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吸尘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0390063发布日期:2020-04-14 20:08阅读:160来源:国知局
一种吸尘器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清洁器具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吸尘器。



背景技术:

现有的吸尘器一般包括吸尘器本体、清洁头、将清洁头与吸尘器本体相连通的吸尘管、以及用于将吸尘器本体和清洁头的电路相连通的导电组件,其中在吸尘器本体的控制下,通过导电组件将电力导向清洁头,使清洁头开始工作。然而,随着生活的不断改善,房屋内的摆设也逐渐增多,房屋的清扫工作变得十分不便,因此,手持式吸尘器越来越受到消费者的青睐。

现有的手持式吸尘器,一般存在下述缺陷:所述吸尘器的吸尘器杆大多为直杆型,杆体无法实现弯折,无法快速且方便的实现多角度、全方位的除尘,很多用户在使用吸尘器打扫诸如桌底、柜底、沙发底、床底等低位置区域时,吸尘器的直杆造型往往使得吸尘器杆碰触到桌子沿、柜子底沿、沙发沿、床沿等部位,因此在清扫此类区域时,用户不得不趴下或者俯身才能够完成清扫,俯身和趴下的过程容易造成腰部、背部扭伤、劳损等,致使清洁工作十分的劳累。

此外,现有的直杆型吸尘器在存储时,占地空间较大,因所述手持部集成了诸如电机、分离单元、电池等重量较大的部件,直杆型吸尘器在存储过程中,为避免倾倒,需要借助外部构件辅助其完成收纳、存储,成本较高。

由此可见,现有技术有待于进一步的改进和提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为避免上述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之处,提供了一种吸尘器,该吸尘器的杆体可折叠,且可实现杆体的锁定,方便了所述吸尘器的存储及在杆体“伸直”状态下运行的稳定性。

本实用新型所采用的技术方案为:

一种吸尘器,包括:手持部、表面清洁头和中空杆,所述中空杆的第一端部与所述手持部的气流入口相连,所述中空杆的第二端部与所述表面清洁头的气流出口相连,所述中空杆用以提供在所述手持部和所述表面清洁头之间延伸的气流通道;所述中空杆包括第一区段和第二区段,所述第一区段和第二区段可绕第一轴线相对旋转,以使所述中空杆至少具有伸直构型和折叠构型;在伸直构型,所述第一区段和第二区段基本对准,使所述表面清洁头到所述手持部伸直;在折叠构型,所述第一区段和第二区段相对彼此弯曲,使所述手持部被定位成邻近所述表面清洁头;柔性气管,所述柔性气管在所述第一区段和所述第二区段之间延伸;用于将所述中空杆锁紧在伸直构型的第一锁紧机构、以及用于将所述中空杆锁紧在折叠构型的第二锁紧机构,所述第一锁紧机构和第二锁紧机构分别位于所述柔性气管的两相对侧;还包括对第一、第二锁紧机构进行解锁的解锁机构。

所述解锁结构包括按压部,所述第一锁紧机构和所述第二锁紧机构共用一个所述按压部;伸直构型中,按压所述按压部,所述第一锁紧机构解锁;折叠构型中,按压所述按压部,所述第一锁紧机构解锁;。

所述第一锁紧机构包括第一锁扣及与其适配的第一锁舌,所述第二锁紧机构包括第二锁扣及与其适配的第二锁舌;所述解锁机构包括旋转臂、偏置元件和促动机构,所述旋转臂可枢转的固定在中空杆第一区段或第二区段侧壁,所述旋转臂一端设有第一锁舌或第一锁扣,另一端设有按压部;在伸直构型中,按压所述按压部,所述旋转臂克服偏置元件的作用并绕枢转轴旋转,促使第一锁扣和第一锁舌脱离结合;在折叠构型中,按压所述按压部,所述旋转臂克服偏置元件的作用并绕枢转轴旋转,使促动机构运动并促使第二锁扣和第二锁舌脱离结合。

所述第一区段的一端设置有第一接头,所述第一接头与所述第一端部分别位于所述第一区段的两端;所述第二区段的一端设置有第二接头,所述第二接头和所述第二端部分别位于所述第二区段的两端;所述第一接头与所述第二接头相铰接,所述第一轴线为所述第一接头和所述第二接头的铰接轴线。

