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示装置及其组装方法

文档序号:2584379阅读:75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显示装置及其组装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是有关于一种显示装置,且特别是有关于一种用于电子装置的显示装置。
背景技术
:受惠于半导体组件与显示技术的进步,电子产品不断朝向小型化、多功能化且携带方便的方向发展,常见的可携式电子产品包括笔记型计算机(notebookcomputer)、平板计算机(tabletcomputer)及移动电话(mobilephone)等。以笔记型计算机而言,其是由相互枢接的主机与显示装置所组成。使用者可将笔记型计算机的主机与显示装置闭阖以方便携带,待欲使用笔记型计算机时再将显示装置相对于主机展开以进行操作并观看显示画面。笔记型计算机的显示装置包括外壳及配置于外壳内的面板模块与背光模块。一般来说,面板模块与背光模块多以螺丝锁附的方式被固定于外壳的盖体。为了提供螺丝锁附的空间,外壳须具有一定的厚度且面板模块的周缘部分须设置螺孔,因此显示装置的薄化及显示面积会受到限制。
发明内容本发明提供一种显示装置,具有较薄的厚度及较大的显示区域。本发明提出一种显示装置,包含一显示模块,其中,包括框架及面板模块,其中框架形成一开口且面板模块包含第一端及第二端。面板模块胶合于框架并覆盖此开口上以将面板模块固定于框架,其中面板模块的第一端包含显示区域且框架为面板模块提供支撑力的结构。本发明提出一种显示装置,包含一显示模块,其中,包括框架、面板模块、及盖体,其中且面板模块包含第一端及第二端。面板模块胶合于框架上以形成显示模块。盖体则固定于该框架并邻近面板模块的第二端以形成显示装置,其中框架与盖体提供面板模块一支撑力。本发明提出一种显示装置的组装方法,首先提供一框架且此框架形成一开口。接下来将面板模块的第二端胶合至框架并覆盖此开口以形成显示模块,其中面板模块的一第一端包含一显示区域且框架为该面板模块提供一支撑力的结构。本发明提出一种显示装置的组装方法,首先提供一框架。接下来将面板模块的第二端胶合至框架以形成显示模块,其中面板模块的第一端包含一显示区域。最后将一盖体固定于该框架且此盖体邻近面板模块的第二端以形成该显示装置,其中框架与盖体均提供面板模块一支撑力。在本发明的一实施例中,上述的面板模块采用一黏胶固定于框架且黏胶包含一环氧树脂。在本发明的一实施例中,上述的框架环设并胶合于面板模块。在本发明的一实施例中,上述的框架所形成的开口用来增加显示区域的亮度。6在本发明的一实施例中,上述的显示模块为一具背光源的显示模块。在本发明的一实施例中,上述的面板模块包含一玻璃模块及一背光模块且框架包含一第一支撑部及一第二支撑部在本发明的一实施例中,上述的玻璃模块以一方向胶合于该第一支撑部且背光模块以此方向胶合于该第二支撑部。在本发明的一实施例中,上述的胶合方向为该显示区域的一法线向量。在本发明的一实施例中,上述的第一支撑部较第二支撑部位于框架的外侧。在本发明的一实施例中,上述的面板模块的第一端及第二端为相互平行的平面。在本发明的一实施例中,上述的背光模块包含一灯源、一反射片、一导光板、及一光学膜片组。在本发明的一实施例中,上述的灯源包含一灯管或是一LED灯条。在本发明的一实施例中,上述的玻璃模块包含一第一玻璃板及一第二玻璃板,其中第一玻璃板与第二玻璃板之间包含一液晶层。在本发明的一实施例中,上述的显示模块为一不具背光源的显示模块。在本发明的一实施例中,上述的该面板模块包含一玻璃模块且框架包含一支撑部。在本发明的一实施例中,上述的玻璃模块胶合于支撑部且玻璃模块包含一第一玻璃板及一第二玻璃板,其中第一玻璃板与第二玻璃板之间包含一有机发光层。在本发明的一实施例中,上述的盖体包含一第一卡扣部且框架包含一第二卡扣部。在本发明的一实施例中,上述的当该第一卡扣部与该第二卡扣部相互卡合时,盖体固定至框架。在本发明的一实施例中,上述的显示装置更包含一装饰框且装饰框位于该面板模块的四周用来保护面板模块。在本发明的一实施例中,上述的显示装置更包含一装饰盖且装饰盖用来覆盖与面板模块连接的一驱动模块板。为让本发明的上述特征和优点能更明显易懂,下文特举实施例,并配合附图作详细说明如下。图1为本发明一实施例的显示装置的前视图。图2为图1的显示装置的后视图。图3为图1的显示装置的爆炸图。图4为图1的显示装置的局部剖面图。图5为图4的盖体分离于框架的示意图。图6为图3的框架的前视图。图7为图1的显示装置的部分构件爆炸图。图8A为本发明的显示模块的组装流程图。图8B为本发明的显示装置的组装流程图。符号说明100;显示装置110盖体112;底板114侧壁114a第一"財口部120框架122;第一支撑部122a第一端122bΛ-Λ-~·上山弟一顺122c、.第一支撑122d第二卡扣部124第二支撑部124a.第二支撑面126止挡部130;玻璃模块132显示区域134;周缘部分136第一玻璃板137;显示面板138第二玻璃板140;背光模块142灯条144;反射片146导光板148;光学膜片组150镜头模块160;天线170驱动模块板180;装饰盖190装饰框具体实施例方式图1为本发明一实施例的显示装置的前视图。图2为图1的显示装置的后视图。图3为图1的显示装置的爆炸图。本发明的结构可用在具背光源的显示装置或是不具背光源的显示装置(主动发光的显示装置),其中具背光源的显示装置可以为液晶显示(LiquidCrystalDisplay,IXD)的显示装置。不具背光源的显示装置可以为有机发光二极管(OrganicLight-EmittingDiode,0LED)的显示装置。