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为一种砖,更详而言之为一种可让一般民众也能轻松砌成一道墙的轻型砖的构造及其应用。
背景技术:
现有使用于砌墙材料多选用红砖或白砖(高压蒸气养护轻质混凝土砖)。
传统红砖施工需使用大量的砂、水泥、水,这三者都是属于散状的材料,难以搬运、移动、清理,又称为湿式施工;白砖施工很少用到水,施工时地面也都是干的,故称干式施工。
上述两者于施工时须依赖工人的经验以及量测工具,才能砌出一道垂直的墙面,一般民众多半得委托相关人员才得以砌出一道平整且垂直的墙面。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轻型砖的构造。
本实用新型的轻型砖的构造是由水泥与发泡材料制成,其外观为四边型,表面与内部有许多细小不连贯孔洞,并于四周中间各设有固定深度且相互连贯的沟槽。
上述沟槽用于嵌入T型架、铁片或塑料片,涂上黏着剂并叠上另一块轻型砖。
具体地,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轻型砖的构造,该轻型砖的四个侧面中间各设有一道相互连贯沟槽;
其中,所述沟槽中插入插件;
所述轻型砖多个排列,于最顶端设有顶板与密封材料。
优选地,该轻型砖为长方体形。
优选地,该插件为T型架。
优选地,该插件为铁片。
优选地,该插件为塑料片。
优选地,该顶板为U型架。
优选地,该密封材料为发泡剂。
本实用新型的轻型砖的构造主要优点再于隔热与隔音效果佳、具有防火与防水功能、重量轻,即便不是专业工程人员也可以自行砌出一道平整的墙面。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立体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俯视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一)。
图4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一)侧视图。
图5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一)俯视图。
图6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二)。
图7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三)。
图8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三)剖视图。
图9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三)局部剖视放大图。
附图标记说明:
1 轻型砖 ;
11 沟槽;
2 T型架;
3 铁片或塑料片;
4 墙面;
5 U型架;
6 天花板;
7 余料;
8 发泡剂。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以使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更好的理解本实用新型并能予以实施,但所举实施例不作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定。
请参阅图1、图2; 图1为本实用新型立体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俯视图。
本实用新型的轻型砖1是由水泥与发泡材料所制成,本实用新型轻型砖1外观呈现四边型,表面与内部有许多细小不连贯孔洞,使得轻型砖1具有隔热、隔音、防火、防水、重量轻等特性。
轻型砖1于四个侧面的中间各设有一道相互连贯沟槽11,且沟槽11深度均相同,该沟槽11作为基底用于嵌入T型架2、辅助用铁片或塑料片3。
本实用新型使用方式如下:
续请参阅图3、图4、图5; 图3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一), 图4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一)侧视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一)俯视图。
首先将一T型架2放置于地面,并确定T型架2处于水平状态及可固定于地面,将另一T型架2竖立并与固定于地面的T型架2呈90∘垂直再固定于墙面4。
此时将轻型砖1任意一侧沟槽11与固定于地面T型架2突出部分做结合,此时再将另一相邻沟槽11与固定于墙面4的T型架2做结合。
取出另一块轻型砖1,选择与先前固定好的轻型砖1相同一侧的沟槽11与T型架2结合,并在两块轻型砖1之间涂抹黏着剂使两块轻型砖1黏合,重复前述步骤直到砖墙第一层排列完成。
续请参阅图6; 图6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二)。
续将堆栈第二层轻型砖1时,先将铁片或塑料片3插入第一层轻型砖1上方沟槽11处,此时的铁片或塑料片3功用等同于固定于地面的T型架2,可让第二层以上的轻型砖1不必经过量测也能保持水平。
将欲堆栈第二层轻型砖1底部涂抹黏着剂,与第一层堆栈方式大致相同,其中一侧沟槽11与固定于墙面4的T型架2做结合,并使相邻另一侧沟槽11与铁片或塑料片3结合,并在轻型砖1交接处涂抹黏着剂。
比照第一层排列方式,将铁片或塑料片3插入第一层轻型砖1上方沟槽11处,选择与先前固定好的轻型砖1相同一侧的沟槽11与T型架2结合,并在两块轻型砖1之间涂抹黏着剂使两块轻型砖1黏合。
重复前述堆栈方式,直到砖墙高度接近天花板6。
续请参阅图7、图8、图9; 图7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三)、图8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三)剖视图、图9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三)局部剖视放大图。
当砖墙堆栈高度接近天花板6时,却又无法放置下一层轻型砖1时,此时先将施工时所裁切轻型砖1的余料7先将剩余空间做填补,再使用U型架5将余料7包覆住。
此时的U型架5、余料7与最上层轻型砖1之间仍然有缝隙,为了不让缝隙影响砖墙的稳定性,在此从U型架5侧边孔洞注入发泡剂8将剩余空隙填满。
此时砖墙已堆砌完成,可依使用者爱好选择批土后油漆、装设木板、石板、磁砖或是维持原始样貌。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是为充分说明本实用新型而所举的较佳的实施例,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不限于此。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基础上所作的等同替代或变换,均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以权利要求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