所述第一、第二锁扣及所述解锁结构均设置在所述第一接头,所述第一、第二锁舌均设置在第二接头;或者所述第一、第二锁扣及所述解锁结构均设置在所述第二接头,所述第一、第二锁舌均设置在第一接头。

所述促动机构一端与按压部下侧相对,另一端沿第一接头或第二接头的周向延伸并与所述第二锁舌或第二锁扣相连,所述第一接头或第二接头侧壁设有与促动机构相匹配的滑槽;触压所述按压部可带动促动机构沿滑槽移动,促使第二锁和第二锁舌脱离结合。

所述吸尘器还包括第一锁紧导向机构,所述第一锁紧导向机构用于引导所述第一锁紧机构向第一锁紧机构锁定位置移动。

所述吸尘器还包括第二锁紧导向机构,所述第二锁紧导向机构用于引导所述第二锁紧机构向第二锁紧机构锁定位置移动。

所述第一轴线位于所述气流通道外侧。

所述第一轴线与所述第一区段和第二区段的延伸方向垂直或大致垂直。

由于采用了上述技术方案,本实用新型所取得的有益效果为:

1、本实用新型中吸尘器的中空杆采用了“折叠臂”结构,该结构更符合用户的人体工学设计,尤其是在打扫一些低位置区域,如桌底、柜底、床底等区域时,用户无需弯腰或俯身即可完成对相应部位的清洁,有效地防止了清洁过程中的背部损伤、腰肌劳损等,使整个清洁过程变得更加轻松、省力。

2、本实用新型中的中空杆具有伸直构型和折叠构型,所述吸尘器具有使用构型和存储构型。所述中空杆的伸直构型对应于吸尘器使用构型中的其中一种形态,在伸直构型下,所述中空杆通过第一锁紧机构实现锁紧,保证了第一区段和第二区段处于基本对准的伸直状态,增加了使用所述吸尘器进行清扫的可吸除范围。所述中空杆的折叠构型对应于吸尘器的存储构型,降低了存储构型下所述吸尘器的重心位置,方便了吸尘器的存储。当然,所述中空杆还具有介于伸直构型和折叠构型之间的多角度弯折构型,使中空杆在使用过程中可通过弯曲而降低,而无需用户俯身即可完成低位置区域的清扫。

3、本实用新型中的第一锁紧机构和第二锁紧机构分别分布在所述第一轴线的两侧,且第一、第二锁紧机构通过同一个按压部实现解锁,结构紧凑,操作方便,而且所述解锁结构能够始终处于对于用户而言可视、可操作的范围内,按压所述按压部即可实现第一、第二锁紧机构的解锁,而无需侧身或者刻意找寻解锁结构即可实现相应操作,方便、快捷,很好地提升了用户体验。

附图说明

此处所说明的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理解,构成本实用新型的一部分,本实用新型的示意性实施例及其说明用于解释本申请,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不当限定。在附图中: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中所述吸尘器处于存储构型下的状态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中所述中空杆处于伸直构型下的状态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中所述中空杆处于伸直构型时,所述第一接头与第二接头的相对位置关系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中所述中空杆处于一种角度的弯折构型时,所述第一锁紧导向机构及促动机构的状态示意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中所述按压部及旋转臂的结构示意图。

图6为本实用新型中所处中空杆处于另一种角度的弯折构型时,所述第一接头与第二接头的相对位置关系示意图。

图7为本实用新型中所述中空杆处于另一种角度的弯折构型时,所述第一接头和第二接头的相对位置关系示意图。

图8为本实用新型中所述中空杆处于另外一种角度的弯折构型时,所述第一接头与第二接头的相对位置关系示意图。

其中,

1、手持部2、表面清洁头3、第一区段4、第二区段5、第一接头6、第二接头7、按压部8、旋转臂9、枢轴10、弹簧11、柔性气管12、第一枢转组件13、导向限位凸起14、导向限位凹槽15、通孔16、第一锁扣17、第一导向部18、第二导向部19、促动机构20、第一锁舌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更清楚的阐释本申请的整体构思,下面结合说明书附图以示例的方式进行详细说明。

在下面的描述中阐述了很多具体细节以便于充分理解本实用新型,但是,本实用新型还可以采用其他不同于在此描述的其他方式来实施,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受下面公开的具体实施例的限制。

