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持式电动工具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333113阅读:185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手持式电动工具机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手持式电动工具机,尤其是一锤钻和或者一冲击锤,带 有一电的驱动马达,该驱动马达可通过传动装置与工作主轴和/或冲击机构 连接。
背景技术
一个这样的手持式电动工具机是众所周知的,比如锤钻。在此,锤钻 以较小的重量级中大部分以手枪结构方式来制造。这种手枪结构方式的特 征是电的驱动马达的马达轴和工作主轴平行延伸, 一刀具,比如一个钻 头可与该工作主轴联接。手枪结构形式以相对长的结构长度为特征。在L 结构形式的锤钻跟手枪结构形式相比,拥有短的结构长度。这种L结构形 式的典型特点是电的驱动马达相对工作主轴以一个角度延伸。但是较短 结构长度的锤钻对于一些实际适用还是太大。如果偏离钻削轴线地具有足 够的位置,则使用具有冲击传递装置(角-锤钻头)的角钻头作为附加器具。 角-锤钻头是已公知的,它们在需要时可安装到锤钻上,并且其中除了旋转 外,冲击运动也可以偏转90度。在公知的角-锤钻头中,冲击机构的冲击运动传递到具有45斜面的冲击栓上。由于在彼此之上滑动的斜面,传递装置需要高的制造精度和高质量的工具钢。由于运行中产生的强的加热,角 钻头的冲击传递装置的效率低。此外机械地固定的角传递装置仅允一个固 定的工作角度并因此限制了普遍适用性。此外由于固定的角传递装置而不 能产生完全的冲击脱联,因此需要使用者在钻削方向上强烈地手动压紧。 因此产生显著的操作缺点。发明内容发明的任务是,提供一个可以减少结构长度的手持式电动工具机。为 此提出,传动装置的轴的中心轴线或驱动马达的驱动轴的中心轴线构成摆动轴线,驱动马达可绕该摆动轴线摆动,以减小手持式电动工具机的结构 长度。通过驱动马达的摆动,不仅可在手枪结构形式的手持式电动工具机中,而且可在L结构形式的手持式电动工具机中减小结构长度,在手枪结 构形式中,驱动马达的驱动轴的中心轴线和工作主轴平行,在L结构形式 中,驱动马达的驱动轴相对工作主轴以一角度延伸。在此,结构长度应理 解为在工作方向上的位置需求,也就是工作主轴的定向方向上的位置需求。 通过驱动马达可相对于工作主轴和冲击机构绕摆动轴线摆动,在一个大的 角度范围内实现了无级的角度调节。通过绕由传动装置的轴的中心轴线或 驱动马达的驱动轴的中心轴线构成的摆动轴线的摆动,尽管摆动,仍能实 现冲击工作或冲击钻削工作,而没有由于冲击方向改变引起的冲击能量损 失。通过摆动实现了这样小的结构长度,该结构长度允许触及非常狭窄的 地方。这种器具可以马上使用,不需要安装附加的部件。本发明的手持式 电动工具机的另一个优点是对角线小,因为该对角线基本上不依赖于驱动 马达的直径。手持式电动工具机优选是锤钻和或冲击锤。在此可以是一个 纯粹的锤钻, 一个用于钻削工作和/或凿削工作的锤钻(组合锤),或者是 一个单纯的冲击锤。尤其是,手持式电动工具机具有壳体,该壳体由一接收驱动马达的驱 动装置壳体件和一接收工作主轴和冲击机构的冲击机构壳体件组成。工作 主轴和冲击机构固定在冲击机构壳体里,驱动马达固定在驱动装置壳体件 里。因此产生了手持式电动工具机的第一机器单元,该机器单元具有冲击 机构壳体件、冲击机构和所述主轴,以及得到手持式电动工具机的第二机 器单元,该机器单元具有驱动装置壳体件和驱动马达并且相对于第一机器 单元可绕一摆动轴线摆动。有利地提出,传动装置配置给驱动装置壳体件和冲击机构壳体件。因 此传动装置不仅是第一机器单元的一部分而且是第二机器单元的一部分。 在此,尤其是有传动装置的、仅属于第一机器单元的一些零部件,以及有 传动装置的、仅属于第二机器单元的其它一些零部件。根据本发明的一个改进方案提出,手持式电动工具机在驱动装置壳体 件和冲击机构壳体件之间具有用于驱动马达的摆动的活节。该活节例如由 两个摆动轴承构成。尤其提出,工作主轴和冲击机构具有一共同的运动轴线,工作主轴绕 该运动轴线转动和/或冲击机构的一冲击质量沿该运动轴线运动。例如在构 造成锤钻的手持式电动工具机中实现了旋转运行和冲击运行的共同的运动 轴线,其中,例如往复运动的冲击件具有该冲击质量。有利地提出,运动轴线垂直于摆动轴线设置。通过这种垂直设置,摆 动轴线被最佳地选择来用于縮短结构长度。根据本发明的一个改进方案提出,驱动轴的中心轴线设置得垂直在驱 动马达的摆动平面上。