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分区多用蒸煮锅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411833阅读:397来源:国知局
一种分区多用蒸煮锅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属于日常生活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分区多用蒸煮锅。



背景技术:

现实生活中,很多家庭因为口味不一,家里老人、孩子的喜好不一致,有的人喜欢吃米饭、有的人喜欢吃稀饭,有的人想喝汤,要满足每一个人的要求,要同时使用多个锅才能达到上述目的;市场上常见的锅为上下分层结构或者锅内部纵向或横向的分层结构,也可实现上述目的,但是同时会出现潽锅的状况,造成上层蒸的食品出现串味和湿度过大的状况;另外,即使没有出现潽锅的状况也会发生串味的情况,严重影响食物的口感。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现有技术中的不足而提供一种结构简单、操作方便、可达到一锅同时实现蒸、炖煮不同食物的目的、具有食物口感好、不发生串味、降低做饭时间和提高做饭效率的一种分区多用蒸煮锅。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这样实现的:包括锅体、锅体上部的一侧设有锅盖,锅体的内部设有内胆,所述内胆的内部设有隔断,所述隔断的高度大于内胆的高度,所述锅体的内壁上设有定位槽,内胆的外壁上设有与定位槽相适配的定位键。

优选地,所述内胆为倒置的圆台腔体结构。

优选地,所述的隔断为一字型、人字型或十字型之一。

优选地,所述的隔断的高度与内胆的高度之差为3~10mm。

优选地,所述的锅盖内表面安装有与隔断相适配的密封槽。

优选地,所述隔断将内胆分为若干个扇形分区,所述若干个扇形分区上部相对应的锅盖上均各自开设有溢汽孔。

优选地,所述若干个扇形分区内部分别设有扇形笼屉。

优选地,所述锅体上部的一侧与锅盖之间采用转轴连接。

本实用新型具有结构简单、操作方便、可达到一锅同时实现蒸、炖煮不同食物的目的、食物口感好、食物之间不发生串味、降低做饭时间和提高做饭效率的优点。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扇形笼屉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特征、目的和效果有更加清楚的理解,现对照附图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在各图中相同的标号表示相同的部件。为使图面简洁,各图中只示意性地表示出了与实用新型相关的部分,它们并不代表其作为产品的实际结构。

如图1、2所示,本实用新型包括锅体6、锅体6上部的一侧设有锅盖1,锅体6的内部设有内胆2,所述内胆2的内部设有隔断3,所述隔断3的高度大于内胆2的高度,所述锅体6的内壁上设有定位槽7,内胆2的外壁上设有与定位槽7相适配的定位键5。所述内胆2为倒置的圆台腔体结构。所述的隔断3为一字型、人字型或十字型之一。所述的隔断3的高度与内胆2的高度之差为3~10mm。所述的锅盖1内表面安装有与隔断3相适配的密封槽4。所述隔断3将内胆2分为若干个扇形分区,所述若干个扇形分区上部相对应的锅盖1上均各自开设有溢汽孔8。所述若干个扇形分区内部分别设有扇形笼屉9。所述锅体6上部的一侧与锅盖1之间采用转轴10连接。

使用本实用新型时,隔断3将内胆2分为若干个扇形分区,不同的扇形分区可采用蒸、煮和炖的方式处理不同的食物,内胆2可以从锅体6中取出,内胆2内部空间由隔断3将内胆分区。分区数根据锅具型号大小可以分二、三、四等不同数量的分区,也可根据使用需求确定来确定分区数目。家庭用锅具型号较小,分区较少;大型餐厅,锅具较大分区可以增多。隔断3采用中心轴向四周辐射型状,将锅体内部空间分成扇形分区。隔断3高出锅体锅沿3~10mm,在食物出现潽锅时,沿锅沿溢出,食物之间不会溢过隔断3互相掺混,避免食物间互相串味和食物的湿度过大。隔断3固定在内胆2内部,内胆2与锅体6内壁紧固连接,合为一体。内胆2外壁有定位键5,定位槽7开在锅体6内壁,内胆2与锅体6通过定位键5固定内胆2的安装位置,确保锅盖1的密封槽4可以卡住内胆隔断的上沿,防止食物间互相串味。锅盖1通过转轴10与锅体6连接,所述的锅盖1内表面安装有与隔断3相适配的密封槽4。当锅盖1盖好后,隔断3上沿插在锅盖1的密封槽4内,可以很好地密封。锅盖1上对应每一个分区部分开有溢汽孔8。蒸煮锅配套的笼屉为扇形笼屉9可以放进分区内,蒸食物时不同的扇形分区可以蒸不同的食物,避免传统笼屉上、下层布置导致的食物间串味影响。也可以在不同分区内进行同步进行蒸与炖煮不同食物的功能。家庭成员之间的如老人、儿童、糖尿病人等营养需求不同、个人口味喜好不同,需要多样的食物炖煮,对每个人单独做饭,煮饭时间较长,普通家庭很难实现。采用分区蒸煮锅,可以实现一锅同时煮不同的食物的功能,节省时间,满足不同人需要。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设置”、“安装”等等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一体地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也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上文的详细说明仅仅是针对本实用新型的可行性实施方式的具体说明,它们并非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凡未脱离本实用新型技艺精神所作的等效实施方式、变更和改造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