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道路设施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高效道路移动沙障。
背景技术:
沙漠和戈壁地带的公路和铁路,自然条件恶劣,风沙较为严重,因风沙经常中断交通,为了解决交通中断等问题,一般在风沙较为严重的地方种植各种乔、灌及草等植物,用 来防止风沙问题,但由于干旱缺水问题,导致维护费用高,而且很难从根本上解决风沙阻碍问题。
从而人们开始在道路两侧设置道路沙障,现有技术的道路沙障基本采用在两个竖直支撑杆之间底部设置不透风的挡沙板,上部设置开有小孔的挡风板,这种设计能够稍微阻止风沙的侵袭,但是效果不是很好,而且挡沙板为不透风的面板,如果风速过大,会给支撑杆带来很大的损害,有时会折断支撑杆,还有就是现有的道路沙障为固定式,使用起来极不灵活。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挡风效果不好,容易导致支撑杆折断,并且道路沙障移动不灵活的缺点,而提出的一种高效道路移动沙障。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设计一种高效道路移动沙障,包括底座,所述底座通过螺栓固接在地面上,所述底座上方垂直固接有两个对称设置的第二支撑杆,两个所述第二支撑杆之间焊接有第三支撑杆、第一支撑杆,所述第三支撑杆置于第二支撑杆顶端,所述第一支撑杆置于第二支撑杆中间,第三支撑杆与第一支撑杆之间设有第二挡风板,第一支撑杆与所述底座之间设有第一挡风板。
所述第一挡风板上设有呈矩阵排列的第一通风孔,所述第一通风孔开口方向倾斜向下,且相邻两列第一通风孔之间设有风力分解杆,所述第一挡风板后方设有挡沙板,所述挡沙板固接在第一支撑杆上,且挡沙板倾斜向下设置。
所述第二挡风板内设有呈矩阵排列的第二通风孔,所述第二通风孔开口方向倾斜向上,且相邻两列第一通风孔之间同样设有风力分解杆。
所述底座下方设有若干支腿,且所述底座下方还设有若干弹性滚轮,所述弹性滚轮包括外筒,所述外筒固接在底座上,所述外筒同轴套设有内筒,且内筒通过弹簧与外筒连接,所述内筒另一端设有滚轮。
优选的,所述风力分解杆横截面形状为三角形或半圆形。
优选的,所述外筒与内筒之间设有限位块,且所述外筒、内筒横截面为矩形。
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高效道路移动沙障,有益效果在于: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设计合理;
1、通过在挡风板上开设带有倾斜角度的通风孔,改变风的流动方向,使风不能直射到路面上,给道路及车辆带来一定的损害;
2、在相邻两列通风孔之间设置风力分解杆,使风所产生的力到达挡风板后进行分解,减小支撑杆的支撑力;
3、本实用新型在挡沙板之前设置挡风板,使携带沙子的风力被缓冲后才能抵达挡沙板,减小支撑杆支撑力,提高挡沙效果;
4、在底座下面设置弹性滚轮,方便整个设备的移动。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高效道路移动沙障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高效道路移动沙障的挡风板剖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高效道路移动沙障的挡风板俯视图。
图中:支腿1、内筒2、滚轮3、外筒4、底座5、第一通风孔6、第一挡风板7、第一支撑杆8、第二支撑杆9、第二挡风板10、第二通风孔11、第三支撑杆12、风力分解杆13、挡沙板14。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参照图1-3,一种高效道路移动沙障,包括底座5,底座5通过螺栓固接在地面上,底座5上方垂直固接有两个对称设置的第二支撑杆9,两个第二支撑杆9之间焊接有第三支撑杆12、第一支撑杆8,第三支撑杆12置于第二支撑杆9顶端,第一支撑杆8置于第二支撑杆9中间,第三支撑杆12与第一支撑杆8之间设有第二挡风板10,第一支撑杆8与所述底座5之间设有第一挡风板7。
第一挡风板7上设有呈矩阵排列的第一通风孔6,第一通风孔6开口方向倾斜向下,改变风的流动方向,且相邻两列第一通风孔6之间设有风力分解杆13,风力分解杆13横截面形状为三角形或半圆形,用于分解风所产生的力,第一挡风板7后方设有挡沙板14,用于阻挡风沙,挡沙板14固接在第一支撑杆8上,且挡沙板14倾斜向下设置,对风沙有一定的缓冲作用。
第二挡风板10内设有呈矩阵排列的第二通风孔11,第二通风孔11开口方向倾斜向上,用于改变风的流动方向,防止风力对路面产生破坏,且相邻两列第一通风孔6之间同样设有风力分解杆13。
底座5下方设有若干支腿1,且底座5下方还设有若干弹性滚轮,方便整个沙障的移动,弹性滚轮包括外筒4,外筒4固接在底座5上,外筒4同轴套设有内筒2,且内筒2通过弹簧与外筒4连接,内筒2另一端设有滚轮3,外筒4与内筒2之间设有限位块,且外筒4、内筒2横截面为矩形,防止外筒4与内筒2脱离。
工作原理:本实用新型固定时,通过螺栓拧紧的过程中,弹性滚轮收缩,使支腿1支撑底面,需要移动时,将螺栓松开,使弹性滚轮弹出,支腿1脱离底面,对整个装置进行移动。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