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家用电器垂直打料机构,其特征在于:包括电机、减速组件、第一传动件、第二传动件、搅拌棒固定件;电机与减速组件的一侧连接,上述减速组件的另一侧与第一传动件连接,第二传动件与第一传动件成垂直传动连接;搅拌棒固定件固定在第二传动件下方。
2.根据权利要求1中所述的家用电器垂直打料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减速组件包括中心主动轮、从动轮、空心的从动轮限位件、第一传动件固定件;中心主动轮与电机旋转轴连接;从动轮分布在中心主动轮周围并与之啮合连接;从动轮限位件内部具有内齿与从动轮啮合;上述从动轮中间具有轴承,该轴承通过销子与第一传动件固定件连接,第一传动件固定在上述第一传动件固定件上。
3.根据权利要求2中所述的家用电器垂直打料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从动轮总共有三个。
4.根据权利要求1中所述的家用电器垂直打料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传动件和第二传动件为伞形齿轮。
5.根据权利要求1中所述的家用电器垂直打料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传动件为涡轮,第二传动件为蜗杆。
6.根据权利要求1中所述的家用电器垂直打料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电机还连接有控制板。
7.根据权利要求6中所述的家用电器垂直打料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板还连接一个电机调速旋钮。
8.根据权利要求1中所述的家用电器垂直打料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家用电器垂直打料机构还包括外壳体,该外壳体包括 上壳体和下壳体;外壳体上具有一个开关按钮,该开关按钮与控制板连接。
9.根据权利要求8中所述的家用电器垂直打料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外壳体整体成“L”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