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蒸汽蒸煮器的壳体和该电蒸汽蒸煮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22992阅读:154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电蒸汽蒸煮器的壳体和该电蒸汽蒸煮器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蒸汽式电烹饪设备的技术领域,该蒸汽式电烹饪设备包括至少部分地透明和/或半透明的水容器。本实用新型尤其涉及分层电蒸汽蒸煮器,该分层电蒸汽蒸煮器包括设置在加热基部上的多个叠置的蒸煮容器,该加热基部包括水容器。
背景技术
文献EP1449468公开了一种电蒸汽蒸煮器,其中,照明装置用于至少部分地给水容器的透明或半透明部照明。然而,该文献未具体考虑针对使用不同蒸煮程序的布置。

实用新型内容本实用新型的一个目的是提供一种使用不同蒸煮程序的使用简单的电蒸汽蒸煮器的壳体。本实用新型的另一目的是提供一种使用不同蒸煮程序的使用简单的电蒸汽蒸煮器。
上述这些目的是使用这样一种电蒸汽蒸煮器的壳体来实现的,所述壳体包括 与加热机构相连的水容器,水容器具有至少一个透明和/或半透明侧部;第一照明装置,其用于至少部分地给水容器照明,所述壳体包括控制装置,控制装置至少具有使用第一照明装置的第一工作配置和使用第二照明装置的第二工作配置,第二照明装置用于至少部分地给水容器照明,第一照明装置的照明颜色不同于第二照明装置的照明颜色。控制装置包括控制部件,控制部件用于选择蒸煮程序,并且水容器由与所选择的蒸煮程序相对应的一个或多个照明装置照明。这样获得的水容器的照明对应于所选择的蒸煮程序并形成供使用者用的视觉校正指示器。减少了食物蒸煮不充分或过度的危险,因为使用者可以更容易地实现的是,所选择的蒸煮程序完全对应于所考虑的蒸煮程序,由水容器的一个或多个照明部形成的视觉校正指示器是特别良好可见的。优选地,透明和/或半透明部分具有空间,该空间在水容器的外侧壁和内侧壁之间延伸,第一和第二照明装置布置在该空间内。该布置允许简化照明装置的安置。另外优选地,为了获得水容器的更好照明,光散射壁布置在内侧壁与第一和第二照明装置之间。优选地,为了获得水容器的更好照明,第一照明装置和第二照明装置各自使用多个照明部件。根据一个优选实施方式,所述照明部件是串联安装的。根据一个优选实施方式,第一照明装置和第二照明装置各自使用至少一个电致发光二极管类型的照明部件。该类型的照明部件具有紧凑结构并且使用简单。另外优选地,第一照明装置的照明部件或照明部件中的至少一个和第二照明装置的照明部件或照明部件中的至少一个属于至少一个RGB型的三基色电致发光二极管。RGB型的三基色电致发光二极管包括三个独立构件,该三个独立构件各自提供一种不同的照明颜色。该类型的照明部件具有非常紧凑的结构。优选地,控制装置具有使用第三照明装置的第三工作配置,第三照明装置用于至少部分地给水容器照明,第三照明装置的照明颜色不同于第一照明装置的照明颜色和第二照明装置的照明颜色。另外优选地,第三照明装置使用至少一个电致发光二极管类型的照明部件。另外优选地,第一照明装置的照明部件或照明部件中的至少一个、第二照明装置的照明部件或照明部件中的至少一个、以及第三照明装置的照明部件或照明部件中的至少一个属于至少一个RGB型的三基色电致发光二极管。还优选地,控制装置具有使用第一照明装置和第二照明装置的第四工作配置。还优选地,控制装置具有使用功率减小的第二照明装置和功率减小的第三照明装置的第五工作配置。还优选地,控制装置具有使用满功率的第二照明装置和满功率的第三照明装置的第六工作配置。这些布置允许使用更多的工作程序,而不增加照明装置的数量。根据一种允许非常直观地使用设备的优选实施方式,控制部件能够占据多个位置,多个位置各自对应于所述工作配置中的一个,控制装置包括彩色指示器,彩色指示器各自指示控制部件的位置中的一个,彩色指示器的各自的颜色对应于水容器的由工作配置限定的照明颜色,工作配置通过控制部件的位置来选择。该布置便于存储在水容器的控制配置和照明颜色之间的关联。还优选地,当与所选择的工作配置相关联的蒸煮程序完成时,水容器的照明中断。还优选地,当与所选择的工作配置相关联的蒸煮程序完成并已选择了保温时,水容器的照明以断续方式继续。上述目的也是使用这样一种电蒸汽蒸煮器来实现的,所述电蒸汽蒸煮器包括壳体,壳体包括与加热机构相连的水容器;和至少一个蒸煮容器,其中,该壳体与上述特征中的至少一个壳体相同。

