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可快速拆装的高中生课桌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641366阅读:270来源:国知局
一种可快速拆装的高中生课桌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教学用品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可快速拆装的高中生课桌。



背景技术:

课桌对于我们每个人都是记忆深刻的,课桌陪伴我们走过学生时代,那时候基本上是木制课桌,在使用时比较笨重,每年都会有大量的课桌进行更新换代,所以课桌的制造也是较大的工程,现阶段课桌主要是通过钉子将模块钉在一起,这种方式耗费人力组装困难,难以拆卸,为此,我们提出了一种可快速拆装的高中生课桌。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可快速拆装的高中生课桌,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每年都会有大量的课桌进行更新换代,所以课桌的制造也是较大的工程,现阶段课桌主要是通过钉子将模块钉在一起,这种方式耗费人力组装困难,难以拆卸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可快速拆装的高中生课桌,包括底座,所述底座顶部的左右两端均通过销轴连接有支架,所述支架的外壁设置有固定板,所述支架的顶部通过销轴连接有顶板,且两组支架的顶部分别位于顶板底部的左右两端,所述顶板的顶部设置有两组横向桌板,两组所述横向桌板之间安装有两组支撑板,左侧所述支撑板的右侧壁和右侧所述支撑板的左侧壁均通过螺钉连接有加强筋。

优选的,所述支架包括两组上连杆,两组所述上连杆交叉设置,且上连杆的顶部均通过销轴与顶板的底部连接,所述上连杆的底部通过销轴连接有下连杆,两组所述下连杆交叉设置,且两组下连杆的底部通过销轴与底座的顶部连接。

优选的,所述固定板的外壁开有凹槽,且凹槽与支架适配连接,所述固定板外壁的中心处通过销钉连接有两组卡板,所述固定板外壁的顶部与底部均安装有卡扣,且卡扣与卡板适配连接。

优选的,所述加强筋包括加强板,所述加强板右侧壁的顶部与底部均连接有连接板,所述加强板与连接板的外壁均开有通孔,且通孔通过螺钉分别与横向桌板和支撑板连接。

优选的,所述加强板和连接板为一体成型式制成。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可快速拆装的高中生课桌,通过支架与固定板的相互作用,安装快捷、方便拆卸,使用效率高,降低人力物力。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支架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固定板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加强筋结构示意图。

图中:1底座、2支架、21上连杆、22下连杆、3固定板、4顶板、5横向桌板、6支撑板、7加强筋、71加强板、72连接板、73通孔、8凹槽、9卡板、10卡扣。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4,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可快速拆装的高中生课桌,包括底座1,所述底座1顶部的左右两端均通过销轴连接有支架2,所述支架2的外壁设置有固定板3,所述支架2的顶部通过销轴连接有顶板4,且两组支架2的顶部分别位于顶板4底部的左右两端,所述顶板4的顶部设置有两组横向桌板5,两组所述横向桌板5之间安装有两组支撑板6,左侧所述支撑板6的右侧壁和右侧所述支撑板6的左侧壁均通过螺钉连接有加强筋7。

其中,所述支架2包括两组上连杆21,两组所述上连杆21交叉设置,且上连杆21的顶部均通过销轴与顶板4的底部连接,所述上连杆21的底部通过销轴连接有下连杆22,两组所述下连杆22交叉设置,且两组下连杆22的底部通过销轴与底座1的顶部连接,所述固定板3的外壁开有凹槽8,且凹槽8与支架2适配连接,所述固定板3外壁的中心处通过销钉连接有两组卡板9,所述固定板3外壁的顶部与底部均安装有卡扣10,且卡扣10与卡板9适配连接,所述加强筋7包括加强板71,所述加强板71右侧壁的顶部与底部均连接有连接板72,所述加强板71与连接板72的外壁均开有通孔73,且通孔73通过螺钉分别与横向桌板5和支撑板6连接,所述加强板71和连接板72为一体成型式制成。

工作原理:安装时,将横向桌板5与支撑板6组装好,支撑板7通过螺钉分别与横向桌板5和支撑板6连接,拉伸上连杆21与下连杆22,调整之后将上连杆21与下连杆22卡接在凹槽8中,卡板9与卡扣10配合达到锁紧上连杆21与下连杆22的位置的作用,将横向桌板5与顶板4通过螺钉连接,即安装完成,拆卸时,将横向桌板5与顶板4之间的螺钉拆卸,分开卡板9与卡扣10的连接,取出固定板3,将上连杆21与下连杆22合在一起即可,占用空间较小,拆除加强筋7,将横向桌板5和支撑板6拆除即可。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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