弹簧式简易警示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264912阅读:226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弹簧式简易警示器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是有关一种弹簧式警示器。
再者,一般汽车用故障标志(警示器),其虽可折收而便于携带;但该等习知汽车故障标志的结构较为复杂,整体体积小,且其具警示效果的警示面积小,又仅在单一方向才可以被看到,致该等习知的汽车故障标志在使用时不易被行进中的驾驶员所察觉,而难收预期的警示效果;再者,该习知构造的折收与展开使用方式较为复杂,常造成使用者不会用或因错误的使用而导致损坏的情事发生;以及该一习知构造并不适用于道路或建筑工地的路障警示器用。
本发明人鉴于上述的习知道路障碍警示器或汽车故障标志构造在使用上有其缺失,认为实有再研究改良的必要。爰精心研究,并积个人从事该项产品研究开发多年经验,终于创作出一种崭新的弹簧式简易警示器构造。
本实用新型的另一目的在提供一种弹簧式简易警示器,在其弹簧本体上附设有灯串或/及反光构件,以增加其警示功效。
为达上述的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是提供一种弹簧式简易警示器,其特征在于,其主要构造是由金属或塑胶材料制成的螺旋压缩弹簧本体,其可自然向上竖立起而呈圆锥形或圆柱形或其它合适的形状,以作为道路、工地或汽车的警示器使用;该螺旋压缩弹簧本体亦可由顶部被向下压缩至底部,并由固定于其顶部或/及底部支架上的固定件夹持固定,以将体积缩至最小而便于携带与收藏。以及在该弹簧本体之上设有灯串。
在该弹簧本体之上设有反光构件。
在该弹簧本体之上设有灯串及反光构件。
该固定件是自粘带。
该固定件是弹性勾扣。
在该弹簧本体底部设有盘状底座,在该底座中央设有一向上凸起的扣部,扣部外缘具有数段螺纹,再于弹簧本体顶部设一帽盖,并于该帽盖内壁面设有螺纹,而可与底座的螺纹快速螺合。
该底座中央的扣部是设成内凹的筒状,并将螺纹设于其内壁面,而帽盖的螺纹则对应的设于其向下凸出的柱体外缘,而可与底座的螺纹快速螺合。
本实用新型的优点与积极效果是由于本实用新型主要构造是由金属或塑胶材料制成的螺旋弹簧本体一体成型,其可自然向上竖立起而呈圆锥形或圆柱形或其它合适的形状,并在该弹簧本体上得装设有灯串或/及反光构件,以作为道路、工地或汽车的警示器使用;这个螺旋弹簧本体亦可由顶部被向下压缩收至底部或接近底部,并由固定于其顶部或/及底部支架上的固定件夹持固定,以将体积缩至最小而便于携带与收藏。


图1本实用新型的一实施例竖立状态立体图。
图2图1的实施例的收合状态立体图。
图3本实用新型的次一实施例竖立状态立体图。
图4图3的实施例的收合状态立体图。
图5本实用新型的又一实施例竖立状态立体图。
图6图3的实施例的收合状态立体图。
图7本实用新型的再一实施例竖立状态立体图。件号索引弹簧本体10 灯串 20反光构件30 底座 40支架11、12 固定件13壳体21扣部41 帽盖 42螺纹411螺纹 421
如上述的构造,在该一实施例中的弹簧本体10的螺旋型态是由外而内渐缩,致在其被释放时得自由向上竖立而呈圆锥形。又,其中灯串20的灯光是朝向外侧照射,以能让驾驶员在一定安全距离外提早警告其注意路况,提升该一警示器的实用性;而在本实施例中是将灯串20用的电池及控制电路等(为习知技术且非本案的特征,故于此不再赘述)装设于一壳体21内,该壳体21则可固定在底部的支架12上。
如上所述组合使用时,本实用新型的螺旋式弹簧本体10是由塑胶或金属材料一体成型,故其在构造的制造与组装上自然简单,而可降低成本;另外,本实用新型是利用弹簧本体10可自由向上竖立站起的特性,致可提供一种便于操作使用且能快速的让该一构造自动竖起(如图1),以作为道路、工地成汽车使用的警示器(标志),或放置于大楼刚打腊或有水的地区以防止行人滑倒。
