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吸尘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91674阅读:130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电动吸尘器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被称为竖型(直立式)吸尘器的电动吸尘器,特别是关于具备有不取下地板用吸入构件而轻易扫除桌上及间隙用的软管的电动吸尘器中来自软管的流路的构造。
如日本实公平4-4686号公报所示,以往的一般的竖型吸尘器是自地板用吸入构件将垃圾吸取至吸尘器本体内部的纸袋为主的扫除方法,其在间隙扫除时是取下地板用吸入构件而换装间隙喷嘴来进行。
但是,由于此方法必须举起本体的同时进行桌上等的扫除,而难以进行,故将具有挠性的软管连接至吸取垃圾到吸尘器本体内部的纸袋的流路,而使用此软管来进行桌上等的扫除。
然而,取下地板用吸入构件而换装软管的进行方式造成换装麻烦而难以使用,且若欲在安装有地板用吸入构件的情况下将软管连接至地板用吸入构件与吸尘器本体之间,则以横装于地板用吸入构件与吸尘器本体的连接处的形式来连接软管。在此场合,若考虑到自软管吸取垃圾的流路,则由于通过此连接处的流路弯曲成直角,故造成误将如牙签发夹等的棒状物吸入而在此处塞住情况下的维修问题。
亦即,地板用吸入构件与吸尘器的连接处成为在地板用吸入构件的连结管嵌合于吸尘器本体的筒状吸入口的状态下,设于地板用吸入构件的连结管的贯穿孔连通至吸尘器本体的筒状吸入口内壁的软管用吸入口的形状。因此,若在此弯曲部分如牙签及发夹等的棒状物所卡住而使垃圾塞住,则即使为了去除而取下地板用吸入构件,也会因如牙签及发夹等的棒状物卡住此连结管的贯穿孔,而不能取下地板用吸入构件。虽然亦考虑到使地板用吸入构件的连结管的长度缩短而不要贯穿孔,但是若使连结管的长度缩短,则连接强度变弱。又为了加强此变弱的强度而使吸尘器本体与地板用吸入构件的连接处的构造变复杂。
因此,本发明的目的是为了解决如此的问题而提供一种电动吸尘器,其不使连接软管的吸尘器本体与地板用吸入构件的连接处的构造复杂化,即使在如牙签及发夹等的棒状物卡住此处而垃圾堵住的场合,也可容易地去除这些垃圾。
为了达到上述目的,本发明的电动吸尘器是将可转动地设于地板用吸入构件的连结管可拆装地嵌合吸尘器本体的筒状吸入口,同时于吸尘器本体的筒状吸入口内壁与地板用吸入构件的连结管对应的部位形成有软管用流路贯通部;其中将设于上述地板用吸入构件的连结管的软管用流路贯通部形成该连结管的吸尘器本体侧的端部成为开放端的U字型。
亦即,在本发明的构造中,自软管吸取垃圾的流路是贯通地板用吸入构件的与吸尘器本体的连接处,而此连接处的贯通形状成为U字型。在吸尘器本体及地板用吸入构件的连接处如上述所构成的场合,即使在如牙签及发夹等棒状物卡住于此处而使垃圾堵住,亦由于可自吸尘器本体取下地板用吸入构件,故取下地板用吸入构件而可去除堵塞的垃圾。
附图的简单说明

图1为实施本发明的竖型吸尘器的正视图。
图2为自侧面观察上述竖型吸尘器的重要部分的剖面图。
图3为自正面观察上述竖型吸尘器的重要部分的剖面图。
图4为上述竖型吸尘器的地板用吸入构件的侧视剖面图。
图5是其他实施例的竖型吸尘器的正视图。
图6是上述竖型吸尘器的侧视图。
图7是上述竖型吸尘器的重要部分的剖面图。
以下,参照附图来说明本发明的实施例。
如图1所示,本实施例的竖型吸尘器是由吸尘器本体1、安装于其下端的地板用吸入构件2以及安装于下部侧面的软管3所构成。吸尘器本体1的上部侧成为操作手柄4,且在操作手柄4设有开关5。
如图2所示,吸尘器本体1与地板用吸入构件2的连接是将以火可转动的方式设于地板用吸入构件2的作为连结管的转旋管7嵌合于设在吸尘器本体1的下端而开口的筒状吸入口6。收容垃圾的纸袋8藉助口板9而装着于上述吸尘器本体1的筒状吸入口6的上端侧,并藉由未图示的电动送风械来吸引。
