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一种车辆停放车库,尤其是一种电动车停车库。
背景技术:
随着科技的发展,电动车成为了人们生活中一种随处可见的交通工具,一般小区内都会设置有停车位,但是小区内的停车位并不能避免电动车遭受风吹雨淋和太阳的暴晒。尤其是还要经常拆下电瓶,带到室内进行充电,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一些不便。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中存在的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提出了一种电动车停车库,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电动车停车库,包括库门,托板,驱动装置,托板长度方向上的一端与驱动装置连接。
采用上述技术方案的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其有益效果是:
本实用新型安全性高,能够有效地避免雨水和烈日对电动车造成的损害。电动车能够在车库内进行充电,操作简单快捷。
进一步的,本实用新型的优化方案是:
托板宽度方向上的的两端分别与的滑轮连接,滑轮置于C型钢内,C型钢上装有驱动装置中的齿条,齿条与齿轮动配合,齿轮装在支撑框架上,支撑框架底部装有转动轮。
支撑框架的最大宽度小于滑轮所在的两侧C型钢相向面的最近距离。
齿轮所在的安装轴上装有蜗轮蜗杆传动装置,蜗轮蜗杆传动装置与第二电机连接。
托板的中间部位沿着电动车进停方向上设置设置有凹槽。可以更好的确定电动车的在托板上的停放位置,不会因摆放不正,触碰其他物品。
托板上表面设有支架,支架上设有电源开关和插座;支架设置在凹槽的两侧,两支架间通过横杆连接。电动车可以通过支架限定前轮的位置,保证前轮不转动;同时横杆提高了支架的稳固性。
车库内设有横梁,横梁上设有电缆;电缆的一端与电源开关连接,电缆外部设有防静电塑料链条。保证了线缆的规整,在托板的进出过程中,线缆不会相互缠绕。
库门为卷帘式结构,库门与同步带连接,同步带的一侧设有张紧装置。同步带使用时间长发生老化时,张紧机制能够自动调节同步带的松紧度,维持正常操作。
库门上设有识别系统。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小车的结构示意图(立体图);
图3为“C”型钢和托板的组合剖面图。
图中:库门1,张紧装置2,同步带3,横梁4,齿条5,电缆6,防静电塑料链条7,电源开关8,插座9,支架10,第一电机11,第二电机12,齿轮13,转动轮14,C型钢15,托板16,凹槽17,滑轮18,横杆19,支撑框架20,蜗轮蜗杆传动装置21,识别系统22。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及实施例详述本实用新型:
一种电动车停车库,参见图1、图2、图3,包括库门1,托板16,驱动装置,托板16长度方向上的一端与驱动装置连接。
托板16宽度方向上的的两端分别与滑轮18连接,滑轮18置于C型钢15内,滑轮18与C型钢15之间的摩擦力小,节省成本。C型钢15上装有齿条5,驱动装置上设有与齿条5相吻合的齿轮13结构,齿条5与齿轮13动配合,齿轮13装在支撑框架20上,支撑框架20底部装有转动轮14。支撑框架20的最大宽度小于滑轮18所在的两侧C型钢15相向面的最近距离。齿轮13所在的安装轴上装有蜗轮蜗杆传动装置21,蜗轮蜗杆传动装置21与第二电机12连接。
车库内设有横梁4,横梁4上设有电缆6,电缆6外部设有防静电塑料链条7。保证了电缆6的规整,在托板16的进出过程中,电缆6不会相互缠绕。
托板16的中间部位沿着电动车进停方向上设置有凹槽17。可以更好的确定电动车的在托板16上的停放位置,不会因摆放不正,触碰其他物品。支架10设置在凹槽17的两侧,两支架10间通过横杆19连接。支架10上设有电源开关8和插座9,电源开关8和插座9与电缆6连接,用以电动车充电和信号传递。电动车可以通过支架10限定前轮的位置,保证前轮不转动;同时横杆19提高了支架10的稳固性。
库门1为卷帘式结构,库门1与同步带3连接,同步带3的一侧设有张紧装置2。同步带3使用时间长发生老化时,张紧装置2能够自动调节同步带3的松紧度,维持正常操作。停车库门口两侧设有库门1导轨,库门1沿导轨路径行进。
库门1设有识别系统22,电动车停车库内设有限位开关,识别系统22与限位开关通过电缆6连接,这样能够实现“刷卡取车”的自动化操作,方便快捷。
本实用新型的具体操作如下:
通常情况下,车库的库门1为关闭状态。向车库内放置车辆时,操作人员触动识别系统22,识别正确,第一电机11启动,库门1打开;第一限位开关接收信号,启动驱动装置上的第二电机12,第二电机12带动齿轮13旋转,托板16两侧的滑轮18沿C型钢15转动,托板16向车库外运动;第二限位开关接收信号,关闭第二电机12,托板16停止行进。操作人员将电动车沿托板16上凹槽17推至两个支架10间,支起电动车支座,将充电器插在插座9上,按下支架10上的电源开关8,启动小车上的第二电机12,第二电机12带动齿轮13旋转,托板16向车库内运动;第三限位开关接受信号,关闭第二电机12,托板停止行进,同时第一电机11启动,库门1沿滑轨落下直至关闭,第四限位开关接受信号,关闭第一电机11。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可行的实施例而已,并非因此局限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范围,凡运用本实用新型说明书内容所作的等效变化,均包含于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