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处理皮革的方法和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31479阅读:242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用于处理皮革的方法和装置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用于处理皮革的方法和装置。
背景技术
与本发明有关的问题是缩短受到皮革处理的兽皮暴露于处理用化学制品的时间,以及缩短必要的干燥时间。在现有技术中已知有数种方法用于制革或者皮革处理。最接近的一个是将数张兽皮放入装有制革池的转鼓中,并使所述兽皮旋转。旋转期间,兽皮被制革配料浸泡。浸泡后,使用不同方法进行干燥,这在本领域是已知的,不是本发明的目标,因此与它无关。专利EP 0 990 707公开了一种用于在缩绒、制革和染色鼓中控制化学制品、空气和水的剂量周期的方法,由此,在正常操作阶段中,鼓围绕其轴转动,并且空气借助于鼓风机在该鼓内循环(是在被受控于恒温器的加热单元加热后,所述恒温器连接至能够发信号的相对湿度检测器,前提是鼓内空气的湿度小于一设定的标准)。此外,该专利公开了通过至少一个喷嘴将水喷射成雾的方法。

发明内容
以上引用的技术问题通过用于处理皮革的方法和装置得到解决。呈兽皮或者皮革物品或者由相似表现的材料构成的其它物品(为了本申请的目的,所有这些皮革物品合称为“兽皮”)的形式的皮革被引入转鼓或者搅拌容器或者其它形式的相似装置中,在这里经受化学制品的喷射,并被干燥至期望的湿度,紧接着进行干燥以及在转鼓中的另一轧制(milling)处理。


以下,借助于附图来描述本发明的实质,附图构成本专利申请的一部分。图I示出了填充有一张或多张兽皮2的鼓I、所述鼓的转动方向3、用于喷射化学制品的喷嘴4和用于所述化学制品的供给管5。
具体实施例方式为了本申请的目的,一张或多张兽皮2也可以是需要通过暴露于喷射小滴来进行表面处理的其它物品。本质上,本方法是分成三个步骤在转鼓I中进行的,所述鼓沿任一方向旋转。为了本申请的目的,所述鼓I也可以呈其它形式,例如搅拌容器或者球磨机,或者旨在确保一张或多张兽皮2的表面的其它设施(application)。所述鼓I配备有温度控制系统,优选为加热系统,以及气温(climate)控制系统,优选配备有能够调控湿度的装置,更优选是能够向所述鼓I中喷射水的装置。作为成品皮革的实施例,一张或多张兽皮2是在它们的成品或者半成品形态下插入的。一张或多张兽皮2被不同成分的特殊混合物处理过。
在一优选实施例中,5-100张成品皮革兽皮被插入所述鼓I中。在一优选实施例中,所述鼓I的直径为2-4m,以10-30转每分的速度旋转。载荷因数可以从这些结果评估,前提是所述兽皮2的平均尺寸是大型哺乳动物(例如母牛)。(a)第一步第一步包括以化学制品润湿所述兽皮2,并将它们暴露于适当的热处理。第一步的第一部分是通过在所述鼓I中旋转所述兽皮2在一 5-30分钟的期间中进行处理。在该期间后,通过带有化学制品的混合物的喷嘴4开始所述混合物的喷射,该混合物的组成并不是本专利申请的一部分,所述混合物是通过供给管5引入喷嘴4的。应该注意的是,可以使用数个喷嘴4,遍布所述鼓I放置在不同位置中。所述喷射持续5-120分钟,取决于混合物的浓度以及所述鼓(I)中的所述兽皮2
的数量。喷射后,所述兽皮2残留在所述鼓I中,受到进一步的轧制(milling),进行一必要的持续期间,以使所述兽皮2具有30% -40%的绝对湿度(正如例如并且特别是DIN ENISO 4684等标准所定义的)。在一优选实施例中,该期间持续1-6小时,并且兽皮2受到气温控制,优选是加热。在该方法后,测量所述兽皮2的绝对湿度,如果结果在30%以下,则在转鼓I的同时喷射额外的水。(b)第二步方法的第二步是在40_60°C的高温干燥所述(微湿的)兽皮,直到在兽皮内达到5-10%的残余绝对湿度。该步骤是在所述鼓I外在导轨上或者使用现有技术中已知的其它器件进行的。(C)第三步第三步是以干燥条件在30_50°C的温度再次在所述鼓I中轧制所述兽皮2达5-10小时。(d)可选的第四步可选的第四步是通过喷射涂层给予已处理过的皮革额外的面层。
权利要求
1.用于处理皮革的方法,包括在转鼓中轧制兽皮,其特征在于,该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a.所述的在转鼓(I)中轧制兽皮(2)进一步包括以下子方法 i.在所述转鼓(I)中对所述兽皮(2)进行初始轧制; ii在所述鼓(I)中通过一个或多个喷嘴(4)以化学制品的混合物喷射所述兽皮(2); iii.使所述兽皮(2)在转鼓(I)中受到气温控制,优选是加热,以便在该方法后,所述兽皮⑵具有30% -40%的绝对湿度; b.干燥兽皮⑵; c.在所述转鼓(I)中轧制所述兽皮(2)5-10小时。
2.如权利要求I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鼓(I)中对所述兽皮(2)的初始轧制持续5-30分钟之间。
3.如任一项前述权利要求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鼓(I)中通过所述化学制品对所述兽皮(2)的喷射持续5-120分钟之间。
4.如任一项前述权利要求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鼓(I)中轧制所述兽皮(2),直到它们达到期望的30-40%的绝对湿度,持续1-6小时。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如果处理后,所述兽皮(2)的湿度低于30%,则在所述转鼓(I)中用水喷射所述兽皮(2),直到它们的绝对湿度测量为30-40%。
6.如任一项前述权利要求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40-60°C的高温干燥所述兽皮(2),直到在所述兽皮内达到5-10 %的残余绝对湿度。
7.如任一项前述权利要求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30-50°C的温度在干燥条件下在所述鼓(I)中对所述兽皮(2)进行最终轧制。
8.如任一项前述权利要求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通过喷射涂层来给予处理过的皮革额外的整理。
全文摘要
本发明涉及用于处理皮革的方法以及装置。呈兽皮或者皮革物品或者由相似表现的材料构成的其它物品的形式的皮革被引入转鼓或者搅拌容器或者其它形式的相似装置中,在这里经受化学制品的喷射,以及干燥至期望的湿度,紧接着进行干燥以及在转鼓中的另一轧制处理。
文档编号C14C15/00GK102618671SQ20121001851
公开日2012年8月1日 申请日期2012年1月20日 优先权日2011年1月28日
发明者D.赫加 申请人:博克斯马克皮革生产和贸易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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