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发动机舱的灭火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3533337发布日期:2021-01-05 18:06阅读:142来源:国知局
汽车发动机舱的灭火系统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汽车消防的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汽车发动机舱的灭火系统。



背景技术:

在整车出厂前,都需要对汽车进行性能测试,其中就包括整体的高低温测试,通过高低温测试以确定整车在高温或低温气候环境条件下储存、运输、使用的适应性的方法。

在整车高低温环境仓进行试验时,车辆处于一个相对密闭的高低温环境仓中,存在起火的风险,如果火情得不到有效控制,将导致车辆烧毁甚至环境仓被毁坏等严重后果。

目前常规做法是通过使用手提式灭火器或者环境仓配带的灭火系统进行灭火,使用手提式灭火器时,试验人员需要在发现火情的瞬间持灭火器进入环境仓中打开发动机舱进行灭火操作,其具有耗时较长、灭火效率低、成本高以及火情不易控制等缺点;而现有灭火系统的喷管是整体结构,喷嘴的位置和角度是固定的,一旦安装角都确定后,所有喷嘴的位置也随着确定,而发动机舱中有多个高风险部件,如燃油管、发动机线束以及蓄电池等,且不同的车型布局存在差异,现有的喷嘴无法针对不同车型的高风险部件进行精准灭火,灭火效率较低。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现有的汽车发动机舱的灭火系统无法针对不同车型的高风险部件进行精准灭火,灭火效率低。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汽车发动机舱的灭火系统,包括灭火器、喷管以及用于将所述灭火器与所述喷管连通的消防管道,所述喷管安装在发动机舱内,所述灭火器位于所述发动机舱外,所述喷管包括多个首尾连接的分管,各所述分管上均设有喷嘴,且所述喷嘴对着所述发动机舱的内部,相邻两个所述分管之间可拆卸连接。

进一步优选地,各所述分管之间通过管道连接器可拆卸连接。

进一步优选地,每一所述分管上均设有多个间隔布置的所述喷嘴。

进一步优选地,所述分管上相邻两个所述喷嘴之间的间距不相等。

进一步优选地,所述消防管道连接在所述喷管的中部。

进一步优选地,所述消防管道包括第一管道和第二管道,所述第一管道与所述灭火器连接,所述第二管道连接在所述第一管道与所述喷管之间,所述第二管道的管径小于所述第一管道的管径。

进一步优选地,所述消防管道还包括第三管道,所述第三管道连接在所述灭火器与所述第一管道之间,所述第三管道为软管,所述第一管道和所述第二管道均为耐高温硬管。

进一步优选地,所述第一管道和所述第二管道为不锈钢消防管。

进一步优选地,所述第三管道为软胶管。

进一步优选地,所述灭火器为推车式干粉灭火器。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一种汽车发动机舱的灭火系统与现有技术相比,其有益效果在于: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一种汽车发动机舱的灭火系统,包括灭火器、喷管和消防管道,打开灭火器,灭火剂沿着消防管道进入喷管中,并经喷嘴喷出实现灭火,喷管安装在发动机舱内,当发现火情时,可通过及时打开灭火器的阀门实现对发动机舱的快速灭火操作,进一步地,喷管包括多个首尾连接的分管,相邻两个分管之间可拆卸连接,如此,试验前,按照装配顺序将系统元件装配固定好,然后沿着喷管的轴向方向调节各分管的喷嘴角度,使得各分管的喷嘴均朝向测试车辆的发动机线束、电池和油管等风险部件,再将各分管安装固定,该灭火系统可以根据不同的车型适应性调整喷嘴的角度,实现对发动机舱的风险部件的精准有效灭火,此外,还可以根据不同的车型选用不同长度的分管以调节各喷嘴之间的相对位置,以进一步增强适应性。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汽车发动机舱的灭火系统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喷管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0、灭火器;20、喷管;30、消防管道;201、分管;202、喷嘴;203、管道连接器;301、第一管道;302、第二管道;303、第三管道;304、快速接头。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详细描述。以下实施例用于说明本实用新型,但不用来限制本实用新型的范围。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上”、“下”、“左”、“右”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如图1~2所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优选实施例的一种汽车发动机舱的灭火系统,包括灭火器10、喷管20以及消防管道30,消防管道30用于连通灭火器10与喷管20,打开灭火器10,灭火剂沿着消防管道30进入喷管20中,并经喷嘴喷出实现灭火,喷管20安装在发动机舱内,当发现火情时,可通过及时打开灭火器10的阀门实现对发动机舱的快速灭火操作,而且,由于环模试验中,为保证试验结果有效性,对车辆密封性要求高,将喷管20设置在发动机舱内,相较于现有将灭火器设置在乘员舱中,可以避免消防管道30穿过车窗连接至发动机舱内,保证测试密闭性,而灭火器10位于发动机舱外,通过消防管道30将灭火剂引入汽车发动机舱内,当发动机舱起火时,试验人员直接打开灭火器10阀门即可灭火,无需再打开发动机机舱盖使用手提式灭火器近距离灭火,避免试验人员开启机舱盖过程中被烧烫伤,提高了安全性;喷管20包括多个首尾连接的分管201,各分管201上均设有喷嘴202,且喷嘴202对着发动机舱的内部,相邻两个分管201之间可拆卸连接,如此,试验前,按照装配顺序将系统元件装配固定好,然后沿着喷管20的轴向方向调节各分管201的喷嘴202角度,使得各分管201的喷嘴202均朝向测试车辆的发动机线束、电池和油管等风险部件,再将各分管201安装固定,该灭火系统可以根据不同的车型适应性调整喷嘴202的角度,实现对发动机舱的风险部件的精准有效灭火,此外,还可以根据不同的车型选用不同长度的分管201以调节各喷嘴202之间的相对位置,以进一步增强适应性。