通过研究附图所示的以并非限定性示例表示的实施例,将更好地了解本实用新型,在附图中图1是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包括壳体的电蒸汽蒸煮器的分解图;图2是图1所示的壳体的横剖面正视图;图3是图1和图2所示的壳体的纵剖面正视图;图4是图1和图2所示的壳体的立体俯视图,其中,壳体的上壁已取下;图5是图4所示的壳体的一部分的放大图,示出照明装置。图6是图1至图5所示的壳体的控制面板的图;图7示出在图1至图6所示的壳体内安装的照明装置的电路的一部分;图8示出可以在图1所示的电蒸汽蒸煮器的蒸煮碗中的一个内使用的蒸煮附件。
具体实施方式
图1所示的电烹饪设备是电蒸汽蒸煮器,该电蒸汽蒸煮器包括壳体1,壳体I包括与加热机构9相连的水容器2,加热机构9用于使放置在水容器内的水蒸发。壳体I承载汁回收盒3,在汁回收盒3上安装有三个蒸煮容器4、5、6和盖7。用于各分离部分的蒸煮的蒸煮附件8可以设置在蒸煮容器4、5、6中的一个内。叠置的蒸煮容器4、5、6在底部被穿孔。如图2和图3更好所示,壳体I包括基部10,基部10承载箍11,在箍11上安装有上凹件12,上凹件12形成水容器2。上凹件12具有底部20,底部20具有开口,在该开口内安装有加热接触块24,加热接触片24形成加热机构9。上凹件12具有内侧壁21,内侧壁21从底部20上升到壳体I的上边缘13。上凹件12具有外侧壁22,外侧壁22在上边缘13和箍11之间延伸。外侧壁22是环形的并在内侧壁21的整个圆周上围绕内侧壁21。壳体I包括控制装置14,如图4和图6更好所示。控制装置14主要布置在箍11上。控制装置14包括控制部件19,控制部件19用于选择蒸煮程序。控制装置14优选地具有微控制器,该微控制器承载选择器,该选择器由控制部件19起动。在图示的实施例中,控制部件19由线性游标40形成,线性游标40能够与对应于6个蒸煮程序的6个象形符号41a、41b、41c、41d、41e、41f相对。象形符号41a、41b、41c、41d、41e、41f设置在上凹件12的外侧壁22上。控制装置14包括与两个调节键43、44配合的显示器42,该两个调节键43、44用于调低或调高在显示器42上指示的蒸煮时间。控制装置14包括解冻键45、保温键46以及起动/停止键47。微控制器根据通过控制部件19所选择的蒸煮程序管理加热机构9的供电,在必要时考虑起动解冻键45和/或保温键46。箍11的高度和外侧壁22的高度不是均匀的。如图1至图4所示,箍11在控制装置14的一侧具有不大的高度。相应地,外侧壁22的高度在控制装置14的一侧较大。上凹件12优选地使用透明和/或半透明材料制成,例如由半透明聚丙烯之类的塑料制成。因此,水容器2具有至少一个透明和/或半透明侧部23。更具体地,在图示的实施例中,透明和/或半透明侧部23是环形的并在水容器2的整个上部上延伸。透明和/或半透明侧部23具有空间26,空间26在水容器2的外侧壁22和内侧壁21之间延伸。如图2和图3所示,空间26在内侧壁21和箍11以及基部10之间延伸。壳体I包括多个照明装置15a、15b、15c,多个照明装置15a、15b、15c用于至少部分地给水容器2照明。第一照明装置15a的照明颜色不同于第二照明装置15b的照明颜色。第三照明装置15c的照明颜色不同于第一照明装置15a的照明颜色和第二照明装置15b的照明颜色。第一照明装置15a的照明颜色例如是蓝色,第二照明装置15b的照明颜色例如是红色,第三照明装置15c的照明颜色例如是绿色。在图示的实施例中,第一照明装置15a、第二照明装置15b以及第三照明装置15c布置在空间26内,空间26在由外侧壁22和内侧壁21的上部限定的双壁的内部延伸。根据一个优选实施方式,第一照明装置15a、第二照明装置15b以及第三照明装置15c各自使用至少一个电致发光二极管类型的照明部件16,即LED。根据一个优选实施方式,第一照明装置15a的照明部件16或照明部件16中的至少一个、第二照明装置15b的照明部件16或照明部件16中的至少一个、以及第三照明装置15c的照明部件16或照明部件中的至少一个属于至少一个RGB型的三基色电致发光二极管17,即RGB LED。RGB型的三基色电致发光二极管17包括三个以独立方式被供电的LED型的独立构件,该三个独立构件各自提供不同的照明颜色,即红色、绿色、蓝色。为了获得水容器2的更好照明,第一照明装置15a、第二照明装置15b以及第三照明装置15c各自使用多个照明部件16。在图示的实施例中,第一照明装置15a、第二照明装置15b以及第三照明装置15c各自使用三个照明部件16,如图5更好所示。如图4更好所示,照明装置15a、15b、15c相对于控制装置14侧向安装在箍11上的高度减小的区域内。光散射壁25在照明装置15a、15b、15c的后面侧向上升。光散射壁25与外侧壁22隔一段距离内曲。光散射壁25布置在内侧壁21和照明装置15a、15b、15c之间。光散射壁25来自于箍11并使用不透明材料,例如ABS之类的塑料制成。如图7所示,各颜色的照明部件16串联安装。