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推入式燃气蒸柜,包括水胆箱体、设置在水胆箱体内的水胆组、燃气管组、设置在水胆箱体上的电源开关、燃气阀和设置在水胆箱体一侧下部的给水组以及安装在水胆箱体另一侧的食物箱体和设置在食物箱体上的箱门,其特征在于:该蒸柜还包括一配合食物箱体的食物推车,所述食物推车上自上而下设有若干摆放食物盘的食物盘支撑组件,所述食物箱体内还设有给食物推车定位的定位组件。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推入式燃气蒸柜,其特征在于:所述食物推车包括推车框架和设置在推车框架底部的滚轮,所述食物盘支撑组件包括相互对称设置在推车框架两侧的支撑卡槽,所述定位组件包括相互对称设置在食物箱体内表面两侧的定位板。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推入式燃气蒸柜,其特征在于:所述食物箱体底部设有配合推车框架的限位卡槽,所述推车框架两侧边推入限位卡槽内通过卡紧块卡紧。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推入式燃气蒸柜,其特征在于:所述推车框架上部设有一拉手杆,推车框架下部设有一加强横梁,所述加强横梁的高度高于食物箱体底板的高度。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推入式燃气蒸柜,其特征在于:所述水胆箱体和食物箱体底部均设有支撑脚,所述推车框架底部设有滚轮座,所述滚轮安装在滚轮座上,所述支撑脚的高度高于滚轮座的高度。
6.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推入式燃气蒸柜,其特征在于:所述箱门上设有上锁紧把手和下锁紧把手,所述水胆箱体侧面和顶面均设有通风孔,水胆箱体正面设有检修条、铭牌和安全警示牌。
7.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推入式燃气蒸柜,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组件的数量为6-36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