二甲基丙烯酸酯化合物,所述可光致交联化合物b)包含(聚)氧化烯单元,特别包含(聚)氧乙烯单元,优选包含1-100个氧化烯单元,优选5-50个氧化烯单元,且优选约8-10个氧化烯单元,优选与第一组合物中所含的相同,

●至少一种可光致交联化合物c),其包含至少两个氨基甲酸酯单元,通过与异佛尔酮二异氰酸酯类的至少一个二异氰酸酯反应得到,

●至少一种(ALK)丙烯酸酯单体,优选(甲基)丙烯酸酯单体,更优选甲基丙烯酸四氢糠酯。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试剂盒,其中所述化合物a)对应下式(I):

(I)

在式(I)中:

–R1和R2,其可以相同或不同,表示氢原子,或甲基,或下式(II)的基团:

(II)

R5表示氢原子或甲基;

–R3和R4,其可以相同或不同,表示氢原子或甲基;

–X表示对应下式(III)、(IV)、(V)、(VI)、(VII)、(VIII)、(IX)或(X)之一的基团:

m、n和o,其可以相同或不同,表示在0和10之间的整数;

(IX)

p、q、r和s,其可以相同或不同,表示在0和10之间的整数;

(X)

R6、R7和R8,其可以相同或不同,表示氢原子或羟基。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试剂盒,其中所述化合物a)对应下式(I-1):

(I-1)

在式(I-1)中,R1、R2、R3和R4如权利要求2中所定义。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试剂盒,其中式(I-1)的R3和R4是甲基。

5.根据权利要求3或4所述的试剂盒,其中式(I-1)的R1和R2表示氢原子。

6.根据权利要求2-5中任一项所述的试剂盒,其中对应式(I)的化合物a)在所述第一组合物中以相对于所述第一组合物的总固体重量大于或等于10重量%的含量存在,特别是相对于所述第一组合物的总固体重量范围为10重量%-25重量%,优选15重量%-20重量%。

7.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试剂盒,其中所述第一组合物包含至少一种可光致交联化合物b),其包含至少一种(聚)氨基甲酸酯聚(ALK)丙烯酸酯化合物,优选聚氨基甲酸酯二(甲基)丙烯酸酯化合物,更优选聚氨基甲酸酯二甲基丙烯酸酯化合物,所述可光致交联化合物b)包含(聚)氧化烯单元,特别包含(聚)氧乙烯单元,优选包含1-100个氧化烯单元,优选5-50个氧化烯单元,且优选约8-10个氧化烯单元,优选与第一组合物中所含的相同。

8.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试剂盒,其中所述化合物b)对应下式(XI):

式(XI)

在式(XI)中:

-R1、R2、R3、R4、R5和R6,其可以相同或不同,表示氢原子或C1-C10烷基链,优选氢原子或甲基,

-k和l,其可以相同或不同,在1和10之间,优选等于2,

-m在1和100之间,优选在5和50之间,优选在约8和10之间,

-n在1和10之间,优选等于1,

-X和Y,其可以相同或不同,表示C1-C20烷基或环烷基。

9.根据权利要求7或8所述的试剂盒,其中存在于所述第一组合物中的特别是对应式(XI)的化合物b)以相对于所述第一组合物的固体的总重量大于或等于20重量%的含量存在,特别是相对于所述第一组合物的总固体重量范围为25重量%-50重量%,优选30重量%-50重量%。

10.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试剂盒,其中存在于所述第二组合物中的特别是对应式(XI)的化合物b)以相对于所述第二组合物的固体的总重量大于或等于10重量%的含量存在,特别是相对于所述第二组合物的总固体重量范围为25重量%-80重量%,优选50重量%-70重量%。

11.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试剂盒,其中所述化合物c)对应下式(XIII):

式(XIII)

在式(XIII)中:

-R1、R2、R3和R4,其可以相同或不同,表示氢原子或C1-C10烷基链,优选氢原子或甲基,

-j在1和10之间,优选等于2,

A表示C1-C10烷基,或包含2-20个氨基甲酸酯单元的聚氨基甲酸酯。

12.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试剂盒,其中特别是对应式(XIII)的化合物c)在所述第二组合物中以相对于所述第二组合物的固体的总重量大于或等于5重量%的含量存在,特别是相对于所述第二组合物的总固体重量范围为10重量%-80重量%,优选15重量%-70重量%。

13.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试剂盒,其中所述第一组合物和所述第二组合物包含至少一种成膜聚合物,其优选选自聚(甲基)丙烯酸酯、多糖和衍生物,以及其混合物,优选其混合物。

14.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试剂盒,其中所述第一组合物包含至少一种成膜聚合物,其选自聚(甲基)丙烯酸酯,且优选聚(甲基)丙烯酸酯和多糖以及衍生物的混合物。

15.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试剂盒,其中所述第二组合物包含至少一种选自多糖和衍生物的成膜聚合物。

16.根据权利要求13、14或15中任一项所述的试剂盒,其中所述成膜聚合物包含至少一种对应下式(XII)的聚(甲基)丙烯酸酯:

式(XII)

在式(XII)中:

-R1、R2和R3,其可以相同或不同,表示氢原子或C1-C10烷基,R1优选表示C4-C10烷基,且R2和R3优选表示氢原子或甲基,

-x和y,其可以相同或不同,表示在1和100之间的整数,

-z表示在0和100之间的整数,

-n表示在1和1000之间的整数。

17.根据权利要求13-16中任一项所述的试剂盒,其中所述多糖和多糖衍生物选自硝化纤维素和多糖的醚和酯,特别是多糖的C2-C4醚和酯,特别选自乙酰丁酸纤维素、乙酰丙酸纤维素、乙基纤维素、乙基瓜尔胶,及其混合物,更优选选自硝化纤维素。

18.根据权利要求13-17中任一项所述的试剂盒,其中所述成膜聚合物在所述第一组合物中以相对于所述第一组合物的固体的总重量大于或等于20重量%的总含量存在,优选相对于所述第一组合物的总固体重量25重量%-40重量%。

19.根据权利要求13-18中任一项所述的试剂盒,其中所述成膜聚合物在所述第二组合物中以相对于所述第二组合物的固体的总重量大于或等于0.05重量%的总含量存在,特别是相对于所述第二组合物的总固体重量范围为0.1重量%-10重量%,优选0.2重量%-5重量%。

20.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试剂盒,其中所述第一组合物包含至少一种挥发性溶剂,优选至少一种极性挥发性溶剂,有利地选自C3-C6酯和酮及其混合物。

21.根据权利要求20所述的试剂盒,其中所述挥发性溶剂在所述第一组合物中以相对于所述组合物的总重量大于或等于30重量%的总含量存在,特别是相对于所述第一组合物的总重量范围为50重量%-70重量%。

22.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试剂盒,其中所述第一组合物和所述第二组合物包含至少一种光敏引发剂,所述光敏引发剂优选选自α-羟基酮、α-氨基酮、优选与供氢化合物组合的芳族酮、芳族α-二酮和酰基氧化膦,及其混合物,有利地选自酰基氧化膦。

23.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试剂盒,其中所述第一组合物包含至少一种(ALK)丙烯酸酯单体,优选(甲基)丙烯酸酯单体,更优选甲基丙烯酸四氢糠酯。

24.根据前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试剂盒,其中所述(ALK)丙烯酸酯单体在所述第一组合物中以相对于所述第一组合物的固体的总重量大于或等于0.1重量%的总含量存在,特别是相对于所述第一组合物的总固体重量范围为0.2重量%-10重量%,优选0.5重量%-5重量%。

25.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试剂盒,其中所述(ALK)丙烯酸酯单体在所述第二组合物中以相对于所述第二组合物的固体的总重量大于或等于2重量%的总含量存在,特别是相对于所述第二组合物的总固体重量范围为5重量%-40重量%,优选10重量%-30重量%。

26.用于涂布指甲和/或假指甲,特别是用于化妆和/或护理指甲和/或假指甲的方法,包括至少以下步骤:

A)向指甲或假指甲施加根据权利要求1-24中任一项所述的试剂盒的第一可光致交联组合物,经由其使由所述第一可光致交联组合物的至少一种涂层组成的涂层沉积,

B)使步骤A)结束时得到的涂布的指甲或假指甲暴露于UV或可见光辐射,

C)向步骤A)和B)所得的第一涂层施加根据权利要求1-24中任一项所述的试剂盒的第二组合物,经由其使由所述第二组合物的至少一种涂层组成的第二涂层沉积,

D)使步骤C)结束时得到的涂布的指甲或假指甲暴露于UV或可见光辐射。

27.用于涂布指甲和/或假指甲,特别是用于化妆和/或护理指甲和/或假指甲的方法,包括至少以下步骤:

A)向指甲或假指甲施加根据权利要求1-24中任一项所述的试剂盒的第一可光致交联组合物,经由其使由所述第一可光致交联组合物的至少一种涂层组成的涂层沉积,

B)使步骤A)结束时得到的涂布的指甲或假指甲暴露于UV或可见光辐射,

C)向步骤A)和B)所得的第一涂层施加根据权利要求1-24中任一项所述的试剂盒的第二组合物,经由其使由所述第二组合物的至少一种涂层组成的第二涂层沉积,

D)使步骤C)结束时得到的涂布的指甲或假指甲暴露于UV或可见光辐射,

E)向步骤C)和D)所得的第二涂层施加与所述第一组合物和所述第二组合物不同的第三组合物,经由其使由所述第三组合物的至少一种涂层组成的第三涂层沉积,

F)使步骤E)结束时得到的涂布的指甲或假指甲暴露于UV或可见光辐射。

28.根据权利要求27所述的用于涂布指甲和/或假指甲的方法,其中当施加第三组合物的第三涂层时,作为第二涂层施加的第二组合物包含至少一种着色剂。

29.根据权利要求27或28所述的用于涂布指甲和/或假指甲的方法,其中重复步骤C)和D)总计两次,所述第二组合物第一次施加并暴露于UV或可见光辐射,然后第二次施加并暴露于UV或可见光辐射,步骤A)和B),如E)和F),优选仅分别进行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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