虽然以下的第一实施例为本发明的结构使用在具背光源的显示装置的实施例,但是并不限制本发明的范围。请参考图1至图3,第一实施例的显示装置100包括盖体110、框架120、及面板模块,其中面板模块包含玻璃模块130及背光模块140。框架120可固定于盖体110,且面板模块可以一方向胶合于框架120成为显示模块,该方向为显示模块上的显示区域的法线方向。当显示装置为具有背光源的显示装置时,显示模块为具有背光源的显示模块。第一实施例的显示装置100例如是应用于笔记型计算机,将显示装置通过图3所绘示的铰炼IlOa枢接至笔记型计算机的主机(未绘示)后即可成为笔记型计算机。在其它实施例中,显示装置100亦可应用于平板计算机、移动电话、电视等电子装置。图4为图1的显示装置的局部剖面图。请参考图4,详细而言,第一实施例的盖体110具有一底板112及一侧壁114,且框架120向内突出一支撑组件且支撑组件包含包括一第一支撑部122、及一第二支撑部124。第一支撑部122的第一端12卡扣于盖体110的侧壁114,第二支撑部IM连接于第一支撑部122的第二端122b并视产品设计的需求承靠或不承靠于盖体110的底板112。玻璃模块130以一方向胶合于第一支撑部122,且背光模块140配置于玻璃模块130与底板112之间并以同方向胶合于第二支撑部124,其中玻璃模块与背光模块与框架的胶合方向为显示模块上的显示区域132的法线方向。随着产品设计的需求,第一支撑部122相对于第二的撑部IM而言较位于框架的外侧,因此光源的光线可以完全透过背光模块140传递至玻璃模块130上。框架可围绕成中间形成一开口的框架且此开口用以使背光模块140所产生的光线顺利透过此开口传递至玻璃模块,以增加显示区域132的亮度。当面板模块胶合于框架上时,框架可围绕该面板模块的四周且面板模块需覆盖此开口用以增加显示区域132的亮度。此外,随着产品设计之同,框架更可包含一止挡部1用以阻止玻璃模块130远离第一支撑部122,以进一步对玻璃模块130进行保护。当框架上未包含止档部126时,则本发明更包含一装饰框190,此装饰框190位于玻璃模块130的四周并与框架120或是盖体110相互卡合以保护玻璃模块130的玻璃板不易因撞击而发生碎裂。玻璃模块130包含第一端及第二端,其中玻璃模块的第一端包含显示区域且用以接触止文件部126或是装饰框190。玻璃模块的第二端则与背光模块140相接触或是胶合。面板模块也包含第一端及第二端,其中面板模块的第一端即为玻璃模块的第一端且包含显示区域。面板模块的第二端则用来与框架120胶合,以将面板模块与框架120结合成为显示模块。面板模块的第一端及第二端为相互平行的平面。在上述的配置方式之下,当框架120具有止檔部126时,面板模块的玻璃模块130及背光模块140皆以胶合的方式固定于框架120,且框架120卡扣于盖体110并藉其止挡部126对玻璃模块130进行限位,以完成显示模块的组装。由于显示模块非以螺丝锁附的方式固定于盖体110,因此盖体110不须提供螺丝锁附的空间而使整体结构具有较薄的厚度,且显示模块因不须设置螺孔而具有较大的一显示区域132(标示于图1及图幻。当面板模块之玻璃模块130与背光模块140仅采用黏胶胶合于框架120上成为显示模块之后,框架120为此面板模块中唯一提供支撑力的结构,通过框架120的支撑可以将显示模块与盖体110相互结合而成为显示装置100。在第一实施例中,第一支撑部122及第二支撑部124的材质例如为具有缓冲效果的塑料,以提供玻璃模块130及背光模块支撑力。止挡部1的材质例如为橡胶,且可通过双料射出成形的方式与第一支撑部122及第二支撑部IM共同被制造出而为一体成形的结构。第一实施例的盖体110的材质例如为铝或其它适当的金属材质。然本发明不以此为限,在其它实施例中,盖体110的材质亦可为塑料,并具有一体成形的结构强化肋或增设用以提升结构强度的金属构件。详细而言,第一实施例的第一支撑部122具有一第一支撑面122c,且第二支撑部124具有一第二支撑面IMa。第一支撑面122c与底板112之间的距离大于第二支撑面12与底板112之间的距离。玻璃模块130的一周缘部分134在底板112的正投影与背光模块130在底板112的正投影不重叠。藉此,相迭设的面板模块130与背光模块140适于分别胶合于第一支撑面122c与第二支撑面IMa,其中面板模块130是藉其周缘部分134胶合于第一支撑面122c且面板模块与框架之间胶合时所采用的胶包含环氧树脂(epoxy)。此外,第一实施例的盖体110的侧壁114具有一第一卡扣部114a,框架120上的第一支撑部122具有一第二卡扣部122d,且盖体110可通过第一卡扣部IHa与第二卡扣部122d相互卡合以将盖体110固定在框架120上。当盖体110固定在框架120上形成显示装置后,盖体110的位置邻近面板模块的第二端且盖体110与框架120均会对面板模块提供一支撑力以加强显示模块的结构强度。盖体固定在框架上后,盖体的侧壁将会包覆对应的框架的侧壁以避免显示装置发生漏光的缺陷。图5为图4的盖体分离于框架的示意图。请参考图4及图5,在组装时,可先如图5所示分别将玻璃模块130及背光模块140胶合于框架120,接着将盖体110的第一卡扣部IHa与框架120的第二卡扣部122d相互卡合,以完成盖体110与框架120的组装而成为显示装置。图6为图3的框架的前视图。请参考图1、图3及图6,第一实施例的显示装置100更包括一镜头模块150、一天线160及一驱动模块板170。镜头模块150及天线160配置于框架120,且驱动模块板170连接于玻璃模块130并组装至框架120,其中驱动模块板170电性连接于玻璃模块130,以驱动玻璃模块130来显示画面。第一实施例的显示装置100更包括一装饰盖180及一装饰框190,装饰盖180覆盖从框架120侧边延伸出的驱动模块板170,且装饰框150覆盖部分玻璃模块130并暴露显示区域132,以使显示装置100具有较佳的外观并同时保护玻璃模块130上的玻璃板。