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现场技术侦查用的非接触式物证拾取装置,包括外壳体(1),所述外壳体(1)的内部安装有两处拾取驱动机构(2),所述外壳体(1)的外部安装有两处拾取夹持机构(3),所述拾取驱动机构(2)与拾取夹持机构(3)传动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现场技术侦查用的非接触式物证拾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触发开关(402)的上方设置有滑板(405),所述滑板(405)滑动安装于第一导向轴(406)上,所述第一导向轴(406)上固定在基准座(407)上,所述基准座(407)固定于外壳体(1)的内壁上,所述第一导向轴(406)上装套有向上推动滑板(405)的第一弹簧(408)。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现场技术侦查用的非接触式物证拾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滑板(405)的上方固定有连接柱(409),所述连接柱(409)贯穿外壳体(1),所述外壳体(1)的端头固定有按压座(410),所述按压座(410)位于外壳体(1)的外部,所述触发开关(402)的上方电性连接有第一导电体(411),所述滑板(405)的下方固定有与第一导电体(411)上下对应的第二导电体(412)。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现场技术侦查用的非接触式物证拾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拾取驱动机构(2)包括驱动杆(201),所述驱动杆(201)上固定有铁芯(202),所述铁芯(202)与电磁铁(404)位于同一水平线上。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现场技术侦查用的非接触式物证拾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驱动杆(201)滑动安装于第二导向轴(203)上,所述第二导向轴(203)上固定于外壳体(1)的内壁上,所述第二导向轴(203)上装套有推动驱动杆(201)远离电磁铁(404)的第二弹簧(204)。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现场技术侦查用的非接触式物证拾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拾取夹持机构(3)包括夹臂(303)基座(301),所述夹臂(303)基座(301)的下端通过转轴(302)旋转连接有两处夹臂(303),两处所述夹臂(303)能够分别向远离各自的一侧旋转,两处所述夹臂(303)能够合并或展开,其中夹臂(303)展开的角度为0°-90°。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现场技术侦查用的非接触式物证拾取装置,其特征在于,两处所述拾取夹持机构(3)中的夹臂(303)呈“内八”倾斜。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一种现场技术侦查用的非接触式物证拾取装置,其特征在于,两处所述夹臂(303)合并时,此时的夹持面上设置有第一防滑部(304);两处所述夹臂(303)展开时,此时的夹持面上设置有第二防滑部(305)。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现场技术侦查用的非接触式物证拾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拾取驱动机构(2)与拾取夹持机构(3)之间还设置有间距调节机构(5),通过间距调节机构(5)调节两处拾取夹持机构(3)的间距。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一种现场技术侦查用的非接触式物证拾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间距调节机构(5)包括主框架(501),所述主框架(501)内转动连接有调节螺盘(502),所述调节螺盘(502)的下方传动连接有调节块(503),所述调节块(503)上固定有限位筋(504),所述限位筋(504)始终滑动安装于固定在主框架(501)上的限位槽(505)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