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向执手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841449阅读:589来源:国知局
换向执手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锁具的执手结构,特别是涉及一种换向执手。



背景技术:

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生活质量的追求也越来越高,相应的,人们对锁具的要求也随之提高,不仅要求锁具的表面美观、大方,而且要求安装和使用方便、快捷,整体性价比高。目前,广泛使用的锁具为了满足不同的开门方向,采用内、外执手对调的方式,但对于不同结构的内、外执手则无法实现,导致在安装执手时必须提前确定左开门或右开门的使用场合,否则极容易在安装时有造成混淆,影响工程进展。



技术实现要素:

基于此,有必要针对上述问题,提供一种能够通过使用同一种结构的执手即可适应左开门和右开门使用场合的换向执手。

一种换向执手,包括:

执手座,开设有安装槽,该安装槽的侧壁凸设有两相对设置的限位部,所述安装槽底部开设有通孔;

上轮牙,穿设所述通孔,所述上轮牙开设有限位孔,所述上轮牙的一端部凸设有防脱部,该防脱部设于所述安装槽内;

下轮牙,设于所述安装槽内,所述下轮牙开设有穿孔以及围绕该穿孔布设的环形槽,所述下轮牙的侧壁设有凸起以及贯通所述环形槽的缺口;

扭簧,包括簧体以及自该簧体的两末端延伸出的第一簧臂和第二簧臂,所述簧体设于所述环形槽内,所述第一簧臂和所述第二簧臂凸伸出所述缺口;

导套,非转动地穿设所述穿孔,所述导套包括两相对设置且凸伸出的侧翼,所述侧翼的部分插入所述限位孔内;

穿杆,穿过所述导套,并伸入所述限位孔内,以使所述侧翼扩张并与所述上轮牙的限位孔形成紧配合;

执手把,开设有供所述上轮牙的另一端部插入的插槽;

转动所述执手把带动所述上轮牙转动,所述上轮牙带动所述穿杆转动,所述穿杆进而带动所述下轮牙转动,使得所述凸起限制在两所述限位部之间摆动。

上述换向执手通过转动执手把,带动上轮牙转动,上轮牙带动穿杆转动,穿杆进而带动下轮牙转动,使得凸起限制在两个限位部之间摆动,与下轮牙组装在一起的扭簧用于提供执手把恢复至初始位置的回复力。在将换向执手安装至门板上之前,只需适应性地旋转执手把至左边或右边,即可适应于左开门或右开门的适用场合,避免造成混淆。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换向执手还包括安装于所述执手座上的封盖,所述封盖上开设有供所述穿杆穿过的孔洞。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执手座上凸设有定位销,所述封盖上开设有供所述定位销插入的定位孔。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防脱部为围绕所述上轮牙的一端部凸设的环状结构。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换向执手还包括不锈钢垫片,所述不锈钢垫片套设所述上轮牙,并夹设于所述防脱部和所述执手座之间。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换向执手还包括塑料垫圈,所述塑料垫圈包括垫圈本体和环形圈,所述垫圈本体与所述环形圈一体成型;所述垫圈本体夹设于所述执手把和所述执手座之间,环绕所述通孔的内壁开设有阶梯槽,所述环形圈容置于所述阶梯槽内。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凸起与所述缺口以所述穿孔为中心对称设置。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下轮牙的侧壁延伸出防脱凸边,该防脱凸边朝向所述缺口设置,所述第一簧臂与所述防脱凸边抵持。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两所述侧翼相互倾斜靠拢设置。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穿杆的横截面呈正方形结构。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较佳实施例的换向执手的一视角分解图;

图2为图1中所示换向执手的另一视角分解图;

图3为图1中所示换向执手的部分结构图;

图4为图3中所示换向执手的部分结构另一视角图;

图5为图1中所示下轮牙、扭簧以及导套的组装图;

图6为图1中所示换向执手的剖面和局部放大图;

图7为图1中所示换向执手的动作原理图;

图8为图1中所示换向执手的安装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便于理解本实用新型,下面将参照相关附图对本实用新型进行更全面的描述。附图中给出了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但是,本实用新型可以以许多不同的形式来实现,并不限于本文所描述的实施例。相反地,提供这些实施例的目的是使对本实用新型的公开内容的理解更加透彻全面。

如图1至图7所示,本实用新型一较佳实施例的换向执手10,包括:执手座100、上轮牙200、下轮牙300、扭簧400、导套500、穿杆610、执手把620、封盖630、不锈钢垫片640以及塑料垫圈650。

执手座100上开设有安装槽110,安装槽110底部开设有通孔120。安装槽110的侧壁凸设有第一限位部111和第二限位部112,第一限位部111与第二限位部112相对设置。具体的,第一限位部111和第二限位部112以中心轴C1对称设置。