请再参考图4,当具背光源的显示装置为液晶显示装置时,则第一实施例的面板模块130包括一第一玻璃板136、一液晶层137及一第二玻璃板138。第一玻璃板136位于面板模块的第二端且胶合于第一支撑部122,液晶层137配置于第一玻璃板137及第二玻璃板138中间。第二玻璃板138则位于面板模块的第一端,用来接触止档部或是装饰框190。第一玻璃板136及第二玻璃板的材质例如为高强度的透明材质,以保护内部所注入的液晶层137并使背光模块140发出的光线适于透过第一玻璃板136到达液晶层137进行处理后让使用者透过第二玻璃板138观看显示模块130所呈现的画面。图7为图1的显示装置的部分构件爆炸图。请参考图3、图4及图7,第一实施例的背光模块140包括一灯源142、一反射片144、一导光板146及一光学膜片组148,其中灯源可为灯管或是LED的灯条。灯条142及反射片144胶合于框架120的第二支撑部124,导光板146配置于反射片144上,且光学膜片组148配置于导光板146上,而使导光板146位于反射片144与光学膜片组148之间,且光学膜片组148位于导光板146与面板模块130之间。导光板146的一侧边邻近灯条142,使灯条142发出的光线适于进入导光板146并被反射片144反射,而透过光学膜片组138到达面板模块130。本发明的第二实施例为不具背光源的显示装置的实施例。第二实施例与第一实施例最大的差异在于显示模块不需要背光模块即可达到发光且均光的效果。当不具背光源的显示装置为有机发光二极管的显示装置时,则有机发光层通常都封装于玻璃模块130内以取代液晶层,因此面板模块即仅包含玻璃模块130且框架120上的支撑组件仅需一支撑部即可支撑面板模块。当面板模块胶合在此框架120的支撑部上时,框架将是唯一对此面板模块提供支撑力的结构。参照图8A所示,此为本发明的显示模块的组装流程图。首先进行步骤S602,提供一框架,其中此框架形成一开口。当显示模块为具有背光源的显示模块时,此框架包含一支撑组件且此支撑组件具有第一支撑部及第二支撑部。当显示模块为不具背光源的显示模块时,则此支撑组件仅需具有一支撑部。接下来进行步骤S604,将面板模块的第二端胶合至框架并覆盖此开口以形成显示模块,其中此框架为唯一实质提供面板模块支撑力的结构。面板模块的第一端包含一显示区域。当显示模块为具有背光源的显示模块时,面板模块包含玻璃模块与背光模块,其中先将背光模块胶合于第二支撑部后再将玻璃模块以同方向胶合于第一支撑部以使面板模块胶合至框架成为显示模块。当显示模块为不具背光源的显示装置时,则面板模块仅包含玻璃模块。因此在组装时仅需将玻璃模块胶合至框架即成为显示模块。参照图8B所示,此为本发明的显示装置的组装流程图。首先进行步骤S702,提供一框架。当显示装置为具有背光源的显示装置时,此框架包含一支撑组件且此支撑组件具有第一支撑部及第二支撑部。当显示装置为不具有背光源的显示装置时,则此支撑组件仅需具有一支撑部。接下来进行步骤S704,将面板模块的第二端胶合至框架以形成显示模块,其中面板模块的第一端包含一显示区域。当显示装置为具有背光源的显示装置时,面板模块包含玻璃模块与背光模块,其中先将背光模块胶合于第二支撑部后再将玻璃模块以同方向胶合于第一支撑部以使面板模块胶合至框架成为显示模块。当显示装置为不具有背光源的显示装置时,则面板模块仅包含玻璃模块。因此在组装时仅需将玻璃模块胶合至框架即成为显示模块。最后进行步骤S706,再将盖体固定于框架以形成显示装置,其中盖体利用其侧壁上的第一卡扣部与框架上的第二卡扣部相互卡合。当盖体固定于框架后,盖体及框架均会提供面板模块一支撑力以加强显示模块的结构强度。当形成显示装置后,本发明更在显示装置的周围装饰一装饰框以保护玻璃模块,其中装饰框可随产品设计的不同卡合于框架或是盖体,并不限制本发明的范围。综上所述,本发明利用面板模块与框架相互胶合成为显示模块,以使框架成为唯一对面板模块提供支撑力的结构。最后将盖体固定于框架上以完成显示装置。由于显示模块非以螺丝锁附的方式固定于盖体因此盖体不须提供螺丝锁附的空间而使整体结构具有较薄的厚度,且显示模块不须设置螺孔而具有较大的显示区域。虽然本发明已以实施例揭露如上,然其并非用以限定本发明,任何所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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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具有通常知识者,在不脱离本发明的精神和范围内,当可作些许的更动与润饰,故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当根据权利要求所界定的内容为准。权利要求1.一种显示装置,包含一显示模块,其特征在于,包括框架,形成开口;以及面板模块,包含第一端及第二端且该第二端胶合于该框架并覆盖该开口,其中该第一端包含一显示区域且该框架为该面板模块提供支撑力的结构。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该面板模块仅采用黏胶固定于该框架且该黏胶包含环氧树脂。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该框架环设并胶合于该面板模块。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该开口用来增加该显示区域的亮度。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该显示模块为具有背光源的显示模块。