另外,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顶”、“底”、“内”、“外”、“轴向”、“径向”、“周向”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发明的限制。

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固定”等术语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成一体;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还可以是通信;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或两个元件的相互作用关系。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发明中的具体含义。

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上”或“下”可以是第一和第二特征直接接触,或第一和第二特征通过中间媒介间接接触。在本说明书的描述中,参考术语“一个实施例”、“一些实施例”、“示例”、“具体示例”、或“一些示例”等的描述意指结合该实施例或示例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包含于本实用新型的至少一个实施例或示例中。在本说明书中,对上述术语的示意性表述不必须针对的是相同的实施例或示例。而且,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可以在任一个或多个实施例或示例中以合适的方式结合。

如图1至图6所示,一种吸尘器,包括:手持部1、表面清洁头2和中空杆。

所述吸尘器具有使用构型和存储构型。所谓使用构型,指的是在该构型下使用所述吸尘器可进行吸尘操作。所谓存储构型,指的是在该构型下,所述吸尘器处于存储收纳状态。

所述表面清洁头2具有用于吸附污物的脏空气入口和气流出口。本实用新型中所述表面清洁头2指的是吸尘器与待清洁表面接触的部件,其包括壳体、与地面接触的辊子元件、轮子元件、以及与所述手持部相连的吸风通道等部件。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技术改进点并不具体局限于表面清洁头2的辊子、轮子元件的及吸风通道等部件的具体结构,因此,所述表面清洁头2在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中可具有不同的结构形式,如辊子的规格、数量、毛刷的排布方式、辊子与动力单元的连接方式等,均可根据不同的需求进行设置。

所述手持部1包括手柄、气流发生单元、气流入口、清洁空气出口、供电单元和分离单元。所述气流发生单元包括抽吸电机和风扇,所述气流发生单元用于产生空气流,所述中空杆为所述气流入口和所述气流出口提供气体通路,所述空气流自所述脏空气入口进入,并经所述分离单元分离、沉降以去除杂物后,最终从所述清洁空气出口流出。

所述中空杆具有第一端部和第二端部,所述表面清洁头2具有颈部。所述第一端部与所述手持部气流入口相连,所述第二端部与所述表面清洁头2的颈部相连。所述中空杆还包括在所述第一端部和第二端部之间延伸的气流通道。

如图1和图3所示,所述中空杆还具有通过第一枢转组件12枢转连接的第一区段3和第二区段4,所述第一枢转组件12具有第一轴线。所述中空杆还具有在所述第一区段3和第二区段4之间延伸的柔性气管11,所述柔性气管11允许所述第一区段3和第二区段4在使用过程中能够相对于彼此弯折,从而使中空杆降低,方便用户在未俯身或弯腰的状态下即可清理到床底、桌底、柜底、沙发底等低位置区域的更里面的位置,清除掉平时难以接触到的位置的灰尘,避免了直杆型吸尘器所存在的需长时间弯腰、俯身才可完成一些区域的清扫的弊端。

在本实用新型中,所述第一轴线位于所述气流通道外侧,从而增大了所述第一、第二区段的枢转角度,避免了两者相对运动的过程中挤压所述柔性气管11,从而间接增加了所述柔性气管11的使用寿命。

所述第一区段3和第二区段4可绕第一轴线相对旋转,以使所述中空杆具有多个构型。具体而言,所述构型包括伸直构型、折叠构型以及介于所述伸直构型和折叠构型之间的弯折构型。

如图4和图6所示,在弯折构型下,所述第一区段3的轴线与第二区段4的轴线介于0°至180°之间,相较于中空杆处于伸直的状态而言,使用所述弯折构型下的吸尘器,当用户站在同一位置进行清扫时,使用本实用新型中的吸尘器,可以清扫床底、柜底、沙发底或桌底等位置的更里面的区域,增大了其吸附范围。

如图2和图3所示,在伸直构型,所述第一区段3和第二区段4基本对准,所谓基本对准,指的是所述第一区段3的轴线与所述第二区段4的轴线大致平行,以使所述表面清洁头2到所述手持部1伸直。对于伸直构型下的吸尘器,其可以跟现有的直杆型吸尘器一样,进行吸尘操作,且既可以进行地面操作,也可以通过更换表面清洁头,并通过所述手持部1和中空杆将所述表面清洁头举起,以对位置较高的物品和区域进行吸尘操作。