为了调整各颜色的发光强度,电阻18与照明部件16串联安装。控制装置14至少具有使用第一照明装置15a的第一工作配置,第一照明装置15a用于使用蓝色至少部分地给水容器2照明。第一工作配置对应于与象形符号41a相对的游标40的位置并与鱼蒸煮程序相关,鱼蒸煮程序具有15分钟的预编程加热持续时间。在第一工作配置中,第一照明装置15a以满功率被供电,第二照明装置15b和第三照明装置15c不被供电。控制装置14具有使用第二照明装置15b的第二工作配置,第二照明装置15b用于使用红色至少部分地给水容器2照明。第二工作配置对应于与象形符号41f相对的游标40的位置并与甜点蒸煮程序相关,甜点蒸煮程序具有17分钟的预编程加热持续时间。如果需要,可以使用蒸煮附件8来实现分为多份的甜食。在第二工作配置中,第二照明装置15b以满功率被供电,第一照明装置15a和第三照明装置15c不被供电。控制装置14具有使用第三照明装置15c的第三工作配置,第三照明装置15c用于使用绿色至少部分地给水容器2照明。第三工作配置对应于与象形符号41c相对的游标40的位置并与诸如土豆的含淀粉物的蒸煮程序相关,含淀粉物蒸煮程序具有30分钟的预编程加热持续时间。在第三工作配置中,第三照明装置15c以满功率被供电,第一照明装置15a和第二照明装置15b不被供电。控制装置14具有使用第一照明装置15a和第二照明装置15b的第四工作配置,用于使用紫色至少部分地给水容器2照明。第四工作配置对应于与象形符号41d相对的游标40的位置并与诸如鸡肉的肉类的蒸煮程序相关,肉类蒸煮程序具有35分钟的预编程加热持续时间。在第四工作配置中,第一照明装置15a和第二照明装置以满功率被供电,第三照明装置15c不被供电。控制装置14具有使用第二照明装置15a和第三照明装置15c的第五工作配置和第六工作配置,用于分别使用黄色和橙色至少部分地给水容器2照明。第五工作配置对应于与象形符号41e相对的游标40的位置并与大米和谷物的蒸煮程序相关,大米和谷物蒸煮程序具有40分钟的预编程加热持续时间。在第五工作配置中,第一照明装置15a不被供电,第二照明装置和第三照明装置分别以减小的功率被供电,即第二照明装置15b以功率的四分之三被供电且第三照明装置15c以功率的一半被供电。[0055]第六工作配置对应于与象形符号41b相对的游标40的位置并与诸如胡萝卜的蔬菜的蒸煮程序相关,蔬菜蒸煮程序具有35分钟的预编程加热持续时间。在第六工作配置中,第一照明装置15a不被供电,第二照明装置以满功率被供电,第三照明装置15c以与满功率的四分之一对应的减小的功率被供电,用于获得橙色的照明。以减小的功率的供电尤其可以通过满功率供电和无供电的交替来实现,满功率供电和无供电的累积持续时间是以充分小的方式来选择的,以避免照明部件16的闪烁现象。替代地,减小的功率的供电可以通过将比用于满功率供电的电流小的电流传送到相关的一个或多个照明部件内来实现。控制部件19能够占据多个位置,多个位置各自对应于上述工作配置中的一个。控制装置14包括彩色指示器49,彩色指示器49各自指示控制部件19的位置中的一个。彩色指示器49的各自的颜色对应于水容器2的由工作配置限定的照明颜色,工作配置是按照控制部件19的位置来选择的。彩色指示器49优选地由象形符号41a、41b、41C、41d、41e、41f形成。微控制器根据通过控制部件19的位置所选择的工作配置,管理第一照明装置15a和/或第二照明装置15b和/或第三照明装置15c的供电,在必要时考虑起动解冻键45和/或保温键46。根据本实用新型的电蒸煮设备按以下方式工作和使用。使用者通过将控制部件19放置在象形符号41a、41b、41c、41d、41e、41f中的一个的对面来选择蒸煮程序。如果需要,使用者使用调节键43、44调高和/或调低蒸煮时间。使用者可以将设备构造成通过按下解冻键45来用于速冻食物。与所选择的程序对应的蒸煮持续时间延长例如十来分钟。当使用者按下起动/停止键47时,加热机构9被供电并将盛装在水容器2内的水烧到沸腾,并且水容器2由与所选择的蒸煮程序对应的一个或多个照明装置15a、15b、15c照明。水容器2的照明颜色对应于所选择的蒸煮程序的象形符号41a、41b、41c、41d、41e、41f的颜色。使用者可借助于与蒸煮程序相关联的、由彩色指示器49限定的颜色的存储,更容易地查觉蒸煮程序的错误选择。优选地,至少某些颜色被选择用于以非常直观的方式表示由对应蒸煮程序所涉及的食物。因此,使用者可以更容易地存储其它颜色。当与所选择的工作配置相关联的蒸煮程序完成时,水容器2的照明中断。使用者可以将设备构造成通过按下保温键46来实现食物在蒸煮后的保温。保温的最大持续时间例如是一小时。优选地,在保温配置方面,平均加热功率减少,加热机构9可以例如以断续方式被供电。根据一个优选实施方式,当选择了保温时,当与所选择的工作配置相关联的蒸煮程序完成时,水容器2的照明以断续方式继续。