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该面板模块包含玻璃模块及背光模块且该框架包含第一支撑部及一第二支撑部。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该玻璃模块以一方向胶合于该第一支撑部且该背光模块以该方向胶合于该第二支撑部。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该方向为该显示区域的法线向量。9.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该第一支撑部较该第二支撑部位于该框架的外侧。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该面板模块的该第一端及该第二端为相互平行的平面。11.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该背光模块包含灯源、反射片、导光板、及光学膜片组。12.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该灯源包含灯管或是LED灯条。13.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该玻璃模块包含第一玻璃板及第二玻璃板,其中该第一玻璃板与该第二玻璃板之间包含一液晶层。1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该显示模块为不具有背光源的显示模块。15.如权利要求14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该面板模块包含玻璃模块且该框架包含支撑部。16.如权利要求15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该玻璃模块胶合于该支撑部且该玻璃模块包含第一玻璃板及第二玻璃板,其中该第一玻璃板与该第二玻璃板之间包含有机发光层。1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该显示模块还通过通过该框架固定至盖体且该显示模块与该盖体组合成为显示装置。18.如权利要求17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该盖体包含第一卡扣部且该框架包含第二卡扣部。19.如权利要求17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当该第一卡扣部与该第二卡扣部相互卡合时,该盖体固定至该框架。20.如权利要求17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该显示装置还包含装饰框且该装饰框位于该面板模块的四周以保护该面板模块。21.如权利要求17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该显示装置还包含一装饰盖且该装饰盖用来覆盖与该面板模块连接的驱动模块板。22.如权利要求17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当该盖体固定在该框架上后,该盖体的一侧壁将会包覆对应的该框架的侧壁以避免该显示装置发生漏光的缺陷。23.—种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框架;面板模块,包含第一端及第二端且该第二端胶合于该框架,其中该第一端包含显示区域;盖体,固定于该框架并邻近该第二端以形成该显示装置,其中该框架与该盖体提供该面板模块支撑力。24.如权利要求23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该面板模块采用黏胶固定于该框架且该黏胶包含环氧树脂。25.如权利要求23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该显示装置为具背光源的显示装置。26.如权利要求23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该面板模块包含玻璃模块及背光模块且该框架包含第一支撑部及第二支撑部。27.如权利要求沈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该玻璃模块以一方向胶合于该第一支撑部且该背光模块以该方向胶合于该第二支撑部。28.如权利要求27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该方向为该显示区域的法线向量。29.如权利要求27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该第一支撑部较该第二支撑部位于该框架的外侧。30.如权利要求23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该面板模块的该第一端及该第二端为相互平行的平面。31.如权利要求沈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该背光模块包含灯源、反射片、导光板、及光学膜片组。32.如权利要求3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该灯源包含灯管或是LED灯条。33.