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门组件和车辆门操作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841962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一种车辆门组件,其特征在于,包括:

具有外面板和内面板的车辆门,其中门腔室被限定在所述外面板与所述内面板之间,并且其中所述车辆门可绕连接至车辆框架的门铰链可旋转地操作;

连接至所述车辆门的一部分的第一滑块;

旋转杆,所述旋转杆在第一杆端在多个第一滑块位置之间可滑动地连接至第一滑块,并且在第二杆端在门关闭位置与门打开位置之间可绕杆铰链操作,其中所述杆铰链连接至所述车辆框架并且远离所述门铰链定位;

至少部分地由所述旋转杆限定的第二滑块;以及

具有连接至驱动机构的驱动部分的致动器,所述驱动机构使所述致动器绕驱动轴旋转,其中所述致动器还包括在致动器枢轴处可旋转地连接至所述驱动部分的惰轮部分,其中所述驱动部分的操作使致动器端在对应于所述旋转杆的所述门关闭位置的高扭矩位置与对应于所述旋转杆的所述门打开位置的低扭矩位置之间沿所述第二滑块可滑动地操作。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门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驱动轴连接至所述车辆门,并且远离所述门铰链和所述杆铰链定位。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门组件,其特征在于,进一步包括:

具有第一枢轴的第一滑架,其中所述第一滑架与所述第一滑块可滑动地接合,其中所述旋转杆的所述第一杆端在所述第一枢轴处接合所述第一滑架,以允许所述旋转杆在对应于所述车辆门的关闭位置的第一位置与对应于所述车辆门的打开位置的第二位置之间沿所述第一滑块可滑动地操作。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车辆门组件,其特征在于,进一步包括:

具有第二枢轴的第二滑架,其中所述第二滑架与所述第二滑块可滑动地接合,其中所述惰轮部分的所述致动器端在所述第二枢轴处接合所述第二滑架,以允许所述致动器端在所述高扭矩位置与所述低扭矩位置之间沿所述第二滑块可滑动地操作,其中在所述高扭矩位置,所述第二滑架距离所述门铰链第一距离,在所述低扭矩位置,所述第二滑架距离所述门铰链第二距离,所述第一距离大于所述第二距离。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车辆门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滑架沿所述旋转杆滑动以限定所述第二滑块。

6.一种车辆门操作器,其特征在于,包括:

具有第一滑块的门;

限定第二滑块并且在车辆框架与所述第一滑块之间延伸的旋转杆;以及

与驱动机构连接的致动器,其中所述致动器的旋转使所述致动器的端部沿所述第二滑块滑动,从而使所述旋转杆旋转并且沿所述第一滑块滑动,以使所述门绕门铰链旋转。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车辆门操作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旋转杆绕连接至所述车辆框架的杆铰链旋转,并且其中所述杆铰链远离所述门铰链定位。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车辆门操作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驱动机构使所述致动器绕驱动轴旋转,其中所述驱动轴远离所述门铰链。

9.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车辆门操作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致动器为具有驱动部分和惰轮部分的多部分致动器,其中当所述驱动机构操作所述多部分致动器的所述驱动部分时,所述驱动部分操作所述惰轮部分,以与所述第二滑块可滑动地配合从而操作所述旋转杆。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车辆门操作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驱动部分为通过所述驱动机构旋转的圆盘,其中所述圆盘包括致动器枢轴,所述惰轮部分围绕所述致动器枢轴旋转。

11.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车辆门操作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致动器包括与所述驱动轴连接的驱动臂以及在致动器枢轴处与所述驱动臂连接的惰轮臂,其中所述惰轮臂在所述致动器枢轴与所述第二滑块之间延伸,并且其中所述驱动机构和所述致动器连接至所述门,并且其中所述驱动机构绕所述驱动轴操作所述致动器,使得在所述驱动机构的操作期间,所述驱动机构、所述致动器和所述驱动轴随所述门绕所述门铰链旋转。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车辆门操作器,其特征在于,进一步包括:

具有第一枢轴的第一滑架,其中所述第一滑架与所述第一滑块可滑动地接合,其中所述旋转杆在所述第一枢轴处接合所述第一滑架,以允许所述旋转杆在对应于所述门的关闭位置的第一位置与对应于所述门的打开位置的第二位置之间沿所述第一滑块可滑动地操作;以及

具有第二枢轴的第二滑架,其中所述第二滑架与所述第二滑块可滑动地接合,其中所述惰轮臂在所述第二枢轴处接合所述第二滑架,以允许所述致动器的端部在高扭矩位置与低扭矩位置之间沿所述第二滑块可滑动地操作,其中,在所述高扭矩位置,所述第二滑架距离所述门铰链第一距离,在所述低扭矩位置,所述第二滑架距离所述门铰链第二距离,所述第一距离大于所述第二距离。

13.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车辆门操作器,其特征在于,进一步包括:

连接至所述第一滑块、所述第二滑块和所述驱动轴中的至少一个的速度限制机构,其中所述速度限制机构限制所述门绕所述门铰链在所述门的打开位置与关闭位置之间的旋转速度。

14.一种车辆门操作器,其特征在于,包括:

旋转杆,所述旋转杆在第一滑架处与门连接并且可沿第一滑块在门关闭位置与门打开位置之间操作;以及

致动器,所述致动器在所述门与第二滑架之间可操作地延伸并且在对应于所述门关闭位置的高扭矩位置与对应于所述门打开位置的低扭矩位置之间可滑动地沿所述旋转杆操作。

15.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车辆门操作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旋转杆绕连接至车辆框架的杆铰链旋转,并且其中所述杆铰链远离所述门的门铰链定位。

16.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车辆门操作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致动器连接至使所述致动器绕驱动轴旋转的驱动机构,其中所述驱动轴远离所述门铰链。

17.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车辆门操作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致动器为具有连接至驱动机构的驱动部分和连接至所述第二滑架的惰轮部分的多部分致动器,其中当所述驱动机构操作所述多部分致动器的所述驱动部分时,所述驱动部分操作所述惰轮部分,以与所述第二滑架滑动地配合,从而操作所述旋转杆。

18.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车辆门操作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高扭矩位置由所述驱动部分和限定线性构件的惰轮部分进一步限定。

19.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车辆门操作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致动器包括与驱动轴连接的驱动臂以及在致动器枢轴处与所述驱动臂连接的惰轮臂,其中所述惰轮臂在所述致动器枢轴与所述第二滑架之间延伸。

20.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车辆门操作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驱动机构为双向马达。

当前第2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