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心接头及线管和分丝管的连接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564647发布日期:2019-01-13 16:15阅读:259来源:国知局
偏心接头及线管和分丝管的连接结构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偏心套筒,尤其是涉及一种偏心接头及线管和分丝管的连接结构。



背景技术:

在斜拉桥的锚体安装时,由于构件均为工厂预制,因此现场组装与焊接是影响锚体安装的重要因素。在锚体大致形成后,线管与分丝管连接时,由于二者为不同截面,如何实现异型截面构件的定位与焊接是影响锚体安装后期的因素之一,目前市场上暂未出现类似产品。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就是为了克服上述现有技术存在的缺陷而提供一种偏心接头及线管和分丝管的连接结构。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可以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

一种偏心接头,用于圆形线管和雨滴型分丝管的连接,该偏心接头为整体式套筒结构,前段为圆形截面,用于圆形线管的伸入,后段为雨滴型截面,用于雨滴型分丝管的嵌入,后段内部平滑过渡,并且后段顶部设有开口槽。

优选地,所述的雨滴型截面为下部弧形段到上部直线段渐变,上部直线段之间的夹角为60°。

优选地,直线段向上延伸到开口槽的外缘处。

优选地,前段与圆形线管的截面相匹配,后段与雨滴型分丝管的截面相匹配。

优选地,所述的前段和后段的长度相等。

一种线管和分丝管的连接结构,包括圆形线管、雨滴型分丝管以及所述的偏心接头,所述的圆形线管从前段插入偏心接头,所述的雨滴型分丝管从后段嵌入偏心接头。

本实用新型基于实际工作需要,提出了一种用于圆型线管与雨滴型分丝管连接的偏心接头,此构件体积较小,为整体式构件,不仅可以实现异型截面构件的嵌入安装,还可以实现二者的匹配定位。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1)本实用新型的偏心接头可实现异型截面构件的连接,将线管与分丝管通过偏心接头嵌合在一起,不仅连接方便牢固,将其应用于鞍座时,偏心接头还能够改变钢绞线在鞍座出口处的中心位置,实现分丝管与钢绞线相对位置的偏离定位。

(2)本实用新型的开口槽能够有效地确保分丝管按设计要求精准、稳定地嵌入定位,便于分丝管定位,有助于降低组装定位难度,提高组装效率。

(3)本实用新型是根据设计要求匹配制作,在保证分丝管准确嵌入定位的同时,保证分丝管与线管制作的准确性,确保构件质量。

(4)本实用新型不仅安装方便,且保证制作精度,同时还具有体积小、重量轻的优点,便于现场操作,可有效进行推广应用。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偏心接头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主视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后段截面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的线管和分丝管的连接结构的示意图。

图中,1为偏心接头,11为前段,12为后段,121为下部弧形段,122为上部直线段,13为开口槽,2为圆形线管,3为雨滴型分丝管,4为钢绞线。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详细说明。

实施例1

一种偏心接头,如图1~3所示,用于圆形线管2和雨滴型分丝管3的连接,该偏心接头1为整体式套筒结构,前段11为圆形截面,用于圆形线管2的伸入,后段12为雨滴型截面,用于雨滴型分丝管3的嵌入,后段12内部平滑过渡,并且后段12顶部设有开口槽13。前段11与圆形线管2的截面相匹配,后段12与雨滴型分丝管3的截面相匹配。上述雨滴型截面为下部弧形段121到上部直线段122渐变,上部直线段122之间的夹角为60°。并且,进一步优选直线段122向上延伸到开口槽13的外缘处。实际中,可以选择所述的前段11和后段12的长度相等。

一种线管和分丝管的连接结构,如图4所示,包括圆形线管2、雨滴型分丝管3以及上述偏心接头1,圆形线管2从前段11插入偏心接头1,雨滴型分丝管3从后段12嵌入偏心接头1。钢绞线4从中穿过。

线管采用成品不锈钢管,分丝管采用优质无缝不锈钢圆管1Cr18Ni12。

开口槽13的设置,精妙地简化了偏心接头的结构,使得偏心接头结构紧凑,加工方便,同时,开口槽也起到了对分丝管的横向和纵向定位作用。

本实施例的偏心接头实现了异型截面构件的连接,将线管与分丝管通过偏心接头嵌合在一起,连接方便牢固。

将该偏心接头应用于鞍座时,偏心接头还能够改变钢绞线在鞍座出口处的中心位置,偏心接头能够改变钢绞线在鞍座出口处的中心位置,使钢绞线沿分丝管的弧形切线引出,在分丝管直线段中脱离分丝管,这样不仅能够消除钢绞线引出点的集中应力,延长钢绞线使用寿命,而且还能够均布钢绞线在分丝管圆弧段的自锁力。

使用时,在锚体外形结构基本形成后,焊接偏心接头。偏心接头壁厚随着线管与分丝管的壁厚,进行调整。

上述对实施例的描述是为便于该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能理解和使用发明。熟悉本领域技术的人员显然可以容易地对这些实施例做出各种修改,并把在此说明的一般原理应用到其他实施例中而不必经过创造性的劳动。因此,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实施例,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揭示,不脱离本实用新型范畴所做出的改进和修改都应该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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