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纤维生产的干燥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926808阅读:114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纤维生产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用于纤维生产的干燥装置。



背景技术:

纤维的充填能有效地提高塑料的强度和刚度。纤维增强塑料属刚性结构材料。纤维增强塑料主要有两个组分。基体是热固性塑料或热塑性塑料,用纤维材料充填。常基体的强度较低,而纤维填料具有较高的刚性但呈脆性。两者复合得到的增强塑料中,纤维承受很大的载荷应力,基体树脂通过与纤维界面上的剪切应力,支撑了纤维传递了外载荷。热固性塑料纤维增强塑料略写成FRP(fiber reinforced plastics),热塑性纤维增强塑料略写成FRTP(fiber reinforced thermoplastics).若用玻璃纤维增强则前缀G,如GFRP、GFRTP;如用碳纤维增强前缀C;用硼纤维则前缀B;用芳纶聚酰胺纤维(Kevlar)增强则前缀K。增强塑料以玻璃纤维使用占优势,其品种很多,无碱玻璃(E-glass)为常用普通纤维,碱金属氧化物含量很低,汉密哈顿具有优良的化学稳定性和电绝缘性。

然而现有的纤维生产过程存在以下缺点:

(1)没有很好的干燥效果,导致在使用过程不能够有一个很好的使用便利,不能够增加装置的使用效果,给使用者带来很多不必要的麻烦,没有很好的使用环境;

(2)没有很好的操作性,不便于使用者进行安装和使用,在使用过程不能够为使用者提供一个很好的使用便利,浪费了使用者很多的时间和精力,带来不便;

(3)没有很好的稳定性,在使用过程不能够有一个良好的使用效果,带来不便,同时在使用过程不能够为使用者提供一个很好的使用效率,带来不便。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点,而提出的一种用于纤维生产的干燥装置。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用于纤维生产的干燥装置,包括装置主体,所述装置主体的一端设有安装板,且安装板的一端设有连接板,所述连接板的上端设有过滤网,所述连接板的一端设有卡接板,所述卡接板的一端两侧均设有连接支杆,且连接支杆的一端延伸至装置主体的外端,所述连接支杆的一端设有固定卡板,所述装置主体的上端设有进料端口,且装置主体的内腔两端设有连接端板,且连接端板与进料端口固定连接,所述装置主体的内腔下端设有放置盒,所述放置盒的内腔两端均设有放置垫板,所述放置垫板的上端设有连接轴,所述连接轴的上端设有烘干装置,所述烘干装置两两之间设有联动轴。

优选的,所述装置主体的下端呈矩阵排列设有放置支脚,且放置支脚的外端设有防滑纹。

优选的,所述装置主体的内腔设有驱动电机,且驱动电机通过驱动轴与连接轴传动连接。

优选的,所述装置主体的外端设有连接卡槽,且连接卡槽的内壁设有防滑凸点。

优选的,所述装置主体的外端设有安装螺纹,且安装螺纹的内壁设有密封垫。

优选的,所述装置主体的外端设有连接条板,且连接条板的外端设有卡接口。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1)有很好的干燥效果,在使用过程能够有一个很好的使用便利,能够增加装置的使用效果,避免给使用者带来很多不必要的麻烦,有很好的使用环境;

(2)有很好的操作性,便于使用者进行安装和使用,在使用过程能够为使用者提供一个很好的使用便利,节约了使用者很多的时间和精力,带来便利;

(3)有很好的稳定性,在使用过程能够有一个良好的使用效果,带来便利,同时在使用过程能够为使用者提供一个很好的使用效率,带来便利。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用于纤维生产的干燥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参照图1,一种用于纤维生产的干燥装置,包括装置主体3,装置主体3的一端设有安装板,且安装板的一端设有连接板6,连接板6的上端设有过滤网5,连接板6的一端设有卡接板7,卡接板7的一端两侧均设有连接支杆8,且连接支杆8的一端延伸至装置主体3的外端,连接支杆8的一端设有固定卡板4,装置主体3的上端设有进料端口1,且装置主体3的内腔两端设有连接端板2,且连接端板2与进料端口1固定连接,装置主体3的内腔下端设有放置盒10,放置盒10的内腔两端均设有放置垫板9,放置垫板9的上端设有连接轴11,连接轴11的上端设有烘干装置13,烘干装置13两两之间设有联动轴14,装置主体3的下端呈矩阵排列设有放置支脚,且放置支脚的外端设有防滑纹,装置主体3的内腔设有驱动电机,且驱动电机通过驱动轴与连接轴11传动连接,装置主体3的外端设有连接卡槽,且连接卡槽的内壁设有防滑凸点,装置主体3的外端设有安装螺纹,且安装螺纹的内壁设有密封垫,装置主体3的外端设有连接条板,且连接条板的外端设有卡接口。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