如图1所示,在折叠构型,所述第一区段3和第二区段4相对彼此弯曲,以使所述手持部1被定位成邻近所述表面清洁头。所述折叠构型,使所述吸尘器的重心降低,提高了存储的稳定性。

本实用新型中,优选的,所述第一轴线与所述第一区段3和第二区段4的延伸方向垂直或大致垂直,从而使得在所述存储构型中,向前弯折后的第一区段3和手持部1能够位于所述第二区段的前方,且基本翻折后的手持部1基本可沿所述第二区段4的轴线左右对称,降低了手持部1向前翻折后的偏置所带来的向偏置侧歪倒的可能性,从而提高了存储的稳定性。

所述第一区段3的一端设置有第一接头5,所述第二区段4的一端设置有第二接头6。所述第一接头5与所述第一端部分别位于所述第一区段3的两端,所述第二接头6和所述第二端部分别位于所述第二区段4的两端,所述第一接头5与所述第二接头6相铰接,所述第一轴线为所述第一接头5和所述第二接头6的铰接轴线。即,所述第一区段3通过所述第一端部与所述手持部1的气流入口相连,所述第一区段3通过所述第一接头5与所述第二接头6相铰接,所述第二区段4通过所述第二端部与所述表面清洁头2的颈部相连。

如图3所示,所述第一接头5和所述第二接头6内构造有所述气流通道,所述柔性气管11在所述第一接头5和第二接头6之间延伸,所述柔性气管11的一端与所述第一接头5内的气流通道连通,所述柔性气管11的另一端与所述第二接头6内的气流通道连通。

优选的,如图3所示,所述第一接头5的外围尺寸大于所述第一区段3的外围尺寸,所述第二接头6的外围尺寸大于所述第二区段4的外围尺寸,所述第一轴线位于所述第一区段3和第二区段4的管壁外侧,从而增大了所述第一区段3和第二区段4可枢转的角度,避免了第一区段3和第二区段4旋转的过程中对所述柔性气管11所造成的挤压。

所述第一接头5设置有铰接轴,所述第二接头6设有至少部分套设在所述铰接轴外侧的铰接轴套;或者所述第二接头6设置有铰接轴,所述第一接头5设有至少部分套设在所述铰接轴外侧的铰接轴套。所述铰接轴的轴线构成所述第一轴线。

所述锁紧机构,所述锁紧机构包括用于将所述中空杆锁紧在伸直构型的第一锁紧机构、以及用于将所述中空杆锁紧在折叠构型的第二锁紧机构,所述第一锁紧机构和第二锁紧机构分别位于所述柔性气管的两相对侧。

所述第一锁紧机构使得所述第一区段3和所述第二区段4在伸直构型下能够对准且相互锁紧,保证了伸直构型的可操作性和承载能力。

所述第二锁紧机构使得当所述第一区段3相对于所述第二区段4向前弯折至一定程度时,两者能够实现相互锁紧,一方面避免了对所述柔性气管11的过度拉伸,间接增加了所述柔性气管11的使用寿命,另一方面避免了所述第一区段3和第二区段4的相对转动,保证了存储构型的稳定性。

所述第一锁紧机构具有第一锁紧机构锁定位置和第一锁紧机构解锁位置:当所述第一锁紧机构处于所述第一锁紧机构锁定位置时,所述中空杆处于伸直构型;当所述第一锁紧机构处于第一锁紧机构解锁位置时,所述中空杆处于弯折构型或折叠构型。

所述第二锁紧机构具有第二锁紧机构锁定位置和第二锁紧机构解锁位置:当所述第二锁紧机构处于第二锁紧机构锁定位置时,所述中空杆处于折叠构型;当所述第二锁紧机构处于第二锁紧机构解锁位置时,所述中空杆处于伸直构型或弯折构型。

所述锁紧机构还包括用于对处于所述伸直构型和折叠构型中的第一、第二区段进行解锁的解锁结构。如图1至图3所示,所述解锁结构包括按压部7,所述第一锁紧机构和所述第二锁紧机构共用一个所述按压部7。在所述伸直构型中,按压所述按压部7,所述第一锁紧机构解锁。在所述折叠构型中,按压所述按压部7,所述第二锁紧机构解锁。