又在上述吸尘器本体1的筒状吸入口6的内壁形成有软管吸入口10。如图3所示,此软管用吸入口10与在吸尘器本体1的下部侧侧面开口的中软管安装部11连通。且在此软管安装部11嵌有软管3侧的连接管3a。
另一方面,地板用吸入构件2分别具有一对前轮12及后轮13,并在其间的底面侧设有吸入口14及刷子15。又如图2所示,旋转管7藉助轴16而被安装成可从直立状态转动至倒向后方(在图的右侧)的状态为止。在图2的直立的状态下,如图所示,旋转管7的前端开口7a成为堵塞的形状,而与来自形成于地板用吸入构件的下面侧的吸入口14的通路不连通,且若将吸尘器本体1从此直立状态向后倒而使旋转管7倾斜,则其前端开口7a开放至吸入口14的通路17而连通。
在旋转管7的中央部的内部侧嵌入有C字型的板弹簧18,且设于此板弹簧18的结合突起19是经由形成于旋转管7的孔而突出到表侧。另一方面,在此旋转管7所嵌合的吸尘器本体1侧的筒状吸入口6的与上述结合突起19对应的位置形成有结合突起19所嵌入的孔。且使结合突起19的前端侧成为圆形,而在将旋转管7嵌合于筒状吸入口6时,以手指压入上述结合突起19的同时插入至筒状吸入口6,而至结合突起19在筒状吸入口6的对应孔的位置突出到外侧为止。藉此,在扫除时地板用吸入构件2不脱落。另一方面,因为垃圾堵塞,而取下地板用吸入构件2时,如图2所示,以手指将突出筒状吸入口6的外侧的结合突起19的头部压入的同时拔出旋转管7,进而可容易地取下地板用吸入构件2。
且如上所述,将旋转管7嵌合至吸尘器本体1的筒状吸入口6时,在旋转管7的上部侧形成有与形成在筒状吸入口6的内壁的软管用吸入口10连通的软管用流路贯通部20。此软管用流路贯通部20不是如同现有的那样即为与筒状吸入口内壁的软管用吸入口10一致的圆形孔,而如图4所示,将圆形孔的上部侧切除而使吸尘器本体1侧的端部形成成为开放端的U字型。
其次,说明如上述所构成的竖型吸尘器使用时的动作。
在地板扫除的场合,握持操作手柄而将吸尘器本体1自图2的状态朝后方倾斜,并操作开关5来驱动电动送风机,进而使地板用吸入构件2前后移动,以进行扫除。此时,由于地板用吸入构件2的旋转管7也向后倾斜,故旋转管7的前端开口7a与地板用吸入构件2的下面侧的吸入口14连通,可将地板上的垃圾自吸入口14经由通路17、旋转管7而被吸入至吸尘器本体1内的纸袋8。且旋转管7经由U字型的软管用流路贯通部20、筒状吸入口内壁的软管用吸入口10而也与软管3连通,但是软管不使用时,其前端的软管吸入口构件3b被设置于吸尘器本体1侧的保持构件1b,而密闭其开口,故不会由此处流入空气而使来自地板用吸入构件2的吸入力降低。
另一方面,在如上所述的地板扫除的中途扫除桌上及间隙等时,使吸尘器本体1回到如图2的直立状态,并自吸尘器本体1的保持构件1b取下软管3的吸入口构件3b,而将吸入口构件3b的开口放置于间隙及桌上,以进行扫除。此时,由于旋转管7亦成为如图2所示的直立状态,故其前端开口7a被塞住,而使电动送风机的吸入力仅作用于软管3。因此,不仅是桌上及间隙的尘垢,连牙签及发夹等亦可吸入。
如上述,在使用软管3来扫除桌上及间隙等时,若吸入牙签及发夹等棒状物,则如上述,在来自软管3的流路与到达纸袋8的筒状吸入口6的流路交叉的弯曲部分,会有软管3所吸入的牙签及发夹等棒状物卡住的情形。若造成此情形,则其后被吸入的垃圾堵塞于上述弯曲部分,而不能扫除。因此,虽然要自吸尘器本体1取下地板用吸入构件2,而去除堵塞的垃圾,但是在本实施例中,由于旋转管7的软管用流路贯通部20成为上部侧开放的U字型,故即使牙签及发夹等棒状物卡于弯曲部分,亦可容易地拔出旋转管7,而可去除堵塞的垃圾。
然而,如上所述,若使吸入垃圾的流路成为仅由软管3侧的吸入口构件3b吸入,则为了保证电动送风机的马达,必需使某程度的风量通过。可是,使用者过于用心地扫除,而将软管3侧的吸入口压贴于扫除面,造成使马达变热,进而使马达产生故障,或者因吸引力而产生真空状态,进而使吸尘器本体1的壳体变形。
以下,使用图5至图7来说明解决此种问题的实施例。图5为此竖型吸尘器的正视图;图6为其侧视图;图7为其重要部分的剖面图。且吸尘器本体1与地板用吸入构件2的内部构造系与上述的实施例相同。
