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板材快速连接的构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090715阅读:397来源:国知局
一种用于板材快速连接的构件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用于板材快速连接的构件,该构件可应用在室内房屋组建、房屋的隔断上,能够根据场所的不同选用不同的板类材料,应用在写字楼、医院、家庭、等公共场所,采用该构件连接的多种规格板类,安装拆卸方便。



背景技术:

目前各种板类连接多现场采用公母槽插口、螺钉固定在预制的结构上、粘接或采用凝结剂的形式,使得现场安装的工作量大,安装较麻烦,存在现场安装不整洁的现象,为填补以往的安装各种板类存在的弊端,需要设计研发一种能够实现板类安装操作简单、定位准确、安装效率高,工作环境整洁等优点的构件。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针对目前各种板类连接存在的安装繁琐、效率低等弊端,提供一种能够实现板类安装操作简单、定位准确、安装效率高且工作环境整洁等优点的用于板材快速连接的构件。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解决的:

一种用于板材快速连接的构件,包括固定钩边、固定基础,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固定钩边用于包覆装饰板的两侧端面,相邻装饰板上的固定钩边通过同一个固定基础相连接,成对设置的固定基础的背部对称固定在龙骨的侧壁上使得龙骨隐藏在装饰板构成的内腔中;所述装饰板的底面上包覆有固定槽边,固定槽边上独立于包覆部分的勾手使得装饰板嵌置在下轨道上,固定钩边、固定槽边、固定基础和龙骨构成上述用于板材快速连接的构件。

所述的固定基础上对称设有两个用于安放固定基础螺钉的凹槽,在两个凹槽之间设有一凸柱且该凸柱分别与相应的凹槽外壁之间构成带有一定锥度的卡槽,上述的卡槽用于固定钩边上独立于包覆部分的延伸边的插入。

所述的卡槽还用于插入固定卡条以填充两相邻装饰板之间的间隙。

所述固定卡条的外露端面与装饰板的外壁相平齐。

所述固定基础的背部通过固定基础螺钉固定在龙骨的侧壁上。

所述的固定槽边和固定钩边分别采用相应的螺钉固定在装饰板的内壁上。

本实用新型相比现有技术有如下优点:

本实用新型能够实现玻镁板、玻璃板、硅酸盐板、复合板等多种板类之间的快速连接,该构件采用专用模具加工成型,使得各件之间安装互换性好,保证了安装的一致性,根据场所的不同选用不同的板类材料,可应用在写字楼、医院、家庭、等公共场所内房屋组建、房屋的隔断上;采用该结构件连接的多种规格板类,安装操作简单、拆卸方便。

附图说明

附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构件安装墙板上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2为附图1的A-A横截面示意图;

附图3为附图2的A部分局部放大图;

附图4为附图1的B-B纵截面示意图;

附图5为本实用新型的固定基础的结构示意图。

其中:1—固定钩边;2—固定槽边;3—固定基础;4—固定卡条;5—龙骨;6—装饰板。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与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说明。

如图1-5所示:一种用于板材快速连接的构件,包括固定钩边1、固定基础3,其中固定钩边1用于包覆装饰板6的两侧端面,相邻装饰板6上的固定钩边1通过同一个固定基础3相连接,成对设置的固定基础3的背部通过固定基础螺钉对称固定在龙骨5的侧壁上使得龙骨5隐藏在装饰板6构成的内腔中;所述装饰板6的底面上包覆有固定槽边2,固定槽边2上独立于包覆部分的勾手使得装饰板6嵌置在下轨道上,固定钩边1、固定槽边2、固定基础3和龙骨5构成上述用于板材快速连接的构件。

在上述构件中,固定基础3上对称设有两个用于安放固定基础螺钉的凹槽,在两个凹槽之间设有一凸柱且该凸柱分别与相应的凹槽外壁之间构成带有一定锥度的卡槽,上述的卡槽用于固定钩边1上独立于包覆部分的延伸边的插入;卡槽还用于插入固定卡条4以填充两相邻装饰板6之间的间隙,固定卡条4的外露端面与装饰板6的外壁相平齐。固定槽边2和固定钩边1分别采用相应的螺钉固定在装饰板6的内壁上。

本实用新型的固定钩边1固定安装在需要连接的各类板两端面上并采用螺钉固定连接,固定槽边2固定安装在需要连接的各类板下端面上并采用螺钉固定连接,该固定钩边1与固定基础3上的卡槽配合,该固定钩边1与固定基础3的卡槽均设计成具有一定的锥度,从而保证安装的可靠性。固定钩边1、固定槽边2、固定基础3的材质可选用具有一定弹性变形的锰钢材料或AL6061铝合金,采用专用模具加工成型,卡槽配合处尺寸精度高,确保安装时能够准确定位,能够调整两板之间的间隙使得两板之间的连接更加牢固可靠。

本实用新型能够实现玻镁板、玻璃板、硅酸盐板、复合板等多种板类之间的快速连接,该构件采用专用模具加工成型,使得各件之间安装互换性好,保证了安装的一致性,根据场所的不同选用不同的板类材料,可应用在写字楼、医院、家庭、等公共场所内房屋组建、房屋的隔断上;采用该结构件连接的多种规格板类,安装操作简单、拆卸方便。

以上实施例仅为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思想,不能以此限定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凡是按照本实用新型提出的技术思想,在技术方案基础上所做的任何改动,均落入本实用新型保护范围之内;本实用新型未涉及的技术均可通过现有技术加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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