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吸尘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5019729阅读:249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电动吸尘器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是关于一种利用光触媒进行吸尘器主体内的除臭等的电动吸尘器。
背景技术
在习知的电动吸尘器中,已知有一种对集尘室的内壁面和集尘袋施加光触媒处理,且对施加了光触媒处理的部分从紫外线灯照射紫外线,而杀伤细菌等微生物的技术(例如参照专利文献1)。
专利文献1日本专利早期公开的特开2001-370号公报但是,在这种电动吸尘器中,虽然可期待对细菌等微生物的杀伤,但不能期待令人满意的除臭效果。

发明内容
因此,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可期待充分的除臭效果的电动吸尘器。
为了达成该目的,本发明提供一种电动吸尘器,包括集中尘埃的集尘部、对该集尘部作用以吸入负压的电动鼓风机、设置有前述集尘部及电动鼓风机的连通风路、设置于前述连通风路内且进行光触媒处理的除臭构件、产生紫外线的光源、以及接收来自前述光源的紫外线并发光,而对前述除臭构件照射紫外线的紫外线发光体;其特征在于前述紫外线发光体形成为包围前述除臭构件并可照射紫外线的形状。
如利用该构成,当从紫外线发光体发光时,从紫外线发光体所射出的紫外线沿除臭构件的包围方向被照射在除臭构件上,所以可对除臭构件的全体充分地照射紫外线,并可因光触媒的活性化而期待连通风路内的充分的除臭效果。
另外,所说的紫外线发光体的[发光],包括接收来自光源的紫外线并使利用紫外线发光体自身的发光现象所产生的光、从紫外线发光体向外部发出的情况、以及使来自光源而被导入到紫外线发光体中的紫外线由紫外线发光体向外部发出的现象。当利用紫外线发光体自身的发光现象产生紫外线时,可由接收紫外线并使紫外线发光的材料形成紫外线发光体自身,或者也可在光透过性材料中混入接收紫外线并使紫外线发光的材料而形成紫外线发光体,或者也可藉由在紫外线发光体的外表面上涂敷紫外线发光层而形成紫外线发光体。而且,当使来自光源而被导入到紫外线发光体中的紫外线由紫外线发光体向外部发出时,可由光透过性材料而形成紫外线发光体。在这种情况下,为了提高照射效率也可对外周面施加皱折加工。
而且,所说的[包围],包括完全包围的情况,及即使不完全也可向除臭构件的全体充分地照射紫外线,并利用光触媒的活性化而得到连通风路内的充分的除臭效果的情况。
本发明是根据享有优先权的日本申请日本专利申请2004-159240(2004年5月28日申请)及日本专利申请2004-221142(2004年7月29日申请)而提出的,且该申请内容作为参照加入到本申请说明书中。


图1所示为关于本发明的电动吸尘器的外观的斜视图。
图2(a)为关于本发明的电动吸尘器的吸尘器主体的一部分的断开斜视图,(b)为光触媒过滤器的一部分的扩大斜视图。
图3(a)为图1所示的吸尘器主体的一部分的断开侧面图,(b)为(a)的要部扩大说明图。
图4为图3所示的吸尘器主体的盖部的纵断面图。
图5为图4的A部分的扩大图。
图6为图4的B部分的扩大图。
图7为图1的电动吸尘器的控制电路图。
图8所示为关于本发明的电动吸尘器的光触媒体的变形例子的说明图。
图9所示为本发明的另一变形例子的要部断面图。
图10为图9的要部平面图。
图11为图9、图10所示的紫外线发光体的平面图。
图12所示为本发明的另一变形例子的斜视图。
图13所示为本发明的另一变形例子的平面图。
具体实施例方式
下面,根据图示对关于本发明的电动吸尘器的一个实施例进行说明。
图1所示的电动吸尘器10包括吸尘器主体11、在该吸尘器主体11前部的软管连接口21a(参照图2)上使一端可装卸地进行连接的集尘软管12等,在该集尘软管12的另一端的手持操作管13上装卸自如地连接有延长管14,且在该延长管14的顶端装卸自如地连接有吸入口体15。