如上所述,此竖型吸尘器装备有连接至吸尘器本体1的地板用吸入构件2及软管3。且如图5及图6所示,不使用软管3时,将软管3的吸入口构件3b保持于设在吸尘器本体1的侧面上部的保持构件1b,而软管3被设成沿着吸尘器本体1的侧面侧。
软管3的吸入口构件3b及吸尘器本体1侧的保持构件1b的构件如图1所示。如同图(a)所示,吸尘器本体1侧的保持构件1b成为配合软管吸入口构件3b的端部的内侧形状的外形形状,且其两侧面形成有纵长的锁扣用突起1c,同时在此锁扣用突起1c上下侧形成有缝隙1d、1d,而此缝隙1d、1d用以使设有锁扣用突起1c的部分具有弹性。且在保持构件1b的上部侧与吸尘器本体的根部形成有用以防止软管3歪斜的定位用突起1e。
另外,软管3的吸入口构件3b侧的前端部分两侧面形成有用以嵌合保持构件1b的锁扣用突起1c的纵长的锁扣用孔3c。且在吸入口构件3b的上部端缘形成有与上述保持构件的定位用突起1e一致的定位用U字槽3d。
在以上的构造中,在不使用软管3时,将此吸入口构件3b的定位用U字槽3d配合吸尘器本体1的保持构件1b的定位用突起1e,同时将吸入口构件3b挂上保持构件1b,插入至保持构件1b的锁扣用突起1c到达吸入口构件3b的锁扣用孔3c为止。藉此,可防止软管3的歪斜,同时可防止在使用地板用吸入构件2扫除时因其震动而使软管3的吸入口构件3b自保持构件1b脱落。且由于吸入口构件3b与保持构件1b密着,而锁扣用孔3c及定位用U字槽3d分别被锁扣用突起1c及定位用突起1e所塞住,故在使用地板用吸入构件2的扫除时,不会自软管3的吸入口构件3b流入空气而降低来自地板用吸入构件2的吸引力。
另一方面,在使用软管3而扫除桌上及间隙等时,自图2(a)的状态拉起软管吸入口构件3b,而保持构件1b的锁扣用突起1c因缝隙1d、1d的弹力被压下,故可自保持构件1b取下吸入口构件3b。且可使用吸入口构件3b来扫除桌上及间隙等。此时,即使将吸入口构件3b密着于扫除面,也会自定位用U字槽3d及锁扣用孔3c流入空气,故可防止电动送风机的马达过热及吸尘器本体1的壳体变形等。
亦即,本实施例是有效地利用定位用U字槽3d及锁扣用孔3c,而可藉助简单的构造来防止马达的加热及吸尘器本体1的变形。
且在上述的实施例中,虽然自定位用U字槽3d及锁扣用孔3c流入空气,但是由于定位用U字槽3d位于清扫面,故就吸入连同空气流入的尘埃而言特别有效。因此,锁扣用孔3c可不作成贯穿孔,也可以是凹部。
如上所述,依据本发明,由于使设于地板用吸入构件的连结管的软管用流路贯通部形成该连结管的吸尘器本体侧的端部成为开放端的U字型,故即使如牙签及发夹等棒状物卡住于来自在吸尘器本体与地板用吸入构件的连接处的流路的变曲部分的场合,亦容易地自吸尘器本体拔出地板用吸入构件的连结管,而可去除这些垃圾,进而具有以简单的构造使维修容易的效果。
权利要求
1.一种电动吸尘器,可转动地设于地板用吸入构件的连结管可拆装地嵌合于吸尘器本体的筒状吸入口,同时在吸尘器本体的筒状吸入口内壁与地板用吸入构件的连结管的对应的部位形成有软管用流路贯通部,其特征在于设于上述地板用吸入构件的连结管软管用流路贯通部形成该连结管的吸尘器本体侧的端部成为开放端的U字型。
全文摘要
一种电动吸尘器,不使吸尘器本体及地板用吸入构件的连接处的构件复杂化,即使在如牙签及发夹等棒状物卡住于此处而使垃圾堵住时,亦可容易地去除。可转动地设于地板用吸入构件的连结管可拆装地嵌合于吸尘器本体的筒状吸入口,同时在吸尘器本体的筒状吸入口内壁与地板用吸入构件的连结管的对应部位形成有软管用流路贯通部;将设于地板用吸入构件的连结管的软管用流路贯通部形成该连结管的吸尘器本体侧的端部成为开放端的U字型。
文档编号A47L9/24GK1182568SQ9712154
公开日1998年5月27日 申请日期1997年10月29日 优先权日1996年10月31日
发明者中井康一, 吉见和好 申请人:三洋电机株式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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