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建筑材料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加装有衬板的人造石料台面板。
背景技术:
目前,人造石已被广泛应用于建材领域,特别是被用作橱柜台面及其他相关的工作台面。
为了达到相应的强度要求,人造石料台面板通常有两种做法:1)、直接用30mm甚至以上厚度的板材;2)、先制作12mm及以下厚度的薄板材,再加上非石材的衬板与之粘接到一起。
在上述两种方法中,第一种的直接用厚板的方法因消耗材料多、成本高、重量太重等而不被广泛应用。因此,在人造石板材被制作成成品的台面时,大多采用第二种方式,即在板材的背部加上衬板。具体制造方法就是在板材的背部加上非石材衬板,再用围板(俗称:下挡水)从四边将衬板围住,以做成内含衬板、四边带围板的组合型成品人造石台面。但采用该种加工方式制造出人造石料台面板,极易出现拼接缝隙、拼接错位、拼接不牢等现象,废品率较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上述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制造方便、成本低、质量好的加装有衬板的人造石料台面板。
一种加装有衬板的人造石料台面板,包括衬板及石料台面板;所述石料台面板一体化成型,其横截面呈凹字型,衬板嵌设在石料台面板的凹型腔体中。
作为对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描述:
所述衬板为网孔状蜂窝板。
作为对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描述:
所述衬板材质为PVC。
作为对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描述:
所述石料台面板的厚度为8mm,衬板的厚度为27mm。
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制造方便,通过制造具有凹型腔体石料台面板,将衬板固定在凹型腔体中,相较于现有技术,免去了围板拼接等加工步骤,省时省力,并有效防止了人造石台面板在后期拼接中拼接裂缝的产生,使产品质量更佳。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剖面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中衬板压入石料台面板凹型腔体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参见图1及图2,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加装有衬板的人造石料台面板,包括衬板1及石料台面板2,石料台面板2一体化成型,其横截面呈凹字型,衬板1嵌设在石料台面板2的凹型腔体中。
该种结构,将原先平板状的石料台面板与四周的围板,结合成上述一体化成型的凹型石料台面板结构,不仅避免了拼接缝隙、拼接错位、拼接不牢等现象的发生,使整体牢固性更高,而且可以采用将衬板1压入石料台面板2凹型腔的加工模式,省时省力,整体美观度也较高。
衬板材质的选取要充分考虑到其膨胀系数与人造的膨胀系数的匹配性,同时还要考虑材质的轻质性以减轻成品重量。经过多次试验,本实施例中所选择的衬板1为网孔状蜂窝板,网孔状蜂窝板的上述性能较佳,可采用PVC材质,利用模具制作成网孔状蜂窝板,其横向有很强的伸缩性,纵向可承受较强压力。
在实际制作时,为了保证使用强度及安装时的便利性,建议的厚度尺寸为:石料台面板2的厚度为8mm,衬板1的厚度为27mm,成型后的厚度为40mm,长度及宽度可以根据使用需要对应调整。
一种加装有衬板的人造石料台面板的制造工艺,包括以下步骤:
(1)、选择尺寸合适的衬板1;
(2)、制造具有凹型腔体的石料台面板2;
(3)、将衬板1固化定型在石料台面板2的凹型腔体中;
(4)、打磨抛光外表面。
本实施例中,
步骤(2)包括如下步骤:
(a)、调配石浆,石浆包括如下重量份原料:石粉0.63份、颗粒石料0.16份、石英石碎颗粒0.08份、树脂0.12份、钛白粉0.01份、固化剂0.0005份、促进剂0.0002份、偶联剂0.0005份、颜料微量;
(b)、保持步骤(a)中所调配出的石浆保持在80±2℃(石浆若温度过高将会引起衬板的变形,温度过低将影响面板的成型并会出现气孔、裂纹、缩松等现象。)
(c)、准备模具,模具具有用于成型具有凹型腔体石料台面板2的成型腔体以及水平放置衬板1的定位面。
步骤(3)包括如下步骤:
(d)、将衬板1放置在模具的定位面上;
(e)、将步骤(b)中所述的石浆一次性向模具内浇注或模压成型,在浇注的过程中使得模具连同石浆一起振动,以利于石浆的流动并渗入到每一处,同时利于排除夹杂在石浆和模具腔内的空气,避免气孔和缩松;
(f)、烘干固化。
本实施例中,
步骤(3)包括如下步骤:
(d)、将步骤(b)中所述的石浆一次性向模具内浇注或模压成型(模压成型时,采用包括阳模及阴模的组合压力模具,此为现有技术,故在此不予赘述);
(e)、烘干固化;
(f)、参见图3,将衬板1压入石料台面板2的凹型腔体中并粘接。
上述加工方式,是将石料台面板与衬板是一次性或变相一次性浇注模压成型的,不需要后期的用人造石板材裁切、拼接成型,保证了成型质量,提高了加工的方便度。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仅局限于上述实施例,凡属于本实用新型思路下的技术方案均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原理前提下的若干改进和润饰,这些改进和润饰也应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