而且,在图1中,13a为在手持操作管13上所设置的操作面板。在该操作面板13a上设置有发光体点灯用的开关13b、[弱/中]吸入风量转换用的开关S1、[强]吸入风量用的开关S2、[关闭]用的开关S3等。
吸尘器主体11如图2及图3(a)所示,具有主体外壳20、在该主体外壳20的上部进行铰链(hinge)结合并沿上下方向自如开关的盖部30。
在主体外壳20的前部,形成有上方开口,且具有与集尘软管12连通的连接口21a的内部空间即集尘室(集尘部)21。而且,在主体外壳20的后部,形成有与集尘室21连通,且内置有对该集尘室21作用以吸入负压的电动鼓风机22的内部空间即电动机室(未图示)。
另外,该集尘室21和电动鼓风机22,被设置在将吸尘器主体11的连接口21a和未图示的吸尘器主体11的排气孔(未图示)进行连通的连通风路上。
另外,在主体外壳20的侧面上设置有一对滚轮23(另一个未图示),且在底面上设置有回转轮SR。
另外,在集尘室21内安装有纸质袋滤器等集尘袋F,且在该集尘袋F中可捕捉从集尘软管12被吸入的尘埃。该结构是众所周知的,所以省略其详细说明。此外,对该集尘袋F进行光触媒处理。
盖部30以覆盖集尘室21的开口的形态进行设置,并设置于集尘室21的上侧。而且,在该盖部30上,设置有向前方突出的手柄30a。
而且,在盖部30上,于面对吸尘器主体11中所形成的内部空间即集尘室21的部分上形成有窗部31(参照图4)。该窗部31为形成于盖部30上的开口。
在盖部30上,如图4所示,于外侧装卸自如地设置有透明的窗罩33,且该窗罩33覆盖盖部30的窗部31,与在窗部31上直接设置窗罩的情况实质上相同。
在窗罩33的前侧上,形成有向上方提起并取下时用于搭接手指的搭手部33a。另外,该窗罩33被嵌接在窗部31的外侧周边部上所设置的环形保持凹部32d中。
另外,在窗部31的集尘室21侧的周边部,于前侧设置有保持突起32a,于后侧设置有保持肋部32b。
保持突起32a设置于从窗部31向下方离开设定距离的位置上,并沿吸尘器主体11的左右方向(与前后方向直交的方向,即宽度方向)延展。而且,该保持突起32a的顶端如图5所示形成R形。
另一方面,保持肋部32b在吸尘器主体11的左右方向(宽度方向)上以设定间隔设置有复数个,且如图6所示,其宽度(前后方向的长度)随着向上而变长。而且,在保持肋部32b前端的上部即窗部31的附近,形成有保持凹部32c。
而且,在保持突起32a及保持肋部32b上装卸自如地保持有光触媒体(除臭结构体)40,并与窗部31对向且配置在集尘室(连通风路)21上。
光触媒体40如图2(a)所示,包括光触媒过滤器(除臭构件)41、用于保持该光触媒过滤器41的框体42。
光触媒过滤器41由含有光触媒物质的光触媒片(光触媒构件)41a和含有竹炭物质的竹炭片41b大致交互重叠形成。这里,光触媒片41a弯曲成波形,且该光触媒过滤器41形成蜂窝式结构(参照图2(b))。
框体42具有包围光触媒过滤器41的周围的透明树脂制的环形的保持框(紫外线发光体)42a、与架接在保持框42a的下部的复数个载置框42b。光触媒过滤器41以蜂窝结构的孔沿上下方向延展的形态,被配置在保持框42a内且载置于载置框42b上。
而且,保持框42a由透明的丙烯(acryl)构件形成环形,且在外周施以皱折加工等。藉此,当紫外线从保持框42a的一部分向内部照射时,可从保持框42a全体发出紫外线而使紫外线放射。
而且,在保持框42a的外周面的上部,如图5及图6所示,沿全周设置有向外侧突出的啮合突部43。藉由使前侧的保持框42a的啮合突部43在盖部30的保持突起32a上装卸自如地进行啮合,并使后侧的保持框42a的啮合突部43在保持肋部32b的凹部32c上装卸自如地进行啮合,而使光触媒体40装卸自如地被安装在盖部30上。
另外,在该保持框42a的上端面上设置有缓冲构件44,当利用该缓冲构件44将光触媒体40安装在盖部30上时,可防止框体42与窗部31的周边部直接抵接。
如图4所示,与保持框42a的啮合突起43接近并接触而面对的发出紫外线的光源(紫外线发光源)50被安装在盖部30上,且在与该光源50连接的引线51、52上连接有终端51a、52a。作为该光源50,可使用紫外线灯等。
而且,终端51a、52a被安装在树脂制的终端台53上,且该终端台53如图4所示,是由安装在盖部30顶端部上的支架54保持。
