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脚轮锁定装置的治疗车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615276阅读:1063来源:国知局
带脚轮锁定装置的治疗车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是一种带脚轮锁定装置的治疗车,属于医疗器械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如今治疗车在医院使用比较频繁,治疗车上通常都放有医疗器械、药瓶等各类物品,由于治疗车的脚轮不带锁定功能,当治疗车停在倾斜的地面或受到外力冲击时容易移动,从而可能造成治疗车上的物品损坏,因此,有必要研制一种带脚轮锁定装置的治疗车,以解决上述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有鉴于此,本实用新型目的是提供一种带脚轮锁定装置的治疗车,能够方便地对脚轮进行锁定,从而防止治疗车移动。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通过如下的技术方案来实现:一种带脚轮锁定装置的治疗车,包括车体和脚轮,所述脚轮包括支架和设置在所述支架下端的轮子,还包括安装在至少一个脚轮上的脚轮锁定装置,所述脚轮锁定装置包括套装在所述轮子上的定位套和安装在支架上的锁定杆,所述定位套上开有多个定位槽,所述锁定杆可插入所述定位槽中以实现对轮子的旋转锁定。

进一步地,所述脚轮锁定装置还包括安装在支架上的对锁定杆起导向与定位作用的导向套,所述导向套上开有定位孔,锁定杆上开有用以安装压簧和滚珠的安装孔;锁定杆沿导向套轴向方向移动过程中,在压簧的作用下,所述滚珠的一部分可以从定位孔伸出至导向套外,从而实现对锁定杆的定位。

进一步地,在导向套上沿其轴线方向开有导向槽,锁定杆移动过程中,滚珠在所述导向槽内移动。

进一步地,所述导向套安装在支架的上端,所述定位槽设置在定位套的周面上。

进一步地,在锁定杆的上端设置有拉环。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的带脚轮锁定装置的治疗车,包括车体和脚轮,所述脚轮包括支架和设置在所述支架下端的轮子,还包括安装在至少一个脚轮上的脚轮锁定装置,所述脚轮锁定装置包括套装在所述轮子上的定位套和安装在支架上的锁定杆,所述定位套上开有多个定位槽,所述锁定杆可插入所述定位槽中以实现对轮子的旋转锁定,从而使得治疗车停在倾斜的地面或受到外力冲击时不容易移动,避免了对治疗车上的物品造成损坏。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脚轮锁定装置安装在脚轮上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图2中的A部放大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的脚轮锁定装置的导向套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请参阅图1-4,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带脚轮锁定装置3的治疗车,包括车体1和脚轮2;所述脚轮2为万向轮,其包括支架22和设置在所述支架22下端的轮子21;还包括安装在至少一个脚轮2上的脚轮锁定装置3,所述脚轮锁定装置3包括套装在所述轮子21上的定位套31和安装在支架22上的锁定杆32,所述定位套31由塑料制成,其上开有多个定位槽31a,当需要对轮子21进行锁定时,所述锁定杆32可插入所述定位槽31a中,从而实现对轮子21的旋转锁定,进而使得治疗车停在倾斜的地面或受到外力冲击时不容易移动,避免了对治疗车上的物品造成损坏;锁定杆32插入定位槽31a的一端成锥台形,这样方便年插入定位槽31a中。

由于锁定杆32安装是可移动地安装在支架22上,为了方便锁定杆32地移动与不工作时的固定,如图2、3所示,在支架22上还安装有对锁定杆32起导向与定位作用的导向套33,所述导向套33上开有定位孔33a,锁定杆32上开有用以安装压簧34和滚珠35的安装孔32a,所述滚珠35的直径大于定位孔33a的直径;锁定杆32沿导向套33轴向方向移动过程中,在压簧34的作用下,所述滚珠35的一部分可以从定位孔33a伸出至导向套33外,从而限制锁定杆32的移动,进而当锁定杆32不需要伸出对轮子21进行锁定时,可以将锁定杆32固定住。为了防止滚珠35随锁定杆32移动过程中不能准确地伸出定位孔33a进行定位,在导向套33上沿其轴线方向开有导向槽33b,锁定杆32移动过程中,滚珠35在所述导向槽33b内移动。

为了方便医护人员的操作,将导向套33安装在支架22的上端,同时定位槽31a均匀设置在定位套31的周面上,另外在锁定杆32的上端设置有拉环36,拉环36可以方便医护人员向上拉动锁定杆32。

具体使用方法:当治疗车停在倾斜的地面或为避免受到意外冲击而滑动时,医护人员调整好轮子21的位置,将锁定杆32对准定位槽31a,然后压下锁定杆32,使锁定杆32的下端位于定位槽31a内,从而实现对轮子21的锁定;当医护人员需要移动治疗车时,向上提起锁定杆32,使滚珠35沿导向槽33b滑动至其一部分从定位孔33a伸出至导向套33外,从而将锁定杆32固定在导向套33上。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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