优选地,各分管201之间通过管道连接器203可拆卸连接,管道连接器203可选用现有的,例如现有的管箍配合紧固螺钉的结构,为了适应整车的模拟环境,采用耐高低温且具有防火性能的管道连接器203。

具体地,每一分管201上均设有多个间隔布置的喷嘴202,各不同位置上的喷嘴202可以针对发动机舱的不同位置实行有针对性的灭火,从而提高灭火的效率,每一分管201上的相邻两个喷嘴202之间的间距可以相等,也可以不相等,具体根据不同车型进行选择。由于灭火器10中的灭火剂是通过消防管道30输送至喷管20中的,然后在各分管201中流通最后通过喷嘴202喷出,为了保证灭火剂能快速地充满分管201并喷出,将消防管道30连接在喷管20的中部,本实施例中的分管201为直管或者弯管以匹配发动机舱的高风险部件的走向布置,为了便于各分管201之间的连接安装以及保证喷嘴202的整体强度,优选为直管。

本实施例中,消防管道30包括第一管道301和第二管道302,第一管道301与灭火器10连接,第二管道302连接在第一管道301与喷管20之间,第二管道302的管径小于第一管道301的管径,如此,使得灭火剂从第一管道301流入第二管道302中时,由于管径减少,使得灭火剂进入喷管20时的压力值增大,有利于灭火剂及时从喷管20中喷出,保证灭火效率。

由于整车试验时试验人员都是在环境仓外进行监控,因而该汽车发动机舱的灭火系统既可以全部设置在环境仓内,灭火系统全部设置在环境仓内需要保证各结构部件能在高低温的测试环境中长时间使用的性能;也可以将灭火器10设置在环境仓外,通过消防管道30与发动机舱内的喷管20连通,将灭火器10放置在环境仓的常温控制间,解决灭火剂高低温存放易失效问题,当发现车辆机舱起火时,环境仓外的试验人员可在环境仓外直接打开灭火器10阀门即可控制环境仓内的发动机舱灭火,如图1所示,当灭火器10设置在环境仓外时,第一管道301和第二管道302设置在环境仓内,消防管道30还包括第三管道303,第三管道303连接在灭火器10与第一管道301之间,且第三管道303为软管,采用软管连接在灭火器10处可以便于灭火器10的移动,第一管道301和第二管道302均为耐高温的硬管以适应环境仓内的高低温密闭环境,材料的耐高低温性以及防腐性能良好,可长期在-40℃到+60℃环境仓内使用而不老化开裂,如此,第一管道301和第二管道302可以固定设置在环境仓内,避免每次测试时都需要重新布置管道,当不同车型进行高低温试验时,直接将喷管20安装在发动机舱内然后再调节喷管20上喷嘴202的角度即可,为了便于使用,在环境仓的墙壁上设有快速接头304,第一管道301与快速接头304连接,需要测试时,直接将与灭火器10连接的第三管道303快速接入至快速接头304上即可。

一般地,环境仓的温度为-40℃到60℃,为了适用环境仓内的高低温环境,保证第一管道301和第二管道302能长时间在该环境中使用,第一管道301和第二管道302为不锈钢消防管,一般优选为耐高低温的不锈钢消防管。由于第三管道303设于环境仓外,因而第三管道303可设置为软胶管,软胶管的成本低、柔软性好且方便管路转向连接。

本实施例中的灭火器10为推车式干粉灭火器10,通过设置推车式可以便于灭火器10的移动,方便使用,采用干粉灭火器10,由于其灭火剂是干粉,在灭火过程中灭火剂对车辆和设备功能无影响,避免了车辆和设备的二次损失。

综上,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一种汽车发动机舱的灭火系统,能针对不同车型调整分管201上的喷嘴202的角度以及各喷嘴202之间的间距,实现对发动机舱的风险部件的精准有效灭火,且喷管20设置在发动机舱中,能实现对发动机舱的快速灭火操作,且能同时保证试验结果的有效性。

应当理解的是,本实用新型中采用术语“第一”、“第二”等来描述各种信息,但这些信息不应限于这些术语,这些术语仅用来将同一类型的信息彼此区分开。例如,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范围的情况下,“第一”信息也可以被称为“第二”信息,类似的,“第二”信息也可以被称为“第一”信息。

以上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原理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改进和替换,这些改进和替换也应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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