而且,在主体外壳20的前端上部,如图3(b)所示,安装有在上面露出的终端51b、52b。而且,当如图3(a)那样关闭盖部30时,盖部30的终端51a、52a可如图3(b)那样,与主体外壳20的终端51b、52b进行接触。
该终端51b、52b如图7所示,与具有电源的控制电路55连接。而且,在该控制电路55上,连接有操作面板13a的开关13b、S1、S2、S3,且连接有电动鼓风机22及光源50。
下面,对这种构成的电动吸尘器的作用进行说明。
当打开手持操作管13上所设置的开关S1或S2时,控制电路55会驱动电动鼓风机22。当电动鼓风机22驱动时,产生吸入负压,并通过集尘室21、集尘软管12、手持操作管13、延长管14对吸入口体15的吸入室(未图示)作用以吸入负压。利用该吸入负压,从吸入口体15的底面上所设置的吸入室的吸入开口而吸入被清扫面上的尘埃及空气,并通过延长管14、手持操作管13、集尘软管12向吸尘器主体11的集尘室21吸入。
被吸入集尘室21的尘埃由集尘室21内所设置的集尘袋F进行捕集,而空气由电动机室内的电动鼓风机22被吸入后,从吸尘器主体11的未图示的排气孔而被排出。
另一方面,与尘埃和空气一起、细菌等也流入集尘室21,并从集尘袋F等散发氨(ammonia)、乙醛(acetaldehyde)等的臭气成分。该臭气成分由位于集尘室21的上侧的盖体30上所设置的光触媒体40的光触媒过滤器(除臭构件)41而被分解并除臭。而且,细菌自身也由光触媒过滤器(除臭构件)41而被杀菌并分解。
另外,利用该光触媒过滤器(除臭构件)41而使臭气成分等被分解的结构如以下所示。
光触媒过滤器(除臭构件)41的光触媒片41a具有的光触媒物质,例如为二氧化钛(TiO2)。
该二氧化钛在照射以光(紫外线)时,从其表面飞出电子,形成被称作空穴(hole)的带有正电荷的孔。该空穴具有强氧化力,将从周围的有机物夺取电子而形成电气稳定状态。
这样,由二氧化钛的氧化还原作用而被夺去电子的有机物被分解,并最终形成二氧化碳和水等而在大气中散发。而且,竹炭片41b具有吸附力,可吸附臭气成分。
这里,由于该光触媒过滤器(除臭构件)41大致沿盖部30上所形成的窗部31进行设置,所以能够充分受到由窗部31所入射的光(紫外线)的照射,能够得到高除臭效果。
另外,由于光触媒过滤器41以其蜂窝结构的孔沿上下方向延展的形态被设置在框体42上,所以可在光触媒片41a及竹炭片41b间通过臭气成分,并激发除臭作用。
而且,流入集尘室21内的空气几乎不通过沿盖部30的窗部31所设置的光触媒过滤器(除臭构件)41,且被吸入到集尘室21内的尘埃几乎不会附着在光触媒过滤器(除臭构件)41上。
而且,由于该光触媒过滤器(除臭构件)41装卸自如地被设置在盖部30上,所以即使在光触媒过滤器(除臭构件)41上附着有尘埃的情况下,也可容易地拆下设置有光触媒过滤器(除臭构件)41的光触媒体40,并进行清洗或更换。
另外,由于光触媒过滤器(除臭构件)41形成为蜂窝状,所以从窗部31被取入的外部光线经由蜂窝形之间隙到达集尘袋F,且外部光线中的紫外线对进行了光触媒处理的集尘袋F进行作用,并利用集尘袋F的被光触媒处理的部分使臭气成分分解。
另一方面,如使发光体点灯用的开关13b为ON,则控制电路55使光源50点灯。从该光源50所发出的紫外线,入射到保持框42a内,并从保持框42a全体发出,并放射紫外线。
该紫外线的一部分被照射在光触媒过滤器(除臭构件)41上,并利用光触媒过滤器(除臭构件)41使臭气成分被分解。
而且,紫外线的另外一部分照射经过了光触媒处理的集尘袋F,使集尘袋F内的臭气成分被分解。
另外,由于紫外线的一部分透过窗部31向外部上方放射,所以从外部看见窗部31发出模糊的紫色光。藉此,使用者可知道集尘室21内正在进行除臭处理。特别是在夜间等的使用时,可知道正在进行除臭处理。
而且,由于可经常预先对光触媒体40进行清洁,所以不会因光触媒体40上所附着的尘埃而阻碍分解作用,能够长期保持足够的除臭效果。
另外,由于光触媒体40可容易地进行清洗或更换,所以即使使光触媒过滤器41露出于集尘室21内,也可防止除臭效果的低下。而且,藉由使该光触媒过滤器41露出,可得到高除臭效果。
