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发动机仓超细干粉自动灭火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398289阅读:255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汽车发动机仓超细干粉自动灭火装置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自动灭火装置,更具体地涉及一种汽车发动机仓超细干粉自动灭火装置。
背景技术
汽车发动机仓,由于油路及电路较集中,加之在运行中速度较高,是汽车火灾的高发区。汽车火灾的特点是易发,且发展速度快,如扑救不及时,很快就蔓延至油箱,引起油箱爆炸。过去扑救汽车火灾主要使用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或手提式泡沫灭火器,此类灭火器灭火效能有限,同时又受到使用人员灭火技术的制约,火灾往往不能及时扑灭而致使汽车被烧毁。
近年来,又出现了一种用燃气驱动的自动灭火装置,该装置安装于汽车发动机仓内,充装ABC干粉灭火剂,内装火药盒。当火灾发生时,通过传导线引燃火药产生气体喷射灭火剂灭火。该类装置的特点是利用传导线传导火灾信号,只要发动机仓内起明火,灭火装置即启动灭火。由于该灭火装置采用火药燃烧产生气体为推动力,喷发时有手榴弹爆炸时的巨大冲击力,容易对周围物体造成损坏,对人员造成伤害。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即是针对上述现有技术中存在的问题而提出的一种汽车发动机仓超细干粉自动灭火装置,该装置在汽车发动机仓发生火灾时自动启动灭火,且灭火效率高、安全性好。
本实用新型是通过下述技术方案来实现的一种汽车发动机仓超细干粉自动灭火装置,包括灭火剂筒体,喷头,所述的灭火剂筒体内充有超细干粉灭火剂和高压氮气,所述的灭火剂筒体上设置有一喷口,所述的定温喷头设置在灭火剂筒体的喷口处,与灭火剂筒体形成一密闭容器,所述的定温喷头为感温自启动装置。
进一步地,所述的定温喷头为感温玻璃泡。
更进一步地,所述的感温玻璃泡外侧缠绕有超导热敏线。
进一步地,所述的高压氮气压力为1.2-2MPa。
进一步地,所述的灭火剂筒体上设置一与灭火剂筒体内部连通的压力显示表。
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安装使用方便,当汽车发动机仓内发生火灾时自动启动灭火,且灭火效率高、安全性好。


图1为本实用新型具体实施例中汽车发动机仓超细干粉自动灭火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介绍,但不作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定。
参考图1所示,一种汽车发动机仓超细干粉自动灭火装置,包括灭火剂筒体1、定温喷头2、超导热感线3和压力指示器4,灭火剂筒体1为一种耐压容器,内充装超细干粉灭火剂和压缩氮气,工作压力为1.5Mpa,且灭火剂筒体1设置有一喷口,定温喷头2设置在灭火剂贮罐1的喷口处,和灭火剂筒体1形成一个密闭容器;定温喷头2为感温玻璃球,感温玻璃球外缠绕有超导热感线3,超导热感线3的另一端悬置于汽车发动机仓内,感受仓内的环境温度,并可以迅速传导感温玻璃球。
在灭火剂筒体1上还设置有压力指示器4,可以随时通过压力指示器4显示灭火剂筒体1内的工作压力,若发现指示压力低于设定压力,及时供压,保证该灭火装置始终处于工作状态。
该灭火装置安装在在汽车发动机仓上方或者两侧,当发动机仓发生火灾时,超导热敏线3迅速将火灾信号,也即温度信号,传导给感温玻璃球,感温玻璃球内的液体随着温度升高膨胀将感温玻璃球胀碎,从而超细干粉灭火剂在高压氮气的作用下喷放出来,进行灭火;在特殊情况下,如果超导热敏线没有传导火灾信号,发动机仓内环境温度上升到一定温度,感温玻璃球内的液体也将随着温度升高膨胀,而使感温玻璃球胀碎,从而超细干粉灭火剂在高压氮气的作用下喷放出来,进行灭火。
权利要求1.一种汽车发动机仓超细干粉自动灭火装置,包括灭火剂筒体,喷头,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灭火剂筒体内充有超细干粉灭火剂和高压氮气,所述的灭火剂筒体上设置有一喷口,所述的定温喷头设置在灭火剂筒体的喷口处,与灭火剂筒体形成一密闭容器,所述的定温喷头为感温自启动装置。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汽车发动机仓超细干粉自动灭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定温喷头为感温玻璃泡。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汽车发动机仓超细干粉自动灭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感温玻璃泡外侧缠绕有超导热敏线。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汽车发动机仓超细干粉自动灭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高压氮气压力为1.2-2MPa。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汽车发动机仓超细干粉自动灭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灭火剂筒体上设置一与灭火剂筒体内部连通的压力显示表。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汽车发动机仓超细干粉自动灭火装置,包括灭火剂筒体,喷头,所述的灭火剂筒体内充有超细干粉灭火剂和高压氮气,所述的灭火剂筒体上设置有一喷口,所述的定温喷头设置在灭火剂筒体的喷口处,与灭火剂筒体形成一密闭容器,所述的定温喷头为感温自启动装置。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安装使用方便,当汽车发动机仓内发生火灾时自动启动灭火,且灭火效率高、安全性好。
文档编号A62C13/00GK2873255SQ200520144740
公开日2007年2月28日 申请日期2005年12月20日 优先权日2005年12月20日
发明者宋明韬, 朱恒斌, 孙晓琳 申请人:宋明韬, 朱恒斌, 孙晓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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