如权利要求沈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该玻璃模块包含第一玻璃板及第二玻璃板,其中该第一玻璃板与该第二玻璃板之间包含一液晶层。34.如权利要求23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该显示装置为不具背光源的显示装置。35.如权利要求34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该面板模块包含玻璃模块且该框架包含支撑部。36.如权利要求35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该玻璃模块胶合于该支撑部且该玻璃模块包含第一玻璃板及第二玻璃板,其中该第一玻璃板与该第二玻璃板之间包含有机发光层。37.如权利要求23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该盖体包含第一卡扣部且该框架包含第二卡扣部。38.如权利要求37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当该第一卡扣部与该第二卡扣部相互卡合时,该盖体固定至该框架。39.如权利要求23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该显示装置还包含一装饰框且该装饰框位于该面板模块的四周以保护该面板模块。40.如权利要求23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该显示装置还包含装饰盖且该装饰盖用来覆盖与该面板模块连接的驱动模块板。41.如权利要求23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当该盖体固定在该框架上后,该盖体的侧壁将会包覆对应的该框架的侧壁以避免该显示装置发生漏光的缺陷。42.一种组装显示装置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a)提供框架,其中该框架形成开口;(b)将面板模块的第二端胶合至该框架并覆盖该开口以形成该显示模块,其中该面板模块的第一端包含显示区域且该框架为该面板模块提供支撑力的结构。43.如权利要求42所述的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该面板模块采用黏胶固定于该框架且该黏胶包含环氧树脂。44.如权利要求4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框架环设并胶合于该面板模块。45.如权利要求4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该开口用来增加该显示区域的亮度。46.如权利要求4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显示模块为具背光源的显示模块。47.如权利要求4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该面板模块胶合至该框架的流程还包含(bl)将该面板模块的背光模块以一方向胶合于该框架的第二支撑部;以及(b2)将该面板模块的玻璃模块以该方向胶合于该框架的第一支撑部。48.如权利要求4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方向为该显示区域的法线向量。49.如权利要求4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该第一支撑部较该第二支撑部位于该框架的外侧。50.如权利要求4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该面板模块的该第一端及该第二端为相互平行的平面。51.如权利要求4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该背光模块包含灯源、反射片、导光板、及光学膜片组。52.如权利要求5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该灯源包含灯管或是LED灯条。53.如权利要求4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该玻璃模块包含第一玻璃板及第二玻璃板,其中该第一玻璃板与该第二玻璃板之间包含液晶层。54.如权利要求4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显示模块为不具背光源的显示模块。55.如权利要求M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该面板模块胶合至该框架的流程还包含将该面板模块的玻璃模块胶合于该框架的支撑部。56.如权利要求5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该玻璃模块包含第一玻璃板及第二玻璃板,其中该第一玻璃板与该第二玻璃板之间包含有机发光层。57.如权利要求4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框架与该面板模块组合成为显示模块且该显示模块组装完成后还包含利用盖体的第一卡扣部及该框架的第二卡扣部相互卡合以将该盖体固定在该显示模块上。58.如权利要求5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该盖体固定在该框架后还包含利用一装饰框装设于该面板模块的四周以保护该面板模块。