该摆动平面是一个垂直于摆动轴线的平面,驱动马达在这个平面中摆动。本发明手持式电动工具机的这种实施形式是L结构 形式的手持式电动工具机。变换地提出,驱动轴的中心轴线平行于驱动马达的摆动平面设置。在 平行地设置驱动马达的中心轴线时,手持式电动工具机尤其是手枪结构形 式的手持式电动工具机。进一步提出,冲击机构的一部件、特别是一锤管构成或一同构成工作 主轴。刀具的转动驱动因此通过冲击机构的一个部件进行。该部件尤其是 冲击机构的锤管。有利地提出,手持式电动工具机具有至少一个离合器,用于选择性地 使驱动马达与工作主轴和/或冲击机构连接。例如如果具有两个单独的、用 于驱动冲击机构和工作主轴的、各带有一构造成分离离合器的离合器,则 可以选择性地实现手持式电动工具机的转动的和/或冲击的运行。


下面借助附图详细解释本发明。图l按本发明的手枪结构形式的手持式电动工具机, 图2本发明的手持式电动工具机在按第一实施例的传动装置的区域 内的细节图,和图3本发明的手持式电动工具机在按第二实施例的传动装置的区域 内的细节图。
具体实施方式
图1是根据本发明构造为锤钻1的、手枪结构形式的手持式电动工具机2。图l中手持式电动工具机2的侧视图(上面的图)示出带有冲击机构 壳体件4和刀具接收器5的第一机器单元3。第一机器单元3通过一个活 节与手持式电动工具机2的第二机器单元6连接,使得第二机器单元6可 相对第一机器单元3(或者说第一机器单元3相对第二机器单元6)绕摆动 轴线8摆动。对手枪结构形式而言,第二机器单元6具有一个带有驱动装 置壳体件11的操作开关10的典型手把件9。冲击机构壳体件4和驱动装 置壳体件11 一起组成了本发明的手持式电动工具机2的壳体12。在图1 的俯视图中(下面的图)示出第一机器单元3和第二机器单元6的摆动。除 了具有相应于传统的手持式电动工具机的结构的结构长度L的基本设置外, 还示出了相对第二机器单元6摆动了 90度的第一机器单元3,由此产生缩 短的结构长度L'。图2示出用于实现本发明手持式电动工具机2的传动装置13的结构。 在驱动装置壳体件11中有一个仅部分示出的带有驱动轴15的驱动马达。 驱动轴15通过轴承16相对于壳体固定地被支撑。驱动轴15驱动无相对转 动地固定在构造成曲轴17的轴18上的盘形齿轮19。对于盘形齿轮在此及 在以下应理解为具有锥形齿结构的盘形齿轮。曲轴17支撑在驱动装置壳体 件11和冲击机构壳体件4中的构造成滚动轴承20的轴承21中。另一个轴 承22座落在曲轴17上,以接受冲击机构壳体件4。另一无相对转动地固定 在曲轴17上的盘形齿轮23与盘形齿轮24啮合,盘形齿轮24作为工作主 轴的工作主轴驱动元件25驱动冲击机构27的锤管26。锤管26借助轴承 28支撑在冲击机构壳体件4上。曲轴17的转动运动也是对冲击机构27的 驱动。曲轴17的弯曲的臂29借助容纳在轴承30中的连杆31将转动运动 变换为冲击机构27的活塞32的往复运动。活塞32在冲击机构27中通过 一个没有示出的气垫沿运动轴线33驱动一个没有示出的锤击件。运动轴线 33在构造成锤钻的手持式电动工具机中同时也是驱动主轴的转动轴线。传 动装置13的构造为曲轴17的轴18的中心轴线构成摆动轴线8,驱动马达 可绕该摆动轴线摆动,以减小手持式电动工具机2的结构长度。图3示出手持式电动工具机2按照第二实施例的结构,该实施例基本 上符合图2的实施例,这里仅探讨不同之处。第二实施例的手持式电动工具机2涉及L结构形式的手持式电动工具机。在此,驱动轴15的中心轴线 35垂直于手持式电动工具机2的摆动平面。根据图2和3的实施例的手持 式电动工具机2的各自的驱动装置壳体件11中安置了手持式电动工具机2 的没有示出的驱动马达和所有电的部件。驱动轴15支撑滚动轴承36中并 且通过圆柱齿轮37驱动构造成曲轴17的轴18。为了进行第二机器单元6 相对第一机器单元3的摆动运动,这些轴承21各以一半来承载驱动装置壳 体件11和冲击机构壳体件4。驱动装置壳体件11内的轴承22作为进一步 支承曲轴17的对应轴承。通过与曲轴17固定连接的齿轮39,驱动轴的转 动运动被传递进来并首先传递到圆柱齿轮40上,该圆柱齿轮是中间轴41 的组成部分。中间轴41容纳在轴承42, 43中。在其前端部44上,锥齿 轮45与一个固定在锤管26上的盘形齿轮24啮合。通过与盘形齿轮24固 定连接的、支撑在轴承28中的锤管26,驱动小齿轮的驱动路径传递到刀具 接收器5。为了产生冲击机构27的冲击运动,圆柱齿轮38无相对转动地座 落在曲轴17的端侧的端部上。圆柱齿轮38通过相对于中心轴线34偏心地 固定的曲柄销47来驱动连杆31。低摩擦的支承装置48保障了传递转动运 动时的高效率。