上轮牙200具有第一端部210和第二端部220,上轮牙200开设有限位孔230,限位孔230贯通第一端部210和第二端部220。上轮牙200的第一端部210凸设有防脱部211,该防脱部211设于安装槽110内。上轮牙200的第二端部220穿过通孔120。防脱部211所起到的作用为:避免上轮牙200沿第一端部210至第二端部220的方向从通孔120中脱落。本实施例中,防脱部211为围绕上轮牙200的第一端部210凸设的环状结构。不锈钢垫片640套设上轮牙200,并且,不锈钢垫片640夹设于防脱部211和执手座100之间,在上轮牙200相对执手座100转动时,起到耐磨作用。

下轮牙300设于安装槽110内,并与上轮牙200的第一端部210相抵持。下轮牙300开设有穿孔310以及围绕该穿孔310布设的环形槽320。下轮牙300的侧壁设有凸起330,并开设有贯通环形槽320的缺口340。本实施例中,凸起330与缺口340以穿孔310为中心对称设置。

扭簧400包括簧体410以及自该簧体410的两末端延伸出的第一簧臂420和第二簧臂430,簧体410设于环形槽320内,第一簧臂420和第二簧臂430凸伸出缺口340。在实际应用中,需要提前将扭簧400与下轮牙300组装在一起,为了防止扭簧400从下轮牙300脱落,下轮牙300的侧壁朝向缺口340延伸出防脱凸边350,防脱凸边350朝向缺口340设置,第二簧臂430与防脱凸边350抵持,起到对第二簧臂430的阻挡作用,避免扭簧400从缺口340内滑脱。

导套500非转动地穿设穿孔310,具体在本实施例中,导套500包括:设于穿孔310内的本体510、凸伸出本体510的第一侧翼520和第二侧翼530,第一侧翼520和第二侧翼530相互倾斜靠拢设置。第一侧翼520和第二侧翼530的部分插入限位孔230内,第一侧翼520和第二侧翼530的另外部分位于本体510内。

再次参阅图6,横截面呈正方形结构的穿杆610穿过导套500的本体510,并伸入限位孔230内,以使第一侧翼520和第二侧翼530相向扩张并与上轮牙200的限位孔230形成紧配合。具体的,在穿杆610从相互倾斜靠拢的第一侧翼520和第二侧翼530之间穿过时,会将第一侧翼520和第二侧翼530撑开,使得第一侧翼520和第二侧翼530均同时压紧本体510和上轮牙200的内壁,从而与下轮牙300和上轮牙200形成过渡配合的连接。执手把620开设有供上轮牙200的第二端部220插入的插槽621。

在实际操作中,转动执手把620带动上轮牙200转动,上轮牙200带动穿杆610转动,穿杆610进而带动下轮牙300转动,使得凸起330限制在第一限位部111和第二限位部112之间摆动。如图7所示,在扭簧400的作用下,下轮牙300的凸起330位于第一限位部111和第二限位部112的中间位置,定义执手把620此时的位置为初始位置。当沿A1方向转动转动执手把620时,带动扭簧400的第一簧臂420朝向第二簧臂430靠拢,同时,下轮牙300的凸起330沿B1方向转动,直至凸起330触碰到第二限位部112而停止,松开执手把620后,在扭簧400的回复力的作用下,执手把620沿A1的反方向恢复至初始位置。本实施例中,执手把620沿A1方向转动45°。同理,当沿A2方向转动转动执手把620时,带动扭簧400的第二簧臂430朝向第一簧臂420靠拢,同时,下轮牙300的凸起330沿B2方向转动,直至凸起330触碰到第一限位部111而停止,松开执手把620后,在扭簧400的回复力的作用下,执手把620沿B1的反方向恢复至初始位置。本实施例中,执手把620沿A2方向转动45°。

本实施例中,塑料垫圈650包括垫圈本体651和环形圈652,垫圈本体651与环形圈652一体成型。垫圈本体651夹设于执手把620和执手座100之间,环绕通孔120的内壁开设有阶梯槽(图未标),环形圈652容置于阶梯槽内。塑料垫圈650起到定心以及与上轮牙200配合耐磨自润滑的作用。

为了防止下轮牙300从安装槽110内掉落,封盖630可拆卸安装于执手座100,封盖630上开设有供穿杆610穿过的孔洞631。为了封盖630安装稳固,执手座100上凸设有定位销130,封盖630上开设有供定位销130插入的定位孔632。

如图8所示,在将换向执手10安装到门板20上之前,首先确定左开门或右开门的适用场合,根据适用场合将执手把620旋转至左边或右边;然后利用穿杆610将门板20内外的换向执手10一并安装在门板20的两侧;最后利用螺钉30将门板20内外的换向执手10紧固在门板20上。

上述换向执手10通过转动执手把620带动上轮牙200转动,上轮牙200带动穿杆610转动,穿杆610进而带动下轮牙300转动,使得凸起330限制在第一限位部111和第二限位部112之间摆动,与下轮牙300组装在一起的扭簧400用于提供执手把620恢复至初始位置的回复力。在将换向执手10安装至门板20上之前,只需适应性地旋转执手把620至左边或右边,即可适应于左开门或右开门的适用场合,避免造成混淆。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几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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