59.如权利要求5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该盖体固定在该框架后还包含利用一装饰盖覆盖与该面板模块连接的驱动模块板。60.如权利要求5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当该盖体固定在该框架上后,该盖体的一侧壁将会包覆对应的该框架的一侧壁以避免该显示装置发生漏光的缺陷。61.一种组装一显示装置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a)提供框架;(b)将面板模块的第二端胶合至该框架以形成该显示模块,其中该面板模块的第一端包含显示区域;(c)将一盖体固定于该框架且该盖体邻近该第二端以形成该显示装置,其中该框架与该盖体提供该面板模块一支撑力。62.如权利要求6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该面板模块采用黏胶固定于该框架且该黏胶包含环氧树脂。63.如权利要求6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框架环设并胶合于该面板模块。64.如权利要求6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框架形成开口且该面板模块覆盖该开口,其中该开口用来增加该显示区域的亮度。65.如权利要求6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显示装置为具背光源的显示装置。66.如权利要求6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该面板模块胶合至该框架的流程还包含(bl)将该面板模块的背光模块以方向胶合于该框架的第二支撑部;以及(b2)将该面板模块的玻璃模块以该方向胶合于该框架的第一支撑部。67.如权利要求66所述的显示模块,其特征在于,该方向为该显示区域的法线向量。68.如权利要求6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该第一支撑部较该第二支撑部位于该框架的外侧。69.如权利要求6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该面板模块的该第一端及该第二端为相互平行的平面。70.如权利要求6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该背光模块包含灯源、反射片、导光板、及光学膜片组。71.如权利要求6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该灯源包含灯管或是LED灯条。72.如权利要求6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该玻璃模块包含第一玻璃板及第二玻璃板,其中该第一玻璃板与该第二玻璃板之间包含液晶层。73.如权利要求6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显示装置为不具背光源的显示装置。74.如权利要求6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该面板模块胶合至该框架的流程还包含将该面板模块的玻璃模块胶合于该框架的支撑部。75.如权利要求7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该玻璃模块包含第一玻璃板及第二玻璃板,其中该第一玻璃板与该第二玻璃板之间包含有机发光层。76.如权利要求6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该盖体固定于该框架上的步骤还包含利用该盖体的第一卡扣部及该框架的第二卡扣部相互卡合以将该盖体固定在该框架上。77.如权利要求6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显示装置组装完成后还包含利用装饰框装设于该面板模块的四周以保护该面板模块。78.如权利要求6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显示装置组装完成后还包含利用装饰盖覆盖与该面板模块连接的驱动模块板。79.如权利要求6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当该盖体固定在该框架上后,该盖体的侧壁将会包覆对应的该框架的侧壁以避免该显示装置发生漏光的缺陷。全文摘要一种包含显示模块的显示装置,显示模块包含一面板模块及一框架且可与一盖体组合成一显示装置。盖体利用其侧壁上的第一卡扣部与框架上的第二卡扣部卡合以将盖体固定在显示模块上成为显示装置。面板模块包含第一端及第二端,其中第一端包含一显示区域且该面板模块利用第二端胶合于框架上使框架成为面板模块唯一实质提供支撑力的结构。当显示模块为具有背光源的显示模块时,则面板模块包含玻璃模块及背光模块。当显示模块为不具背光源的显示模块时,则面板模块仅包含玻璃模块。文档编号G09F9/30GK102314806SQ20111017761公开日2012年1月11日申请日期2011年6月22日优先权日2010年6月29日发明者凌国南,林伯安,陈永蕙申请人:仁宝电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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