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电动剪刀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396689阅读:320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生活用品,具体是一种电动剪刀。



背景技术:

剪刀(scissors),古称铰剪或铰刀,粤语称鉸剪,闽语称铰刀,约西元前1500年由古埃及人发明,采用简单机械中的杠杆原理,最早在古埃及人的废墟中找到,是一种用金属制成的剪裁物件的工具,两刃交错,可以开合。

现代剪刀从形状、材料、工艺、质量、品种、功用等都和古代的剪刀有了很大的改进;但从现存的遗物看,宋代人使用的剪刀已经大体接近于现代的模样;洛阳古墓博物馆还有一把从北宋熙宁五年(公元1072年)的墓葬中出土的剪刀,其外形与现代剪刀已很相似;这说明中国如今剪刀的模式,至少已经沿用1000多年了。

市场上的剪刀一般是用人手提供动力实现剪刀的咬合,使用时间久会使人手臂发酸,影响工作效率。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电动剪刀,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电动剪刀,包括电动剪刀本体;所述电动剪刀本体是由机身左侧板、机身右侧板、刀头左支架、刀头右支架、电池上支架、电池下支架、刀头定刀片、刀头动刀片、刀头连接器、驱动电机、开关、电池组组成;其中机身左侧板和机身右侧板通过紧固件安装在一起,形成机身,在机身的前侧的左右两侧分别安装有刀头左支架和刀头右支架,刀头定刀片和刀头动刀片安装在刀头左支架和刀头右支架中间位置,刀头动刀片设置在刀头定刀片的下侧;所述刀头定刀片固定安装在刀头连接器,刀头动刀片通过刀头连接器与驱动电机相连;所述驱动电机通过导线与电池组相连,并在导线上设有开关;所述电池组包裹在电池上支架和电池下支架之间。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驱动电机固定安装在驱动电机固定座上,驱动电机固定座卡接在机身底部。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开关设有开关按钮,开关按钮设有不同的档位。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刀头连接器固定安装在连接器支撑座上侧。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机身的顶部对应刀头定刀片处设有刀头锁键。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电池组的尾部设有充电插口。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刀头整体拆卸更换,更换快捷,不影响生产,更高效更快捷;采用电动机驱动来代替人力,减少员工的劳动量,从而提高工作效率;内置有壳充放电池,随时随地均可以使用;并且本实用新型设计合理,结构简单。

附图说明

图1为一种电动剪刀的爆炸结构示意图。

图中:1-机身左侧板、2-机身右侧板、3-刀头左支架、4-刀头右支架、5-电池上支架、6-电池下支架、7-刀头定刀片、8-刀头动刀片、9-刀头锁键、10-刀头连接器、11-连接器支撑座、12-驱动电机固定座、13-驱动电机、14-开关按钮、15-开关、16-电池组。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电动剪刀,包括电动剪刀本体;所述电动剪刀本体是由机身左侧板1、机身右侧板2、刀头左支架3、刀头右支架4、电池上支架5、电池下支架6、刀头定刀片7、刀头动刀片8、刀头连接器10、驱动电机13、开关15、电池组16组成;其中机身左侧板1和机身右侧板2通过紧固件安装在一起,形成机身,在机身的前侧的左右两侧分别安装有刀头左支架3和刀头右支架4,刀头定刀片7和刀头动刀片8安装在刀头左支架3和刀头右支架4中间位置,刀头动刀片8设置在刀头定刀片7的下侧;所述刀头定刀片7固定安装在刀头连接器10,刀头动刀片8通过刀头连接器10与驱动电机13相连,通过驱动电机13带动刀头动刀片8上下运动,从而实现剪刀的功能;所述驱动电机13通过导线与电池组16相连,并在导线上设有开关15;所述电池组16包裹在电池上支架5和电池下支架6之间。

所述驱动电机13固定安装在驱动电机固定座12上,驱动电机固定座12卡接在机身底部。

所述开关15设有开关按钮14,开关按钮14设有不同的档位,通过调节其对用的档位来控制剪刀咬合的频率。

所述刀头连接器10固定安装在连接器支撑座11上侧。

所述机身的顶部对应刀头定刀片7处设有刀头锁键9,用于锁定刀片。

所述电池组16的尾部设有充电插口,通过充电线即可对电池组16充电。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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