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安全结构的球棒本体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606878阅读:375来源:国知局
具安全结构的球棒本体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发明与棒球、垒球或其他类似运动的球棒有关,特别是关于一种具安全结构的球棒本体。



背景技术:

木质球棒易于断裂以及金属球棒击球时会产生刺耳声的缺点,使得不具有此二种缺点的纤维含浸合成树脂的复合材料目前已被用来作为制造球棒的材质。而以该种复合材料制成的球棒中,有一部分是球棒的整体棒体均采用该种材料,另有一部分则是以该种材料为芯体,再配合以木质或金属的外壳。这些球棒虽然可以减少木质以及金属球棒的缺失,但是当受击力量大于其材质所能忍受的极限质时,还是会断裂,特别是位于打击段与握持段之间的推拔状转接段。换言之,当该种球棒在击球瞬间断裂时,其打击段往往会任意地往外飞出而伤及打击者本身或周边其他人。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主要目的即在提供一种具安全结构的球棒本体,当该本体在击球瞬间断裂时,其各断裂部分会通过该安全结构联结在一起而不会往外飞出。

本发明的另一目的则在提供一种具安全结构的球棒本体,该安全结构不会影响该球棒本体原来所具备的击球特性。

为达成上述目的,以及其他可能伴随的优点,本发明所提供的具安全结构的球棒本体,包含有一具长轴的管状体,以及一安全结构。该管状体包含有多层纤维补强塑料材料,以及至少具有一前段,对应球棒的击球部,一后段,对应球棒的握持部,以及一位于该前、后段部之间的转接段。该安全结构,布置于该管状体转接段上,当管状体因击球而断裂时,该安全结构可将该球棒本体的各断裂部分联结在一起。

依据本发明主要技术思想的另一较佳实施例是一具安全结构的球棒本体,其包含有一具长轴的管状体,以及一安全结构。该管状体包含有多层纤维补强塑料材料,以及至少具有一前段,对应球棒的击球部,一后段,对应球棒的握持部,以及一位于该前、后段部之间的转接段。该安全结构,布置于该管状体转接段的其中至少一纤维补强塑料材料层的表面上,当管状体因击球而断裂时,该安全结构可将该球棒本体的各断裂部分联结在一起。

依据本发明主要技术思想的又一较佳实施方式是一具安全结构的球棒本体,其包含有一具长轴的管状体,以及一安全结构。该管状体包含有多层纤维补强塑料材料,以及至少一前段,对应球棒的击球部,一后段,对应球棒的握持部,以及一位于该前、后段部之间的转接段。该安全结构,布置于该管状体转接段的内壁上,换言之,即该管状体转接段最内纤维补强塑料材料层的外表面上,当该管状体因击球而断裂时,该安全结构可将该球棒本体的各断裂部分联结在一起。

依据本发明主要技术思想的再一较佳实施方式是一具安全结构的球棒本体,其包含有一具长轴的管状体以及一安全结构。该管状体包含有多层纤维补强塑料材料,以及至少一前段,对应球棒的击球部,一后段,对应球棒的握持部,以及一位于该前、后段部之间的转接段。该安全结构布置于该管状体转接段其中二层相邻纤维补强塑料材料之间。该安全结构包含有一第一阻隔层,一第二阻隔层以及一安全层。各该阻隔层分别具有一第一表面及第二表面,该第一阻隔层以其第一表面固接于其中一层纤维补强塑料材料上,该第二阻隔层以其第一表面固接于另一层纤维补强塑料材料上。该安全层具有至少一端部以及一身部,该端部固接于该二层相邻纤维补强塑料材料之间,该身部布置于各该阻隔层的第二表面之间。因此,当该管状体因击球而发生断裂的情形时,该球棒本体的各断裂部可通过该安全层连接在一起,不会往外飞出。

依据本发明主要技术思想的其他较佳实施方式是前述安全结构的阻隔层可以是一种耐高热薄膜或是一种离型剂,而前述安全结构的安全层则可以是至少一纤维布,一纤维带或者一纤维束。

依据本发明主要技术思想的再另一较佳实施方式是一具安全结构的 球棒本体,其包含有一具长轴的管状体以及一安全结构。该管状体包含有多层纤维补强塑料材料,以及至少一前段,对应球棒的击球部,一后段,对应球棒的握持部,以及一位于该前、后段部之间的转接段。该安全结构,布置于该管状体转接部的内壁上。该安全结构包含有一阻隔层,以及一安全层。该阻隔层具有一第一表面及第二表面,该阻隔层以其第一表面固接于该长管状体转接段的内壁上,该安全层包含有一纤维束,该纤维束具有至少一端部以及一身部,该端部固接于该管状体转接段的内壁上,该身部固接于该阻隔层的第二表面上。因此,当该球棒本体因击球而发生断裂的情形时,各该断裂部可通过该安全层连接在一起,不会往外飞出。

依据本发明主要技术思想的又另一较佳实施方式是前述纤维束的纤维走向与该管状体长轴的交角为零度(0°)。

附图说明

图1为一内含本发明第一较佳实施例的棒球棒,沿该棒球棒长轴方向的剖视图;

图2为本发明第一较佳实施例,沿其长轴方向的剖视图;

