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疗猪瘟的中药组合物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9442186阅读:301来源:国知局
治疗猪瘟的中药组合物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涉及治疗猪瘟的中药组合物,属于猪病防治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0002]猪肉是人们喜爱食用的肉类食品,是人类的营养来源之一,我国养猪户数量多,分布广泛。猪瘟是由猪瘟病毒引起的一种急性或慢性、热性和高度接触性传染病,临床以急性出血和发热为主要特征,死亡率极高。
[0003]病原:猪痕病毒(CSFV)属黄病毒科痕病毒属。尽管猪痕病变异株不少,不同毒株间存在显著抗原差异,但都属于同一血清型。猪瘟病毒野毒株毒力差异很大,有强、中、低、无毒株以及持续感染毒株之分,强毒株引起死亡率高的急性猪瘟,中毒株一般产生亚急性或慢性感染,低毒力猪温病毒可感染胎儿引起轻微临诊症状或亚临诊感染,但胚胎感染或初生猪感染可导致免疫失败或死亡。中等毒力毒株感染的后果部分取决于年龄、免疫能力和营养状况等宿主因素,而强毒株或低毒株感染,宿主因素仅起很小作用。无毒力株能引起高度病毒血症,但不表现任体力临诊症状,呈持续感染。
[0004]症状与病变。根据临诊特征,可分为急性、慢性和迟发性3种类型。无论哪种类型,其发病率、病死率都在90%以上。
[0005]急性猪瘟初期临床症状包括食欲减退、精神不振、结膜炎、呼吸困难、便秘或下痢;慢性病例与之相似,只是维持2-3个月后才会死亡。猪瘟的常见症状是高热,体温高于40°C,成年猪体温一般39.5°C左右;仔猪常常扎堆在某个角落,仔猪表现的临床症状比成年猪明显;母猪感染可导致流产和死胎,猪瘟病毒可穿过胎盘感染胎金和,母猪怀孕50-70天时被感染能导致仔猪持续性病毒血症,仔猪出生后初期表现正常,之后逐渐消瘦或发生先天性震颤,即迟发性猪瘟。
[0006]急性病例病理变化大多见出血、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皮肤、淋巴结、喉头、膀胱、肾脏及回盲姅出现淤点或淤斑;脾脏边缘梗死,淋巴结或扁桃体肿胀和出血。慢性病例在盲肠或大肠发生纽扣样溃疡及淋巴组织病变。先天性猪瘟可导致流产、胎儿木乃伊化、死胎或先天性畸形。
[0007]目前,农民常用含氟苯尼考、青蒿素为主要成份的“复方青蒿素琥珀酯”治疗,效果差。

【发明内容】

[0008]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治疗猪瘟的中药组合物,能治疗猪瘟病,解决了目前市场上出售的药物疗效差的问题。
[0009]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治疗猪瘟的中药组合物,各组份重量为:雄黄2克、明矾3克、大蒜50克、朱砂2克,共捣烂加温开水过滤,滤液灌猪,连喂3-5天,治愈率达80%以上。
[0010]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该组合物易配制,效果好,能有效地防治猪瘟病。
【具体实施方式】
[0011]下面通过具体实施例对本发明的方法作进一步描述,以助于理解本发明的内容。
[0012]实施例一,用药三天,地点:广西宜州市怀远镇北斗村岭坪屯,饲养32头猪,平均每头约有28公斤。2014年4月8日中午I时喂食,发现有19头猪没有食欲,精神不振,通过进一步观察,发现这11头猪还伴有呼吸困难,眼结膜充血,经诊断,确认这11头猪患上了猪瘟病,于是饲养员把这11头患猪瘟病的猪和健康猪进行隔离,然后每次配制的比例为:雄黄2克、明矾3克、大蒜50克、朱砂2克,共捣烂加1000克温开水过滤,滤液灌猪,每头猪每次喂服100克药液,每天早晚各一次,连喂3天,4月12日观察,有9头病情好转,治愈率达 82%。
[0013]实施例二,用药五天,地点:广西宜州市怀远镇谭村村塄底屯兰宏,饲养68头猪,平均每头30有公斤。2014年3月28日发现有23头猪精神不振,食欲大减,且还伴有呼吸困难,眼结膜充血,经诊断,确认这23头猪患上了猪瘟病,把这23头患猪瘟病的猪和健康猪进行隔离,然后取:雄黄4克、明矾6克、大蒜100克、朱砂4克,共捣烂加2000克温开水过滤,滤液灌猪,每头猪每次喂服100克药液,每天早晚各一次,药液不够时照此比例再配制,连喂5天,第6天观察,有20头病情好转,治愈率达86.9%。
[0014]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不局限于本实施例,凡是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通过本发明权利要求书及说明书的内容及其描述,能推导出可想而知、显而易见的变化,仍属于本发明的保护范围。
【主权项】
1.治疗猪瘟的中药组合物,其特征在于,各组份重量为:雄黄2克、明矾3克、大蒜50克、朱砂2克,共捣烂加温开水1000克过滤,滤液灌猪,连喂3-5天。
【专利摘要】本发明公布了治疗猪瘟的中药组合物,属于猪病防治技术领域,该组合物各成份重量比为:雄黄2克、明矾3克、大蒜50克、朱砂2克,共捣烂加开水过滤,滤液灌猪,连喂3-5天,治愈率达80%。
【IPC分类】A61K36/8962, A61K33/28, A61K31/14, A61K33/36, A61K33/06
【公开号】CN105194244
【申请号】CN201510779784
【发明人】覃谟勋
【申请人】覃谟勋
【公开日】2015年12月30日
【申请日】2015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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