曲柄销47的旋转借助可转动地支撑在销49上的连杆31传 递到活塞32上。活塞32在运动轴线33的方向进行对于冲击必须的往复运 动,以驱动冲击机构27的没有示出的冲击件。属于设置在冲击机构壳体件 4里的部件有:带有圆柱齿轮40、锥齿轮45、轴承42, 43的用于钻削驱动 的轴41,带有锤管26及其它图中未示出的部件的、用于驱动刀具的盘形齿 轮24;用于"摆动"功能的轴承21的各一半,带有销49的用于冲击驱动 的活塞32。构造为曲轴17的轴18的中心轴线34是用于摆动驱动的交接处。 在两个实施例中(图2及图3),用于选择地驱动工作主轴或者驱动冲 击机构27的锤管26和/或活塞32的离合器未画出。如果手持式电动工具 机2例如构造成具有钻削和/或捶击功能的可转换的锤钻,则相应地设有可 转换的离合器。
权利要求
1.手持式电动工具机,特别是锤钻和/或冲击锤,具有一电的驱动马达,该驱动马达可通过一传动装置与一工作主轴和/或一冲击机构连接,其特征在于,所述传动装置(13)的一轴(18)的中心轴线(34)或者所述驱动马达的一驱动轴(15)的中心轴线(35)构成一摆动轴线(8),所述驱动马达可绕该摆动轴线摆动,以减小该手持式电动工具机(2)的结构长度(L)。
2. 根据权利要求1的手持式电动工具机,其特征在于一壳体(12),该 壳体由一接收所述驱动马达的驱动装置壳体件(11)和一接收所述工作主 轴和所述冲击机构(27)的冲击机构壳体件(4)组成。
3. 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之一的手持式电动工具机,其特征在于,所述传 动装置(13)配设给所述驱动装置壳体件(11)和所述冲击机构壳体件(4)。
4. 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之一的手持式电动工具机,其特征在于一在所述 驱动装置壳体件(11)和所述冲击机构壳体件(4)之间的、用于所述驱动 马达的摆动的活节(7)。
5. 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之一的手持式电动工具机,其特征在于,工作主 轴和冲击机构(27)具有一共同的运动轴线(33),所述工作主轴绕该运动 轴线转动和/或所述冲击机构(27)的一冲击质量沿该运动轴线运动。
6. 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之一的手持式电动工具机,其特征在于,所述运 动轴线(33)垂直于所述摆动轴线(8)设置。
7. 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之一的手持式电动工具机,其特征在于,所述驱 动轴(15)的中心轴线(35)设置得垂直在所述驱动马达的一摆动平面上。
8. 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之一的手持式电动工具机,其特征在于,所述驱 动轴(15)的中心轴线(35)平行于所述驱动马达的一摆动平面设置。
9. 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之一的手持式电动工具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冲 击机构(27)的一部件、特别是一锤管(26)构成或一同构成所述驱动主 轴。
10. 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之一的手持式电动工具机,其特征在于至少一 构(27)连接。
全文摘要
本发明涉及手持式电动工具机,特别是锤钻和/或冲击锤,具有一电的驱动马达,该驱动马达可通过一传动装置与一工作主轴和/或一冲击机构连接。本发明提出,所述传动装置(13)的一轴(18)的中心轴线(34)或者所述驱动马达的一驱动轴(15)中心轴线(35)构成一摆动轴线(8),所述驱动马达可绕该摆动轴线摆动,以减小该手持式电动工具机(2)的结构长度(L)。
文档编号B25D11/12GK101568410SQ200780048295
公开日2009年10月28日 申请日期2007年10月30日 优先权日2006年12月27日
发明者R·富克斯 申请人:罗伯特·博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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