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车载摄影摇臂,包括叉臂、主臂和副臂,所述主臂和所述副臂相接,形成长度可调的摇臂主体,所述副臂的前端设置有前吊架,所述主臂的后端设置有配重连接板,所述主臂通过所述叉臂与基座连接,其特征在于:还具有前吊架平行连杆,所述的吊架平行连杆与所述主臂平行设置,所述前吊架平行杆的一端与叉臂相枢接,所述前吊架平行杆的另一端与前吊架相枢接,所述的摇臂主体、所述的前吊架、所述的前吊架平行杆和所述的叉臂构成平行四杆机构。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载摄影摇臂,其特征在于,所述摇臂主体还具有套管,所述套管与所述主臂相连接,通过设置于套管上的主轴连接块和管抱紧件将所述主臂紧固。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车载摄影摇臂,其特征在于,所述叉臂和所述套管连接,所述叉臂与所述主轴连接件枢接,以可活动方式支撑所述摇臂主体。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载摄影摇臂,其特征在于,所述叉臂顶部设置有安装位置,所述前吊架平行杆的一端与所述安装位置相枢接。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车载摄影摇臂,其特征在于,所述前吊架下端设置有负载连接板。
6.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车载摄影摇臂,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前吊架的上端设置有连接部,所述的前吊架平行杆的另一端与所述连接部相枢接。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载摄影摇臂,其特征在于,还设置有配重平行连接杆,所述配重平行连杆一端与配重连接板相枢接,另一端与摇臂主体相枢接,由所述的摇臂主体、所述的配重连接板、所述的配重平行连杆和所述的叉臂构成平行四杆机构。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载摄影摇臂,其特征在于,还具有桁架结构。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车载摄影摇臂,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桁架结构包括桁架杆、尾部固定结构、中部支撑结构和斜拉桁架杆。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载摄影摇臂,其特征在于,还具有安全限位结构,用于限制所述主臂的意外滑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