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晶显示模组及显示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593948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一种液晶显示模组,包括液晶显示面板,所述液晶显示面板包括:

上基板;

下基板,与所述上基板对向设置,所述下基板包括与所述上基板重叠设置的成盒区,和设置有集成电路与连接端子的台阶区;

上偏光片,贴附于所述上基板的远离所述下基板的一侧;

下偏光片,贴附于所述下基板的远离所述上基板的一侧;

其特征在于:所述下偏光片包括对应于所述下基板的台阶区的辅助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显示模组,其特征在于,所述辅助部覆盖所述下基板的所述台阶区,且所述辅助部设置有开口,所述开口对应于所述集成电路与所述连接端子所在的位置。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显示模组,其特征在于,所述液晶显示模组还包括背光模组,所述下偏光片位于所述背光模组与所述下基板之间;

所述背光模组包括:

导光板;

胶框,围绕所述导光板的侧边设置;

光源模块,位于所述胶框与所述导光板的入光面之间。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液晶显示模组,其特征在于,所述下偏光片还包括对应于所述下基板的成盒区的主体部;

所述辅助部包括自所述主体部的两个侧边延伸出的凸脚,所述光源模块对应于两个所述凸脚之间的位置。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液晶显示模组,其特征在于,所述凸脚为长条状,且所述凸脚的末端覆盖所述台阶区的远离所述成盒区的两个角落处。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液晶显示模组,其特征在于,所述凸脚为L形,且所述凸脚覆盖所述台阶区的远离所述成盒区的两个角落处。

7.根据权利要求5或6所述的液晶显示模组,其特征在于,所述胶框设置有承载液晶显示面板的平台,所述平台上设置有凹槽,所述凹槽与所述下偏光片的所述凸脚相适配。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显示模组,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柔性印刷电路板,所述柔性印刷电路板通过所述连接端子与所述集成电路连接。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显示模组,其特征在于,所述辅助部的靠近所述集成电路的侧边与所述集成电路之间的距离不小于0.4um;

所述辅助部的靠近所述连接端子的侧边与所述连接端子之间的距离不小于0.4um。

10.一种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装置包括如权利要求1~9任一项所述的液晶显示模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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