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用于记录用户运动时长的方法及装置、电子设备的制造方法_3

文档序号:9926468阅读:来源:国知局
[0082]在一实施例中,装置还可包括:
[0083]第六确定模块57,用于在控制模块56将第二组功能模块关闭后,确定电子设备剩余开启的第三组功能模块;
[0084]第七确定模块58,用于根据第六确定模块57确定的第三组功能模块在单位时间内的电量消耗与剩余电量确定电子设备在运动模式下用于记录用户运动的第二时长;
[0085]显示模块59,用于将第七确定模块58确定的第二时长显示在电子设备的显示屏上。
[0086]在一实施例中,装置还可包括:
[0087]第八确定模块60,用于确定第七确定模块58确定的第二时长是否小于第二预设时长,第二预设时长为电子设备的用户预设的需要对电子设备充电的时间长度,第二预设时长小于第一预设时长;
[0088]信息提示模块61,用于如果第八确定模块60确定第二时长小于第二预设时长,产生电子设备存在运动记录不完整的提示信息。
[0089]上述实施例可见,本申请可以方便用户在使用电子设备进行运动的同时,能够预先判断电子设备当前的剩余电量的状态,从而可以用于记录用户运动的时长,从而很好地解决了现有技术中的电子设备不能够确定可记录的用户运动的时间长度,以及在用户运动过程中由于电子设备的续航不够导致运动的记录不完整的问题。
[0090]本领域技术人员在考虑说明书及实践这里公开的发明后,将容易想到本申请的其它实施方案。本申请旨在涵盖本申请的任何变型、用途或者适应性变化,这些变型、用途或者适应性变化遵循本申请的一般性原理并包括本申请未公开的本技术领域中的公知常识或惯用技术手段。说明书和实施例仅被视为示例性的,本申请的真正范围和精神由下面的权利要求指出。
[0091]还需要说明的是,术语“包括”、“包含”或者其任何其他变体意在涵盖非排他性的包含,从而使得包括一系列要素的过程、方法、商品或者设备不仅包括那些要素,而且还包括没有明确列出的其他要素,或者是还包括为这种过程、方法、商品或者设备所固有的要素。在没有更多限制的情况下,由语句“包括一个……”限定的要素,并不排除在包括所述要素的过程、方法、商品或者设备中还存在另外的相同要素。
[0092]以上所述仅为本申请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申请,凡在本申请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做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申请保护的范围之内。
【主权项】
1.一种确定用于记录用户运动时长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 当检测到电子设备处于运动模式时,确定所述电子设备当前已开启的第一组功能模块; 确定所述第一组功能模块在单位时间内的电量消耗,以及确定所述电子设备当前的剩余电量; 根据所述第一组功能模块在单位时间内的电量消耗与所述剩余电量确定所述电子设备在所述运动模式下用于记录用户运动的第一时长。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确定所述第一组功能模块在单位时间内的电量消耗,包括: 确定所述电子设备启动所述运动模式的时间点; 通过所述电子设备的电池管理模块确定所述第一组功能模块在所述时间点之前的设定时间段内的电量消耗; 根据所述设定时间段内的电量消耗以及所述设定时间段对应的时长确定所述第一组功能模块在单位时间内的电量消耗。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据所述第一组功能模块在单位时间内的电量消耗与所述剩余电量确定所述电子设备在所述运动模式下用于记录用户运动的第一时长,包括: 将所述剩余电量除以所述第一组功能模块在单位时间内的电量消耗,得到所述电子设备在所述运动模式下用于记录用户运动的第一时长。4.根据权利要求1-3任一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 确定所述第一时长是否小于第一预设时长,所述第一预设时长为所述电子设备的用户预设的需要运动的时间长度; 如果所述第一时长小于所述第一预设时长,从所述第一组功能模块中确定所述电子设备在所述运动模式下可关闭的第二组功能模块; 将所述第二组功能模块关闭。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 在所述第二组功能模块关闭后,确定所述电子设备剩余开启的第三组功能模块; 根据所述第三组功能模块在单位时间内的电量消耗与所述剩余电量确定所述电子设备在所述运动模式下用于记录用户运动的第二时长; 将所述第二时长显示在所述电子设备的显示屏上。6.