而且,在白天时,使外部光线从窗部31进入,将外部光线中所含有的紫外线向光触媒过滤器(除臭构件)41及集尘袋F等照射,使臭气成分分解。另一方面,在从窗部31所吸入的外部光线较少的夜间,藉由使光源50发光而射出紫外线,可将紫外线导入到保持框42a内,并使保持框42a全体放射紫外线,且利用光触媒过滤器(除臭构件)41及集尘袋F等而使臭气成分分解。藉由象这样在白天和夜间分别使用外部光线中所包含的紫外线和利用保持框42a的放光的紫外线,可避免能量的无效的消费,并将集尘室21内的臭气有效地进行分解。
(变形例1)在上述实施例中,是对保持框42a的外周面施以皱折加工,而从保持框42a全体发出紫外线,但未必限定于此。
如图8所示,也可在保持框42a的下端设置透镜部56,并从该透镜部56向下方照射紫外线。在这种情况下,紫外线可通过保持框下端的透镜部56而照射集尘袋F,使臭气袋内的臭气成分分解。
(变形例2)在以上所说明的实施例中,所示为将保持框42a作为紫外线发光体的例子,但未必限定于此。
例如,也可采用图9、图10所示那样的构成。在该图9中,窗部31如图10所示形成椭圆形,且在该窗盖33的面对窗部31的部分,形成有向上方弯曲突出的断面圆弧形的盖部突出部33a。另外,盖部突出部33a的前部如图9、图10所示向下方陷入而形成凹部33b。
在盖部30上,设置有如图9所示沿窗部31呈环形延伸的保持凹部32d。该保持凹部32d形成于沿窗部31向上方突出的内外二重的环形凸缘32d1、32d2间。内侧的环形凸缘32d1具有环形立起部d1a、及相对该环形立起部d1a向内侧突出的环形内侧突出部d1b。
而且,沿盖部30的窗部31的边缘部30b其从环形立起部d1a的突出量形成得非常小,且环形内侧突出部d1b其从环形立起部d1a的突出量被设定得较大。
在该环形内侧突出部d1b和盖部30的沿窗部31的边缘部30b之间,持有与环形立起部d1a弹接的透明树脂制的环形紫外线发光体57。该紫外线发光体57如图9~图11所示,具有预先形成环形的环形发光部(发光体)57a、与在环形发光部57a后部突出设置的紫外线入射用的突出部57b。
在该突出部57b的后端设置有发出紫外线的光源(紫外线光源)58。该光源58也由图7所示的控制电路55,与上述实施例同样地进行控制。
而且,藉由使光源58发光,并使来自光源58的紫外线入射突出部57b,而使该入射的紫外线入射环形发光部57a,并从全体发出紫外线。从该环形发光部57a所发出的紫外线,对作为除臭构件的光触媒过滤器41从斜上方的周围全体照射,并利用光触媒过滤器41使臭气分解。
而且,此时紫外线可从盖部突出部33a进行辨识,所以可确认紫外线发光体57的动作状态。
(变形例3)另外,也可使上述的盖部突出部33a的部分如图12所示成为紫外线发光体。在这种情况下,也可在盖部33a侧设置脚部33c,并使发出紫外线的光源33d与该脚部33c的端面面对。在这种情况下,可从盖部33a全体向光触媒过滤器41从周围照射紫外线。
(变形例4)在以上所说明的实施例中,紫外线发光体57所示为从最初形成环形的例子,但未必一定要形成环形。
即,也可藉由在环形内侧突出部d1b和盖部30的沿窗部31的边缘部30b之间,呈环形弯曲地设置透明树脂制的直线形发光体,而形成图13所示那样的紫外线发光体59。在这种情况下,可使第1光源60及第2光源61分别面对紫外线发光体59的各端部59a、59b。另外,该紫外线发光体59使用在圆柱形状的氟树脂管内填充有弹性体材料的结构的具有柔软性的光导向设备(light guide)。
在这种情况下,如将第1光源60及第2光源61作为发出紫外线的光源,则可使入射紫外线发光体59内的紫外线增多。而且,在这种情况下,可防止紫外线发光体59的中央部的光量下降。
而且,如将第1光源60作为发出紫外线的光源,将第2光源61作为发出可视光例如蓝色的光的光源,并使第1、第2光源60、61同时发光,则紫外线发光体59从全体发出紫外线的同时,也会从紫外线发光体59的全体发出蓝色的可视光。
该蓝色的可视光可从窗部31进行确认,所以当从窗部31看到蓝色的可视光时,可在视觉上确认从紫外线发光体59发出紫外线的情况。
另外,第2光源61为发出蓝色可视光的光源,但未必限定于此。即,第2光源61也可为发出除了蓝色以外的可视光的光源。