如上述的警示器构造在不使用时,可由该一弹簧本体10的顶部被向下压缩收至底部(或接近底部),并由固定于顶部与底部的支架11与12上的固定件13将该下压的弹簧本体10捆绑握持固定(如图2),以能将该警示器的体积缩至最小,而便于使用者携带与收藏。
再如图3及图4所示,为本实用新型的另一可行实施例,该一实施例中的弹簧本体10是制作成每一螺旋环圈的直径均为相同,因此,其在被释放时会自然向上竖立呈一圆柱形警示器(如图3);其中的固定件13是于顶部支架11上枢设一弹性勾扣(该固定件13亦得枢设于底部的支架12上),以能在弹簧本体10被下压至底部时,利用该弹性勾扣的固定件13勾扣于对应的支架12(或11),以达到固定与缩小弹簧本体10的体积至最小的目的(如图4)。另外在该实施例的弹簧本体10的外侧壁面上得设有反光构件30;反光构件30是为一种由可蓄光线或反射光的萤光剂材料所制成的胶带或油漆。
另如图5及6所示,本实用新型在实施时亦得于弹簧本体10底部以塑胶或金属材料做成一盘状底座40,在该底座40中央设有一向上凸起的扣部41,扣部外缘具有数段螺纹411,再于弹簧本体10顶部设一帽盖42,并于该帽盖内壁面设有螺纹421而可与底座的螺纹411快速螺合如图6的状态。又如图7所示,该实施例在底座40中央的扣部41亦可设成内凹的筒状,并将螺纹411设于其内壁面,而帽盖42的螺纹421则对应的设于其向下凸出的柱体外缘,以能达到相同的快速解锁与结合的目的;以及其中帽盖42的形状亦得作各种形状或颜色的变化,以作识别或增进吸引人员注意的警示效果。
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的构造确实能达到实用新型预期的功效而为一优良实用新型,爰依法提出新型专利申请。
又,图中所举的实施例仅为本实用新型的部份可行实施例,其中弹簧本体亦得制作成三角形或四方形,灯串与反光构件亦可复合设置,以及其中的固定件亦得作其它型式的等效变换,故举凡能达到本实用新型所述功效的简易的变化或修正实施例,均应被本案的申请专利范围所含盖。
权利要求1.一种弹簧式简易警示器,其特征在于,其主要构造是由金属或塑胶材料制成的螺旋压缩弹簧本体,其可自然向上竖立起而呈圆锥形或圆柱形或其它合适的形状,该螺旋压缩弹簧本体亦可由顶部被向下压缩至底部,并由固定于其顶部或/及底部支架上的固定件夹持固定。
2.如权利要求1所述弹簧式简易警示器,其特征在于,在该弹簧本体之上设有灯串。
3.如权利要求1所述弹簧式简易警示器,其特征在于,在该弹簧本体之上设有反光构件。
4.如权利要求1所述弹簧式简易警示器,其特征在于,在该弹簧本体之上设有灯串及反光构件。
5.如权利要求1所述弹簧式简易警示器,其特征在于,该固定件是自粘带。
6.如权利要求1所述弹簧式简易警示器,其特征在于,该固定件是弹性勾扣。
7.如权利要求1所述弹簧式简易警示器,其特征在于,在该弹簧本体底部设有盘状底座,在该底座中央设有一向上凸起的扣部,扣部外缘具有数段螺纹,再于弹簧本体顶部设一帽盖,并于该帽盖内壁面设有螺纹与底座的螺纹螺合。
8.如权利要求7所述弹簧式简易警示器,其特征在于,该底座中央的扣部是设成内凹的筒状,并将螺纹设于其内壁面,而帽盖的螺纹则对应的设于其向下凸出的柱体外缘,与底座的螺纹螺合。
专利摘要一种弹簧式简易警示器,其主要是由金属或塑胶材料制成的螺旋弹簧本体制成,可自然向上竖立起而呈圆锥形或圆柱形或其它合适的形状,并在上述本体上得装设有灯串或/及反光构件,以可作为道路、工地或汽车的警示器构造;该螺旋弹簧本体亦可由顶部被压缩至底部固定,以将体积缩至最小而便于携带与收藏。
文档编号E01F9/011GK2597533SQ03200498
公开日2004年1月7日 申请日期2003年1月7日 优先权日2003年1月7日
发明者黄恩良 申请人:黄恩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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