水容器2的照明可以例如包括一系列的满功率照明阶段,随后是功率递减的照明阶段和功率递增的照明阶段,用于在2秒至5秒的期间恢复满功率。作为变型例,照明部件16不必属于一个或多个RGB型的三基色电致发光二极管,也可以考虑单色电致发光二极管。作为变型例,照明装置15a、15b、15c不必使用电致发光二极管型的照明部件16。还可以考虑氖灯型的照明部件。作为变型例,照明装置15a、15b、15c不必使用彩色照明部件16。照明装置15a、15b、15c可以使用相同颜色例如白色的照明部件16,各照明装置包括与照明部件16相配合的滤色器。作为变型例,控制部件19不必由线性游标形成,而可以特别是由旋转钮或者具有机械键或灵敏键的键盘形成,各键优选地对应于控制装置的控制配置中的一个。作为变型例,加热机构9可以包括多个加热元件。作为变型例,控制装置14可以具有与水容器2的照明颜色对应的数量在两个和八个之间的彩色指示器,并优选地具有与水容器2的照明颜色对应的数量在三个和六个之间的彩色指示器。作为变型例,蒸煮容器4可以直接放置在壳体I上。电蒸汽蒸煮器不必包括设置在壳体I上的汁回收盒3。作为变型例,电蒸汽蒸煮器不必包括多个叠置的蒸煮容器4、5、6。电蒸汽蒸煮器尤其可以包括单个蒸煮碗或者容纳在壳体I内的一个或多个蒸煮碗。作为变型例,水容器2的一个或多个透明和/或半透明侧部不必使用塑料制成,而可以特别是使用玻璃制成。本实用新型并不限定于上述的实施例及其变型例,而是包括在权利要求范围内的
诸多变更。
权利要求1.一种电蒸汽蒸煮器的壳体(I),所述壳体(I)包括与加热机构(9)相连的水容器(2),所述水容器(2)具有至少一个透明和/或半透明侧部(23);第一照明装置(15a),其用于至少部分地给所述水容器(2 )照明,所述壳体(I)包括控制装置(14 ),所述控制装置(14 ) 至少具有使用所述第一照明装置(15a)的第一工作配置和使用第二照明装置(15b)的第二工作配置,所述第二照明装置(15b)用于至少部分地给所述水容器(2)照明,所述第一照明装置(15a)的照明颜色不同于所述第二照明装置(15b)的照明颜色,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装置(14)包括控制部件(19),所述控制部件(19)用于选择蒸煮程序,并且所述水容器(2) 由与所选择的所述蒸煮程序相对应的一个或多个照明装置(15a、15b)照明。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蒸汽蒸煮器的壳体(I),其特征在于,所述透明和/或半透明部分(23)具有空间(26),所述空间(26)在所述水容器(2)的外侧壁(22)和内侧壁(21) 之间延伸,所述第一和第二照明装置(15a、15b)布置在所述空间(26)内。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电蒸汽蒸煮器的壳体(I),其特征在于,光散射壁(25)布置在所述内侧壁(21)与所述第一和第二照明装置(15a、15b)之间。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蒸汽蒸煮器的壳体(1),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照明装置 (15a)和所述第二照明装置(15b)各自使用多个照明部件(16)。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蒸汽蒸煮器的壳体(1),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照明装置(15a)和所述第二照明装置(15b)各自使用至少一个电致发光二极管类型的照明部件 (16)。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电蒸汽蒸煮器的壳体(1),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照明装置 (15a)的照明部件(16)或照明部件(16)中的至少一个和所述第二照明装置(15b)的照明部件(16)或照明部件(16)中的至少一个属于至少一个RGB型的三基色电致发光二极管 (17)。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蒸汽蒸煮器的壳体(I),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装置(14)具有使用第三照明装置(15c)的第三工作配置,所述第三照明装置(15c)用于至少部分地给所述水容器(2)照明,所述第三照明装置(15c)的照明颜色不同于所述第一照明装置(15a) 的照明颜色和所述第二照明装置(15b)的照明颜色。