如以上所说明的,该发明的实施形态的电动吸尘器包括集中尘埃的集尘部(集尘室21)、对该集尘部(集尘室21)作用以吸入负压的电动鼓风机22、设置有前述集尘部(集尘室21)及电动鼓风机22的连通风路(在实施例中集尘室21为连通风路的一部分)、设置于前述连通风路(在实施例中集尘室21为连通风路的一部分)内且进行光触媒处理的除臭构件(光触媒过滤器41)、产生紫外线的光源、与接收来自前述光源的紫外线并发出紫外线,而对前述除臭构件(光触媒过滤器41)照射紫外线的紫外线发光体(42a、57、33a、59)。而且,前述紫外线发光体(42a、57、33a、59)形成一种包围前述除臭构件并可照射紫外线的形状。
如利用这种构成,当从紫外线发光体发出紫外线时,由于对除臭构件(光触媒过滤器41)从包围的方向照射由紫外线发光体(42a、57、33a、59)射出的紫外线,所以可对除臭构件(光触媒过滤器41)的全体充分地照射紫外线,而能够期待连通风路(在实施例中集尘室21为连通风路的一部分)内的充分的除臭效果。
另外,在上述的实施例中,是将设置有除臭构件(光触媒过滤器41)的连通风路作为集尘室21,但该连通风路也可为设置有电动鼓风机22的送风机室、电动鼓风机下流的排气室等。
而且,该发明的实施形态的电动吸尘器的前述紫外线发光体,为以包围前述除臭构件(光触媒过滤器41)的形态而设置的发光体(保持框42a、环形的紫外线发光体57)。如利用这种构成,当从紫外线发光体发出紫外线时,由于对除臭构件(光触媒过滤器41)从包围的方向照射由紫外线发光体(42a、57、59)射出的紫外线,所以可对除臭构件(光触媒过滤器41)的全体充分地照射紫外线,而能够期待连通风路(在实施例中集尘室21为连通风路的一部分)内的充分的除臭效果。
另外,该发明的实施形态的电动吸尘器的前述紫外线发光体,为以包围前述除臭构件的形态而进行保持的保持框42a。如利用该构成,当使保持框42a(紫外线发光体)发光时,由于使保持框42a(紫外线发光体)所射出的紫外线从包围除臭构件(光触媒过滤器41)的方向进行照射,所以可对除臭构件(光触媒过滤器41)的全体充分地照射紫外线,能够期待连通风路(在实施例中集尘室21为连通风路的一部分)内的充分的除臭效果。
而且,在该发明的实施形态的电动吸尘器中,于前述连通风路(在实施例中集尘室21为连通风路的一部分)的面对前述除臭构件(光触媒过滤器41)的部分上,形成有透明窗(覆盖窗部31的透明的窗罩33)。
如利用该构成,则白天通过透明窗(覆盖窗部31的透明的窗罩33)入射集尘室21内的外部光线中的紫外线对除臭构件(光触媒过滤器41)进行作用,并利用除臭构件(光触媒过滤器41)使集尘室21内的臭气被充分地分解。
而且,藉由在夜间使紫外线发光源即光源(33d、50)发光,从而将从光源(33d、50)射出的紫外线导入到紫外线发光体(42a、57、33a、59)中,并从紫外线发光体(42a、57、33a)全体放射紫外线,该放射的紫外线对除臭构件(光触媒过滤器41)进行作用,而利用除臭构件(光触媒过滤器41)使集尘室21内的臭气被充分地分解。
而且,当在窗罩33内存在紫外线发光体(42a、57)时,可从透明窗(覆盖窗部31的透明的窗罩33)看到窗罩33内的来自紫外线发光体(42a、57、59)的紫外线的发出,可知道紫外线发光体(42a、57、59)及除臭构件(光触媒过滤器41)的动作状态。或者当在窗罩33上具有紫外线发光体(盖部突出部33a)时,由于从窗罩33的紫外线发光体(盖部突出部33a)发出紫外线,所以可知道窗罩33的紫外线发光体(盖部突出部33a)及除臭构件(光触媒过滤器41)的动作状态。
而且,在该发明的实施形态的电动吸尘器中,前述紫外线发光体(59)沿前述透明窗(覆盖窗部31的透明的窗罩33)的周边部设置,且使发出紫外线的前述光源作为第1光源(60)面对前述紫外线发光体(59)的一端部,并使第2光源(61)面对前述紫外线发光体(59)的另一端部。
如利用该构成,则在第1光源(60)及第2光源(61)为发出紫外线的光源的情况下,由于可使从紫外线发光体(59)发出的紫外线的光量增多,所以能够促进除臭构件(光触媒过滤器41)的反应。
