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升主动脉支架移植物,其特征在于,包括:
支架;
至少部分覆盖所述支架的覆盖体;
用于重建主动脉瓣的瓣叶,所述瓣叶设置在所述支架的近心端并且与所述覆盖体和支架连接。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升主动脉支架移植物,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包括适于植入至升主动脉的主支架和位于主支架的远心端的适于植入至分支动脉的第一分支架。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升主动脉支架移植物,其特征在于,所述主支架的长度为35-155mm。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升主动脉支架移植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分支架的长度为45-105mm。
5.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升主动脉支架移植物,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升主动脉支架移植物径向扩展的状态下,所述主支架呈大致筒状且其近心端的直径为22-48mm,远心端的直径为30-50mm。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升主动脉支架移植物,其特征在于,所述主支架的直径沿其轴向从其近心端至远心端先逐渐变大然后逐渐变小,其中,最大直径为28-50mm。
7.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升主动脉支架移植物,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升主动脉支架移植物径向扩展的状态下,所述第一分支架呈大致筒状且其近心端的直径为6-16mm,远心端的直径为10-26mm。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升主动脉支架移植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分支架的直径沿其轴向从其近心端至远心端逐渐变大。
9.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升主动脉支架移植物,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升主动脉支架移植物径向扩展的状态下,所述第一分支架的近心端的直径与所述主支架的远心端的直径之比为1:1-1:6。
10.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升主动脉支架移植物,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还包括与所述第一分支架相邻且适于朝向或进入主动脉弓的第二分支架。
11.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升主动脉支架移植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分支架的长度为40-80mm。
12.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升主动脉支架移植物,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升主动脉支架移植物径向扩展的状态下,所述第二分支架呈大致筒状且其近心端的直径为25-42mm,远心端的直径为25-50mm。
13.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升主动脉支架移植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分支架的直径沿其轴向从其近心端至远心端逐渐变大。
14.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升主动脉支架移植物,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升主动脉支架移植物径向扩展的状态下,所述第二分支架的近心端的直径与所述主支架的远心端的直径之比为1:4-1:1。
1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升主动脉支架移植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瓣叶在所述支架的内部,缝合在所述支架和覆盖体上。
16.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升主动脉支架移植物,其特征在于,靠近所述主支架的近心端具有两个适于对准两个冠状动脉开口的开窗。
17.如权利要求16所述的升主动脉支架移植物,其特征在于,所述开窗的近心缘设置在距所述主支架的近心端5-50mm处。
18.如权利要求16所述的升主动脉支架移植物,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开窗的水平方向上相对的边缘分别设有适于在植入所述升主动脉支架移植物的过程中用于对位的标记。
19.如权利要求18所述的升主动脉支架移植物,其特征在于,在所述主支架的中段部分和靠近远心端的部分中的至少一个中,在水平方向上相对的两侧分别设有适于在植入所述升主动脉支架移植物的过程中用于对位的标记。
2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升主动脉支架移植物,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升主动脉支架移植物径向扩展的状态下,所述升主动脉支架移植物靠近近心端的一段呈鼓型。
21.如权利要求20所述的升主动脉支架移植物,其特征在于,所述鼓型的近心缘距离支架移植物近心端0-50mm。
22.如权利要求20所述的升主动脉支架移植物,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升主动脉支架移植物径向扩展的状态下,所述鼓型的高度为10-30mm,并且,该鼓型沿所述支架的径向突出的最大突出量为3-15mm。
2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升主动脉支架移植物,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内支架;
所述第一分支架的一部分和所述内支架并排设置在所述主支架内,所述内支架的远心端与所述主支架的远心端大致在一个平面内,或所述内支架的远心端超出所述主支架的远心端;并且,在所述主支架的远心端,所述第一分支架的外周、所述内支架的外周与所述主支架的内周之间的空隙通过密封体密封。
2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升主动脉支架移植物,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升主动脉支架移植物径向扩展的状态下,该支架移植物的近心端外表面为喇叭状结构。
25.如权利要求24所述的升主动脉支架移植物,其特征在于,所述喇叭状结构的近心端距离所述瓣叶的近心缘为0-40mm,并且,该喇叭状结构的近心端的口径为22-48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