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轮胎断面切割机的夹持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477974发布日期:2018-09-18 21:55阅读:186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轮胎夹持装置,特别涉及一种用于轮胎断面切割机的夹持装置。



背景技术:

随着汽车工业的高速发展,轮胎生产已成为汽车工业发展的重点,而轮胎的质量也越来越受到用户的普遍关注。轮胎断面检测是提高轮胎质量和开发新轮胎的重要依据,进行轮胎断面切割试验所使用的轮胎断面切割机也称为轮胎切割机,主要用于成品斜交轮胎、半钢及全钢子午线轮胎,或工程机械轮胎的半/全自动快速切割,随着切割技术的发展,对轮胎切割机设备的要求也不断提高。现有技术常用的夹具一般需要依靠手动调节位置,操作不便;对于巨型轮胎(外直径1500mm-4200mm),以往的夹具只能夹持一侧的子口;而由于上下子口不能同时切断,在切断下子口后,断面失去支撑窜动,在断面上形成缺陷。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的轮胎断面切割机的夹持装置只能夹持轮胎一侧子口导致切割缺陷的问题和巨型轮胎不易夹持的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用于轮胎断面切割机的夹持装置。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以下技术方案:

一种用于轮胎断面切割机的夹持装置,包括机架、电机组件、上夹持组件、下夹持组件、空心直线光轴和齿条;上夹持组件包括可开合的上夹爪、固定件和锁紧件,固定件安装在机架上,用来控制上夹爪与机架之间的锁紧或断开,锁紧件与上夹爪固定连接并套设在空心直线光轴上,用来将上夹爪组件固定到齿条上,空心直线光轴和齿条平行设置,下夹持组件包括可开合下夹爪;空心直线光轴的上端与机架可滑动连接,齿条的上端与安装在电机组件上的齿轮啮合,空心直线光轴和齿条的下端分别通过固定架与下夹爪连接。

作为优选,上夹爪通过第一气缸控制上夹爪的开合;下夹爪通过第二气缸控制下夹爪的开合,更为优选的,第一气缸的一端安装在上夹爪上,第二气缸的一端与固定架连接,另一端与下架爪连接。

作为优选,锁紧件与上夹爪固定连接并通过直线轴承套设在空心直线光轴上;空心直线光轴的上端通过直线轴承与机架可滑动连接。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用于轮胎断面切割机的夹持装置,还包括安装在机架上的控制系统和拉绳式位移传感器。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所述的用于轮胎断面切割机的夹持装置具有以下技术效果:夹持装置能夹紧上下两子口,夹爪不需要人工观察下子口就能自动找到位置夹紧,有助于操作人员操作;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下夹爪可避免倾斜的切割丝切割到夹爪。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所提供的夹持装置的主视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所提供的夹持装置的后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所提供的夹持装置的轴侧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所提供的夹持装置的操作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本实用新型旨在提供一种用于轮胎断面切割机的夹持装置,以解决现有技术中轮胎断面切割机的夹持装置只能夹持轮胎一侧子口导致切割缺陷的问题和巨型轮胎不易夹持的问题。

为了使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更好的理解本实用新型,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和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详细说明。

如图1-图3所示,一种用于轮胎断面切割机的夹持装置,包括机架1、电机组件2、上夹持组件3、下夹持组件4、空心直线光轴6、齿条5、控制系统和拉绳式位移传感器8。控制系统和拉绳式位移传感器8分别安装在机架1上;上夹持组件3包括可开合的上夹爪31、固定件32和锁紧件33,固定件32安装在机架1上,用来控制上夹爪31与机架1之间的锁紧或断开,上夹爪31与锁紧件33固定连接并通过直线轴承套设在空心直线光轴6上,上夹爪31通过安装在机架1上的第一气缸34控制上夹爪31的开合;空心直线光轴5和齿条5平行设置,下夹持组件4包括可开合下夹爪41,下夹爪41通过安装在固定架42上的第二气缸43控制下夹爪41的开合;空心直线光轴6的上端通过直线轴承与机架1可滑动连接,齿条5的上端与安装在电机组件1上的齿轮7齿合,空心直线光轴6和齿条5下端分别通过固定架42与下夹爪41连接。

如图4所示,将待断面轮胎置于基准面上,下架爪组件4下降到轮胎上子口位置,通过控制系统控制齿条5和下夹爪组件4上升,通过拉绳式位移传感器8感应和控制系统控制上下夹爪41之间的位移距离,当上下夹爪31和41之间的距离与轮胎上下子口的距离相等时,即图4中的B-D=E时,锁紧件33将上夹爪组件3固定到齿条5上,固定件32的固定气缸回缩使上夹爪31与机架1连接断开,然后齿条5、上夹爪组件3和下夹爪组件4向下移动使上、下夹爪到达与上、下子口相应的位置,轮胎和夹持装置相对运动,上夹爪31和下夹爪41伸到轮胎内腔,第一气缸34和第二气缸43动作完成夹紧。

以上对本实用新型所提供的一种用于轮胎断面切割机的夹持装置进行了详细的介绍。本文中应用了具体个例对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及实施方式进行了阐述,以上实施例的说明只是用于帮助理解本实用新型的方法和中心思想。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一般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原理的前提下,还可以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若干改进和修饰,这些改进和修饰也落入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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