而且,在第1光源(60)为发出紫外线的光源,且第2光源(61)为发出可视光的光源的情况下,由于从透明窗(覆盖窗部31的透明的窗罩33)可看到窗罩33内因紫外线发光体(59)的可视光所形成的光,所以能够知道紫外线发光体(59)及除臭构件(光触媒过滤器41)的动作状态。
另外,在该发明的实施形态的电动吸尘器中,前述第2光源(61)为可发出可视光的光源。
如利用该构成,由于从透明窗(覆盖窗部31的透明的窗罩33)可看到窗罩33内因紫外线发光体(59)的可视光所形成的光,所以使辨识性提高,可知道紫外线发光体(59)及除臭构件(光触媒过滤器41)正在进行动作。
权利要求
1.一种电动吸尘器,包括集中尘埃的集尘部、对该集尘部作用以吸入负压的电动鼓风机、设置有前述集尘部及电动鼓风机的连通风路、设置于前述连通风路内且被光触媒处理的除臭构件、产生紫外线的光源、以及接收来自前述光源的紫外线并发光而对前述除臭构件照射紫外线的紫外线发光体;其特征在于前述紫外线发光体形成为包围前述除臭构件并可照射紫外线的形状。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吸尘器,其特征在于前述光源与前述紫外线发光体接近配置,且前述光源所发出的紫外线被导向除臭构件。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电动吸尘器,其特征在于前述紫外线发光体为以包围前述除臭构件的形态进行配置的发光体。
4.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电动吸尘器,其特征在于前述紫外线发光体为以包围前述除臭构件的形态进行保持的保持框。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电动吸尘器,其特征在于在前述保持框的外周面上施加皱折加工。
6.如权利要求1~5中的任一项所述的电动吸尘器,其特征在于在前述连通风路的面对前述除臭构件的部分上形成有透明窗。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电动吸尘器,其特征在于前述紫外线发光体沿前述透明窗的周边部设置,且使发出紫外线的前述光源作为第1光源面对前述紫外线发光体的一端,并使第2光源面对前述紫外线发光体的另一端。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电动吸尘器,其特征在于前述第2光源为可发出可视光的光源。
9.如权利要求1~8中的任一项所述的电动吸尘器,其特征在于前述除臭构件被设置在配置有前述集尘部的集尘室内。
10.如权利要求1~9中的任一项所述的电动吸尘器,其特征在于前述除臭构件为具有蜂窝结构的光触媒过滤器,且前述蜂窝结构的孔沿与前述连通风路的延展方向直交的方向进行延展。
全文摘要
本发明是提供一种能够期待充分的除臭效果的电动吸尘器。关于本发明的电动吸尘器包括集中尘埃的集尘部(集尘室21)、对该集尘部(集尘室21)作用以吸入负压的电动鼓风机22、设置有前述集尘部(集尘室21)及电动鼓风机22的连通风路(在实施例中集尘室21为连通风路的一部分)、设置于前述连通风路(在实施例中集尘室21为连通风路的一部分)内且被光触媒处理的除臭构件(光触媒过滤器41)、产生紫外线的光源、以及接收来自前述光源的紫外线并发光而对前述除臭构件(光触媒过滤器41)照射紫外线的紫外线发光体(42a);且前述紫外线发光体(42a)形成为包围前述除臭构件并可照射紫外线的形状。由于从紫外线发光体所射出的紫外线沿除臭构件的包围方向被照射在除臭构件上,所以可对除臭构件的全体充分地照射紫外线,并可因光触媒的活性而期待连通风路内的充分的除臭效果。
文档编号B01J35/00GK1774198SQ20058000030
公开日2006年5月17日 申请日期2005年5月27日 优先权日2004年5月28日
发明者森下笃至, 土屋善弘, 杉山善崇, 藤波忠雄 申请人:东芝泰格株式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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