具体而言,所述第一锁紧机构包括第一锁扣16及与第一锁扣16相适配的第一锁舌,所述第二锁紧机构包括第二锁扣及与第二锁扣相适配的第二锁舌。所述第一、第二锁扣及所述解锁结构均设置在所述第一接头5,所述第一、第二锁舌均设置在第二接头6;或者所述第一、第二锁扣及所述解锁结构均设置在所述第二接头6,所述第一、第二锁舌均设置在第一接头5。

作为优选,本实用新型中所述第一、第二锁扣及所述解锁结构均设置在所述第一接头5,所述第一、第二锁舌均设置在第二接头6,从而使得所述解锁结构更加靠近所述手持部1,需要按压所述按压部7时,用户只需俯身相对较小的角度,即可实现对所述按压部7的触碰,更加符合人体工学。

此外,如图4和图5所示,所述解锁结构还包括设置在所述按压部7和所述第一接头5的侧壁之间的偏置元件,优选的,所述偏置元件为弹簧10。

更为具体地,本实施例中,所述解锁结构包括旋转臂8,所述旋转臂8通过第二枢转组件与所述第一接头5枢转连接,所述第二枢转组件具有枢轴9。所述按压部7设置在所述旋转臂8的一端,所述第一锁扣16设置在所述旋转臂8的另一端,按压所述按压部7,所述旋转臂8克服所述偏置元件的作用并绕所述枢轴9转动,以带动所述第一锁扣16与第一锁舌的接合或释放。

所述解锁结构还包括促动机构,在所述折叠构型,按压所述按压部7,所述旋转臂克服所述偏置元件的作用并绕所述枢轴9旋转,从而使促动机构运动并促使第二锁扣和第二锁舌脱离结合。具体地来说,促动机构所述促动机构促动机构19的一端与所述按压部7的下侧相对,所述促动机构促动机构19的另一端沿所述第一接头5的周向延伸并与所述第二锁扣相连。所述第一接头5的侧壁设有与所述促动机构19相适配的滑槽,触压所述按压部7可带动所述促动机构19沿所述滑槽移动,促使所述第二锁扣与第二锁舌的接合或释放。

优选的,所述第一接头5侧壁设有用于阻挡所述促动机构19脱出的阻挡部。

如图1至图5所示,所述吸尘器还包括第一锁紧导向机构,所述第一锁紧导向机构用于引导所述第一锁紧机构向所述第一锁紧机构锁定位置移动。所述第一锁紧机构包括设置在所述第一接头5上的第一导向部17以及设置在所述第二接头6上的第二导向部18,所述第一导向部17至少具有第一导向面,所述第二导向部6至少具有与所述第一导向面相适配的第二导向面,所述第一锁紧机构向所述第一锁紧机构锁定位置移动的过程中,所述第一导向部17先与所述第二导向部18接触并引导所述旋转臂8的走向,从而能够将所述旋转臂8端部的第一锁扣16尽快的引导至安装在所述第二接头6上的第一锁舌,实现第一区段3和第二区段4的相互锁紧。

所述吸尘器还包括第二锁紧导向机构,所述第二锁紧导向机构用于引导所述第二锁紧机构向所述第二锁紧机构锁定位置移动。所述第二锁紧导向机构包括设置在所述第一接头5外侧壁的导向限位凸起13以及设置在所述第二接头6外侧壁的导向限位凹槽14,所述导向限位凸起13与所述导向限位凹槽14相互适配。所述导向限位凸起13的一端与所述铰接轴相连,且所述导向限位凸起13的至少部分设置在所述导向限位凹槽14内。所述导向限位凸起13设置有通孔15,所述第二锁舌设置在所述导向限位凹槽14内,当所述第一区段3相对于所述第二区段4向前弯折时,所述导向限位凸起13逐渐与所述导向限位凹槽14接触,直至所述第二锁舌卡入所述第二锁扣,实现锁紧。

本实用新型中未述及的地方采用或借鉴已有技术即可实现。

本说明书中的各个实施例均采用递进的方式描述,各个实施例之间相同相似的部分互相参见即可,每个实施例重点说明的都是与其他实施例的不同之处。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本实用新型可以有各种更改和变化。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理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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