根据权利要求5所示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 确定所述第二时长是否小于第二预设时长,所述第二预设时长为所述电子设备的用户预设的需要对所述电子设备充电的时间长度,所述第二预设时长小于所述第一预设时长;如果所述第二时长小于所述第二预设时长,产生所述电子设备存在运动记录不完整的提不?目息。7.—种确定用于记录用户运动时长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装置包括: 第一确定模块,用于当检测到电子设备处于运动模式时,确定所述电子设备当前已开启的第一组功能模块; 第二确定模块,用于确定所述第一确定模块确定的所述第一组功能模块在单位时间内的电量消耗,以及确定所述电子设备当前的剩余电量; 第三确定模块,用于根据所述第二确定模块确定的所述第一组功能模块在单位时间内的电量消耗与所述第二确定模块确定的所述剩余电量确定所述电子设备在所述运动模式下用于记录用户运动的第一时长。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确定模块包括: 第一确定单元,用于确定所述电子设备启动所述运动模式的时间点; 第二确定单元,用于通过所述电子设备的电池管理模块确定所述第一组功能模块在所述第一确定单元确定的所述时间点之前的设定时间段内的电量消耗; 第三确定单元,用于根据所述第二确定单元确定的所述设定时间段内的电量消耗以及所述设定时间段对应的时长确定所述第一组功能模块在单位时间内的电量消耗。9.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确定模块包括: 除法单元,用于将所述第二确定模块确定的所述剩余电量除以所述第二确定模块确定的所述第一组功能模块在单位时间内的电量消耗,得到所述电子设备在所述运动模式下用于记录用户运动的第一时长。10.根据权利要求7-9任一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装置还包括: 第四确定模块,用于确定所述第三确定模块确定的所述第一时长是否小于第一预设时长,所述第一预设时长为所述电子设备的用户预设的需要运动的时间长度; 第五确定模块,用于如果所述第四确定模块确定所述第一时长小于所述第一预设时长,从所述第一组功能模块中确定所述电子设备在所述运动模式下可关闭的第二组功能模块; 控制模块,用于将所述第五确定模块确定的所述第二组功能模块关闭。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装置还包括: 第六确定模块,用于在所述控制模块将所述第二组功能模块关闭后,确定所述电子设备剩余开启的第三组功能模块; 第七确定模块,用于根据所述第六确定模块确定的所述第三组功能模块在单位时间内的电量消耗与所述剩余电量确定所述电子设备在所述运动模式下用于记录用户运动的第二时长; 显示模块,用于将所述第七确定模块确定的所述第二时长显示在所述电子设备的显示屏上。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装置还包括: 第八确定模块,用于确定所述第七确定模块确定所述第二时长是否小于第二预设时长,所述第二预设时长为所述电子设备的用户预设的需要对所述电子设备充电的时间长度,所述第二预设时长小于所述第一预设时长; 信息提示模块,用于如果所述第八确定模块确定所述第二时长小于所述第二预设时长,产生所述电子设备存在运动记录不完整的提示信息。13.一种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子设备包括: 处理器;用于存储所述处理器可执行指令的存储器; 其中,所述处理器,用于当检测到电子设备处于运动模式时,确定所述电子设备当前已开启的第一组功能模块;确定所述第一组功能模块在单位时间内的电量消耗,以及确定所述电子设备当前的剩余电量;根据所述第一组功能模块在单位时间内的电量消耗与所述剩余电量确定所述电子设备在所述运动模式下用于记录用户运动的第一时长。
【专利摘要】本申请提供一种确定用于记录用户运动时长的方法及装置、电子设备,该方法包括:当检测到电子设备处于运动模式时,确定所述电子设备当前已开启的第一组功能模块;确定所述第一组功能模块在单位时间内的电量消耗,以及确定所述电子设备当前的剩余电量;根据所述第一组功能模块在单位时间内的电量消耗与所述剩余电量确定所述电子设备在所述运动模式下用于记录用户运动的第一时长。在本申请的技术方案可以准确地预估电子设备的剩余电量能够支持的运动时长,为用户在使用电子设备进行运动记录时提供参考。
【IPC分类】A63B71/06
【公开号】CN105709400
【申请号】CN201610048618
【发明人】李赛
【申请人】安徽华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公开日】2016年6月29日
【申请日】2016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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