图3为本发明第一较佳实施例的部分剖视放大图;

图4为第一图所示棒球棒击球瞬间折断时的示意图;

图5为本发明第二较佳实施例的截面视图;

图6为本发明第二较佳实施例沿第五图6-6方向的剖视图;

图7为一内含本发明第三较佳实施例的棒球棒,沿该棒球棒长轴方向的剖视图;以及

图8为本发明第三较佳实施例的部分剖视放大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发明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具体实施例,并参照附图,对本发明进一步详细说明。

首先请参阅图1至图4,图号10所示为一完整的棒球棒,其具有一球棒本体12,一击球部14,一握持部16以及一推拔状的转接部18。击球部14通常由木质材料制成,握持部16以及转接部18是由PU发泡材料制成, 不过这仅是一种实施方式,前述的各部当然亦可由同一材质或其他任何适当的材质制成。球棒本体12是本发明的第一实施例,以下兹对其做进一步的说明。

球棒本体12包含有一管状体20以及一安全结构22。管状体20具有一长轴X-X’,以及多数迭置且卷绕成管状的纤维补强塑料材料层24,此处所提的纤维补强塑料材料指以纤维材质含浸合成树脂的一种复合材料,例如含浸有环氧树脂的碳纤维或玻璃纤维板材。管状体20具有一前段26,系对应击球部14,一后段28,对应握持部16,以及一转接段30,对应转接部18,前述各段以假想线做出区隔,如图2所示。安全结构22于本实施例布置于管状体20转接段30的内壁302上,换言之,也就是多数纤维补强塑料材料层24中位于最内的纤维补强塑料材料层的外表面(242)上。

安全结构22具有一阻隔层32以及一安全层34。阻隔层32用来防止纤维补强塑料材料层24的合成树脂在制造过程中渗入安全层34。阻隔层32可采用离型剂或者是耐热薄膜,本实施例采用ETFE薄膜,而当采用离型剂时,以涂布于安全层34的方式形成。更详细的说,阻隔层32具有一第一表面322及第二表面324,第一表面322附接于管状体20转接段30的内壁302上。安全层34于本实施例由一纤维布以卷绕方式布置于管状体20转接段30的内壁302。安全层34具有一上端342,一下端344以及一二者间的身部346。上端342与下端344分别贴附于管状体20转接段30的内壁302上,因此,安全层34可通过纤维补强塑料材料层24的合成树脂而直接固着于管状体20转接段30的内壁302上,而身部346则是附接于阻隔层32的第二表面324,如此,纤维补强塑料材料层24的合成树脂在制造过程中将不会渗入身部346,而使得身部346可保持具弹性与韧性的状态,换言之,即不会随着各纤维补强塑料材料层24硬化,当球棒12因击球而从转接部18断裂时,如图4所示,该安全层34的身部346,可将击球部14与握持部16联结在一起,换言之,击球部14将不会往外飞出而伤及周围的人。当然的依据本发明的技术思想,安全层34亦可选用一纤维带以螺旋卷绕方式布置于管状体20转接段30的内壁302上。

请再参阅图5及图6,其为本发明的第二实施例,其与第一实施例不同之处在于安全层的构造。

以下通过图号40来指示第二实施例的安全结构。安全结构40具有三对阻隔层42以及安全层44,各阻隔层42以及安全层44以相隔120°的方式布置于管状体20转接段30的内壁302上。更详细的来说,阻隔层42与第一实施例相同,此处就不予赘述。安全层44于本实施例则是取用一纤维束,其纤维走向与管状体20的长轴X-X’平行,换言之,纤维束的纤维走向与管状体20长轴X-X’之间的角度为0°,当然,亦可使用不同的角度,而该纤维束具有一上端442,一下端444以及一身部446。上端442与下端444分别直接贴附于管状体20转接段30的内壁302上,而身部446则贴接于阻隔层42上。

最后,请参阅图7及图8,其中图号50为含有本发明第三实施例的棒球棒。棒球棒50具有一球棒本体52,一顶盖54以及一托端56,球棒本体52内部可充填PU发泡材料,用以吸震。

球棒本体52同样具有一具长轴Y-Y’的管状体58以及一安全结构60。管状体58具有多数迭置的纤维补强塑料材料层62。安全结构60系夹置于二相邻的纤维补强塑料材料层62之间。更详细的说,本发明第三实施例的安全结构60具有一第一阻隔层64,一第二阻隔层66以及一安全层68。各阻隔层64、66分别具有一第一表面642、662及第二表面644、664,第一阻隔层64系以其第一表面642附接于一纤维补强塑料材料层62上,第二阻隔层66系以其第一表面662附接于另一纤维补强塑料材料层62上。安全层68具有一前端682,一后端684,以及一身部686。前端682以及后端684贴接于二相邻纤维补强塑料材料层62之间,身部686布置于各阻隔层64、66的第二表面644、664之间。另外,此处必须再次说明的是本发明第三实施例的安全结构60的阻隔层64、66与安全层68,在材料的选用上与前述二实施例相同。

以上所述的具体实施例,对本发明的目的、技术方案和有益效果进行了进一步详细说明,所应理解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具体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发明,凡在本发明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做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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