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消防救援用便捷式供氧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459107阅读:346来源:国知局
一种消防救援用便捷式供氧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是一种消防救援用便捷式供氧装置,属于供氧装置领域。



背景技术:

统筹使用现场灭火救援力量,部署灭火救援行动,组织火场的各种保障,注意及时发现各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或薄弱环节,适时进行调整,力争在最短时间内,以最快的速度,最小的代价扑灭火灾,把火灾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现有技术公开了申请号为:201220196020.7的一种新型便捷式供氧装置,包括用于盛装制氧剂的瓶体/袋体,所述瓶体/袋体的上部设有用于承载袋装助剂的网栏,在所述瓶体/袋体的密封外盖上设有膜封孔。所述外盖与所述网栏之间的瓶体/袋体内设有内封膜。本实用新型供氧装置使用有机产氧剂不污染环境和吸氧者,制氧装置体积小,携带极为方便,甚至可装在口袋内、造价低、适用于任何群体和不同环境供氧。是理想的供氧新装置、新品种。但是其不足之处在于无法经受高温,需要人工随身携带,具有局限性。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目的是提供一种消防救援用便捷式供氧装置,以解决现有的消防救援用便捷式供氧装置无法经受高温,需要人工随身携带,具有局限性的问题。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是通过如下的技术方案来实现:一种消防救援用便捷式供氧装置,其结构包括卡座、储氧瓶、氧压表、流量调节开关、输氧管、出气嘴、氧压开关、流量管、潮化瓶、移动箱装置,所述卡座上放置储氧瓶,所述氧压表与流量调节开关相连接,所述出气嘴通过输氧管与氧压开关相连接,所述潮化瓶设在移动箱装置内,所述移动箱装置由把手、箱身、伸缩拉杆、套管、滚轮、箱门组成,所述把手设在箱身上,所述箱身与伸缩拉杆相连接,所述伸缩拉杆外设有套管,所述套管与滚轮固定连接,所述箱门与箱身相连接,所述箱身内设有储氧瓶。

进一步地,所述储氧瓶上设有氧压表。

进一步地,所述流量调节开关与输氧管相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输氧管与出气嘴相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氧压开关与流量管相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流量管与潮化瓶相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箱身采用防火合成材料。

进一步地,所述伸缩拉杆上设有拉伸弹簧件。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设有移动箱装置,能够经受高温,可通过滚轮进入火场,及时为缺氧者提供氧气。可远距离移动,节省体力。

附图说明

通过阅读参照以下附图对非限制性实施例所作的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其它特征、目的和优点将会变得更明显: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消防救援用便捷式供氧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移动箱装置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示意图。

图中:卡座-1、储氧瓶-2、氧压表-3、流量调节开关-4、输氧管-5、出气嘴-6、氧压开关-7、流量管-8、潮化瓶-9、移动箱装置-10、把手-101、箱身-102、伸缩拉杆-103、套管-104、滚轮-105、箱门-106。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请参阅图1-图2,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消防救援用便捷式供氧装置,其结构包括卡座1、储氧瓶2、氧压表3、流量调节开关4、输氧管5、出气嘴6、氧压开关7、流量管8、潮化瓶9、移动箱装置10,所述卡座1上放置储氧瓶2,所述氧压表3与流量调节开关4相连接,所述出气嘴6通过输氧管5与氧压开关7相连接,所述潮化瓶9设在移动箱装置10内,所述移动箱装置10由把手101、箱身102、伸缩拉杆103、套管104、滚轮105、箱门106组成,所述把手101设在箱身102上,所述箱身102与伸缩拉杆103相连接,所述伸缩拉杆103外设有套管104,所述套管104与滚轮105固定连接,所述箱门106与箱身102相连接,所述箱身102内设有储氧瓶2,所述储氧瓶2上设有氧压表3,所述流量调节开关4与输氧管5相连接,所述输氧管5与出气嘴6相连接,所述氧压开关7与流量管8相连接,所述流量管8与潮化瓶9相连接。

在进行使用时,参阅图3,在火势猛烈的火灾现场使用本使用新型。远距离行走时可将套管104内的伸缩拉杆103拉出,通过滚轮105在地面上滚动。到达现场时,将伸缩拉杆103的拉伸弹簧件按下,使其收回到套管104内。提起把手101将箱身102往地上平放,通过两侧滚轮105移动至被火困住的受灾人员面前,箱身102采用防火材料,将箱门106打开拿出内置储氧瓶2供氧。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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