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提供高强度玻璃纤维增强布的新型织物组织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69018阅读:341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一种提供高强度玻璃纤维增强布的新型织物组织结构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玻璃纤维网布结构,特别涉及一张提供高强度玻璃纤维增强布的新型织物组织结构。
背景技术
玻璃纤维网布是以玻璃纤维机织物为基材,经高分子抗乳液浸泡涂层。从而具有良好的抗碱性、柔韧性以及经纬向高度抗拉力,可被广泛用于建筑物内外墙体保温、防水、抗裂等。目前,玻璃纤维织造最常用的是平织和绞织两种方法,即玻璃纤维网布的织物组织一般为平纹组织和纱罗组织。平纹组织网布布面平整,但结构不够稳定;纱罗组织网布结构稳定,但布面不平整。两种组织均存在明显优缺点。由于玻璃纤维相比传统的纺织纤维耐磨性比较差,在织造时纱线在开口过程中会来回摩擦,容易使玻璃纤维的强力下降,进而使网布强力相比理论强力下降明显。

发明内容
本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平整度好且能够提供高强度玻璃纤维增强布的新型织物组织结构。一种提供高强度玻璃纤维增强布的新型织物组织结构,包括经纱和纬纱,其创新点在于所述经纱采用玻璃纤维纱线作为地经、特细涤纶丝或玻璃纤维作为绞经,纬纱采用玻璃纤维纱线;其中,地经在织物组织中是平直的,一直处在纬纱之下,绞经时而在地经之上时而在地经之下和地经扭绞在一起。进一步的,所述地经位于纬纱的一侧,绞经位于纬纱的另一侧。进一步的,所述地经与绞经交错设置在纬纱的两侧。进一步的,所述经纱和纬纱中的玻璃纤维纱线的细度范围为50tex 4800tex ;绞经中的特细涤纶丝的细度范围为50D 150D,绞经中的玻璃纤维细度范围为12.5-66 tex。本发明的优点在于采用本发明中结构,能够尽可能减少纱线之间由于交织造成的强力损失,使玻璃纤维网布强力相比绞织网布提高很多。同时,由于用作为绞经的涤纶丝足够细,织物有类似平织网布的外观特征。


图I为本发明中纱线在新型织物组织结构中的位置示意图。图2为本发明中提供高强度玻璃纤维增强布的新型织物组织结构图。
具体实施例方式如图I、2所示,包括经纱和纬纱,经纱采用玻璃纤维纱线作为地经、特细涤纶丝作为绞经,纬纱采用玻璃纤维纱线。经纱和纬纱中的玻璃纤维纱线的细度范围为50tex^4800tex ;绞经中的特细涤纶丝的细度范围为50D 150D,绞经中的玻璃纤维细度范围为 12. 5-66 tex。其中,地经在织物组织中是平直的,一直处在纬纱之下,绞经时而在地经之上时而在地经之下和地经扭绞在一起。具体的说地经位于纬纱的一侧,绞经位于纬纱的另一侧。当然,地经与绞经也可以交错设置在纬纱的两侧。形成不对称纱罗组织,该组织能使玻璃纤维网布具有比绞织网布更高的强力,同时还具有平织网布的平整度。
权利要求
1.一种高强度玻璃纤维增强布织造工艺,主要包括整经、穿经和织造工序,其特征在于穿经工序中,采用玻璃纤维纱线作为地经,特细涤纶丝或玻璃纤维作为绞经,综框为纱罗综,其中,地经中玻璃纤维纱线的细度范围为50tex 4800tex,绞经中特细涤纶丝的细度范围为50D 150D,绞经中玻璃纤维的细度范围为12. 5tex^66tex ;地经通过纱架、绞经通过经轴,采用自由送经方式,逐根穿过停经片,并采用右穿法穿过综框,绞经由经轴穿过停经片时,通过张力调节杆将绞经压向下方,使绞经与地经的扭绞点在地综综丝眼之下;在组织中绞经和地经是成组出现的,绞组中,绞经和地经的穿法为绞经穿过后综后还要穿入半综棕眼,地经穿过地综后,必须再从同一绞组的绞经所穿入的那个半综的两基综丝间通过,最后,每个绞组穿入同一个筘齿中,所有纱线穿过钢筘,完成穿经工作;织造工序中,织机车速在13(T310r/min ;绞经纱线张力30 50N。
2.根据权利要求I所述的高强度玻璃纤维增强布织造工艺,其特征在于在穿综时,分两步进行,第一步,先将玻璃纤维纱线穿入地综,特细涤纶丝穿入后综,当特细涤纶丝在玻璃纤维纱线之右时,先穿玻璃纤维纱线,后穿特细涤纶丝,当特细涤纶丝在玻璃纤维纱线之左时,则先穿特细涤纶丝,后穿玻璃纤维涤纶丝;第二步,当绞转梭口提起基综在两基综之间将绞经、地经引向前方时,由前基综之右将特细涤纶丝穿入半综孔眼,玻璃纤维纱线也按同样方向穿入两基综的间隙。
全文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提供高强度玻璃纤维增强布的新型织物组织结构,包括经纱和纬纱,其创新点在于所述经纱采用玻璃纤维纱线作为地经、特细涤纶丝作为绞经;其中,地经在织物组织中是平直的,一直处在纬纱之下,绞经时而在地经之上时而在地经之下和地经扭绞在一起。本发明的优点在于采用本发明中结构,能够尽可能减少纱线之间由于交织造成的强力损失,使玻璃纤维网布强力相比绞织网布提高很多。同时,由于用作为绞经的涤纶丝足够细,织物有类似平织网布的外观特征。
文档编号D03D13/00GK102926093SQ20121046134
公开日2013年2月13日 申请日期2012年11月16日 优先权日2012年11月16日
发明者胡林, 余殿成, 曹正兵, 丁秦兵 申请人: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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