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可升降的体育教学用双杠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670055阅读:283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教学器械领域,具体是一种可升降的体育教学用双杠。



背景技术:

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以及教学质量的快速提高,教学技术也越来越完善,在我国,教学设备的完善程度是衡量一个学校教学能力的重要指标,因此,教学设备已经成为教学中比不可少的一部分。

在体育教学中,双杠是一种重要的教学设备,学生可以通过双杠进行体育活动以及锻炼身体,双杠在体育教学中的地位尤为重要。

但是现在的双杠结构过于简单,现有的双杠主要是由支撑杆以及横杆固定连接而成,双杠的高度无法调节,不适用于不同身高的学生,当学生在使用双杠时,双杠安全性能低,学生容易摔下造成损伤,且现有的双杠在冬天时温度较低,给学生带来一定的不适感。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可升降的体育教学用双杠,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可升降的体育教学用双杠,包括底座、固定柱以及横杆,所述底座上固定连接有固定柱,所述固定柱内部设置有伸缩杆,伸缩杆底部贯穿底座;底座底部下表面固定连接有液压缸,伸缩杆与液压缸连接且液压缸与外部电源电性连接;所述伸缩杆顶部通过焊接方式固定连接有横杆,横杆内设置有加热管,加热管与外侧电源电性连接,所述与横杆平行方向的固定柱上通过焊接方式固定连接有侧板,所述底座表面位于横杆正下方设置有泡沫板且泡沫板下表面与底座之间通过伸缩支柱连接,伸缩支柱两端分别与泡沫板下表面以及底座表面固定连接,伸缩支柱外侧套设有弹簧。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固定柱位于底座拐角处且固定柱为中空结构。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横杆为两根且相互平行设置,横杆为中空结构。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侧板倾斜向上设置且侧板与水平面之间的夹角为三十度。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弹簧两端分别与泡沫板下表面以及底座表面固定连接。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双杠可有效避免了学生掉落时与地面之间的撞击力,提高了双杠使用安全性能,双杠可调节高度,适用于不同身高的学生,且该双杠冬天使用时不会给学生带来不适感,适用性强。

附图说明

图1为可升降的体育教学用双杠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底座;2-横杆;3-固定柱;4-伸缩杆;5-加热管;6-侧板;7-泡沫板;8-伸缩支柱;9-弹簧。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可升降的体育教学用双杠,包括底座1、固定柱3以及横杆2;所述底座1上固定连接有固定柱3,固定柱3位于底座1拐角处且固定柱3为中空结构;所述固定柱3内部设置有伸缩杆4,伸缩杆4底部贯穿底座1;底座1底部下表面固定连接有液压缸,伸缩杆4与液压缸连接且液压缸与外部电源电性连接;所述伸缩杆4顶部通过焊接方式固定连接有横杆2,横杆2为两根且相互平行设置,横杆2为中空结构,横杆2内设置有加热管5,加热管5与外侧电源电性连接,加热管5可有效对横杆2进行加热,防止冬天横杆2温度过低给学生带来不适感,通过伸缩杆4以及液压缸的配合使用可调节横杆2的高度,使得双杠适用于不同身高的人群,实用性能强。

所述与横杆2平行方向的固定柱3上通过焊接方式固定连接有侧板6,侧板6倾斜向上设置且侧板6与水平面之间的夹角为三十度,当学生不小心从双杠上落下时,学生落到侧板6上且从侧板6上滑下,大大减小了学生与地面之间的撞击力,提高了双杠的使用安全性能。

所述底座1表面位于横杆2正下方设置有泡沫板7且泡沫板7下表面与底座1之间通过伸缩支柱8连接,伸缩支柱8两端分别与泡沫板7下表面以及底座1表面固定连接,伸缩支柱8外侧套设有弹簧9,弹簧9两端分别与泡沫板7下表面以及底座1表面固定连接,当人们从侧板6滑落至泡沫板7表面或者从横杆2直接掉落到泡沫板7上时,伸缩支柱8受压收缩,弹簧9受压变形压缩,大大减小了泡沫板7的缓冲力,保护人体避免受到伤害。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是:使用双杠时,通过液压缸与伸缩杆4配合使用,调节伸缩杆4的高度从而调节双杠的高度,适用于不同身高的人群,适用性强,当学生从横杆2上掉落到侧板6上时,或者学生从横杆2掉落到泡沫板7表面,侧板6倾斜设置学生从侧板6滑向泡沫板7上,泡沫板7受压以后底部的伸缩支柱8收缩,弹簧9压紧,缓解了学生与地面的之间撞击力,提高了双杠的使用安全性能;加热管5通过电源对横杆2进行加热,避免了学生冬天使用时带来一定的不适感。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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