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电蒸汽蒸煮器的壳体(1),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照明装置 (15c)使用至少一个电致发光二极管类型的照明部件(16)。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电蒸汽蒸煮器的壳体(I),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照明装置 (15a)的照明部件(16)或照明部件(16)中的至少一个、所述第二照明装置(15b)的照明部件(16)或照明部件(16)中的至少一个、以及所述第三照明装置(15c)的照明部件(16)或照明部件(16)中的至少一个属于至少一个RGB型的三基色电致发光二极管(17)。
10.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电蒸汽蒸煮器的壳体(I),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装置(14) 具有使用所述第一照明装置(15a)和所述第二照明装置(15b)的第四工作配置。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电蒸汽蒸煮器的壳体(I),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装置(14) 具有使用功率减小的所述第二照明装置(15b)和功率减小的所述第三照明装置(15c)的第五工作配置。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电蒸汽蒸煮器的壳体(I),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装置(14) 具有使用满功率的所述第二照明装置(15b)和满功率的所述第三照明装置(15c)的第六工作配置。
13.根据权利要求1至12中任一项所述的电蒸汽蒸煮器的壳体(I),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部件(19)能够占据多个位置,所述多个位置各自对应于所述工作配置中的一个,所述控制装置(14 )包括彩色指示器(49 ),所述彩色指示器(49 )各自指示所述控制部件(19 )的位置中的一个,所述彩色指示器(49)的各自的颜色对应于所述水容器(2)的由所述工作配置限定的照明颜色,所述工作配置通过所述控制部件(19)的位置来选择。
14.根据权利要求1至12中任一项所述的电蒸汽蒸煮器的壳体(I),其特征在于,当与所选择的工作配置相关联的所述蒸煮程序完成时,所述水容器(2)的照明中断。
15.根据权利要求1至12中任一项所述的电蒸汽蒸煮器的壳体(I),其特征在于,当与所选择的工作配置相关联的所述蒸煮程序完成并选择了保温时,所述水容器(2)的照明以断续方式继续。
16.—种电蒸汽蒸煮器,所述电蒸汽蒸煮器包括壳体(I),所述壳体(I)包括与加热机构(9)相连的水容器(2);和至少一个蒸煮容器(4、5、6),其特征在于,所述壳体(I)与权利要求I至15中任一项所述的壳体相同。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电蒸汽蒸煮器的壳体(1),该壳体(1)包括与加热机构(9)相连的水容器(2),该水容器(2)具有至少一个透明和/或半透明侧部(23),所述壳体(1)包括控制装置(14),控制装置(14)至少具有第一工作配置和第二工作配置;第一照明装置(15a),第一照明装置(15a)的照明颜色不同于第二照明装置(15b)的照明颜色。根据本实用新型,控制装置(14)包括控制部件(19),控制部件(19)用于选择蒸煮程序,并且水容器(2)由与所选择的蒸煮程序相对应的一个或多个照明装置(15a、15b)照明。本实用新型还涉及一种电蒸汽蒸煮器,该电蒸汽蒸煮器包括至少一个蒸煮容器和上述类型的壳体(1)。
文档编号A47J27/04GK202875043SQ20122019893
公开日2013年4月17日 申请日期2012年5月4日 优先权日2011年5月6日
发明者帕斯卡·迪昂, 米歇尔·珀蒂, 纪尧姆·雷恩尔 申请人:Seb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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