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示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714585发布日期:2019-09-20 20:59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一种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一成像元件,具有一成像面,用以提供一影像;

一平面式面光源,具有一发光表面,用以提供复数照明光束,且该发光表面的一法线与该成像面的一法线之间呈一非垂直配置关系;以及

一偏光分离元件,其设置于该平面式面光源与该成像元件之间并具有一几何柱面,且该几何柱面是供来自该平面式面光源并属于一第一偏极性的至少部分该照明光束投射至其上并产生反射,使属于该第一偏极性的至少部分该照明光束往该成像元件的方向行进;其中,属于该第一偏极性的任一该照明光束于投射至该成像元件并进而出射该成像元件后被转换为属于一第二偏极性的一成像光束,且该几何柱面还供来自该成像元件并属于该第二偏极性的至少部分该成像光束通过其中而使该影像向外呈现。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当该成像面的一侧边的一半长度在2.75毫米以下时,该显示装置符合以下关系式:

-0.047385Xi2+0.771625Xi+3.4≤Yi;

Yi≤-0.047385Xi2+0.771625Xi+5;

Yi=Mi-Ni;以及

69°≤θt≤78°;

其中,Xi为该成像面上依据一坐标轴而被定义的一位置,且该坐标轴平行于该成像面的该侧边,并垂直于该成像面的该法线,而Mi为该成像面上的该位置沿着该成像面的该法线向上延伸至该几何柱面的一间隔距离,Ni为该成像面上的该位置沿着该成像面的该法线向上延伸至该成像元件的一上表面的一间隔距离,θt为该成像面的该法线与该发光表面的该法线之间的一夹角。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该显示装置还符合以下关系式a1~a6中的一者:

a1:当Xi=0时,3.6≤Yi<3.8;

a2:当Xi=0时,3.8≤Yi<4.0;

a3:当Xi=0时,4.0≤Yi<4.2;

a4:当Xi=0时,4.2≤Yi<4.4;

a5:当Xi=0时,4.4≤Yi<4.6;以及

a6:当Xi=0时,4.6≤Yi<4.8。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当该成像面的一侧边的一半长度大于2.75毫米且在3.5毫米以下时,该显示装置符合以下关系式:

-0.043299Xi2+0.745345Xi+4≤Yi;

Yi≤-0.043299Xi2+0.745345Xi+6;

Yi=Mi-Ni;以及

68.5°≤θt≤82.5°;

其中,Xi为该成像面上依据一坐标轴而被定义的一位置,且该坐标轴平行于该成像面的该侧边,并垂直于该成像面的该法线,而Mi为该成像面上的该位置沿着该成像面的该法线向上延伸至该几何柱面的一间隔距离,Ni为该成像面上的该位置沿着该成像面的该法线向上延伸至该成像元件的一上表面的一间隔距离,θt为该成像面的该法线与该发光表面的该法线之间的一夹角。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该显示装置还符合以下关系式b1~b8中的一者:

b1:当Xi=0时,4.2≤Yi<4.4;

b2:当Xi=0时,4.4≤Yi<4.6;

b3:当Xi=0时,4.6≤Yi<4.8;

b4:当Xi=0时,4.8≤Yi<5.0;

b5:当Xi=0时,5.0≤Yi<5.2;

b6:当Xi=0时,5.2≤Yi<5.4;

b7:当Xi=0时,5.4≤Yi<5.6;以及

b8:当Xi=0时,5.6≤Yi<5.8。

6.如权利要求2或4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该成像元件包括一上盖玻璃、一中间层以及一电路板,且该中间层位于该上盖玻璃与该电路板之间;其中,该成像面位于该中间层内,且该成像元件的该上表面为该上盖玻璃的上表面。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该成像面上具有依据一坐标轴而被定义的一位置,且该坐标轴平行于该成像面的一侧边,并垂直于该成像面的该法线;其中,该成像面上的该位置沿着该成像面的该法线向上延伸至该几何柱面的一间隔距离是应该成像面上的该位置越往该坐标轴的一轴向移动而越大。

8.如权利要求2、4或7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该成像面呈矩形,且该成像面的该侧边为该成像面的一短边。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该平面式面光源包括一基板、复数发光二极体以及一扩散片,且该复数发光二极体设置于该基板上并提供复数光束,而该复数光束于通过该扩散片后形成一面光源。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该平面式面光源包括一光室、至少一发光二极体以及一扩散片,且该至少一发光二极体以及该扩散片分别位于该光室的两端;其中,该至少一发光二极体用以提供复数光束,且该复数光束于该光室中行进而投射与漫反射至该扩散片,并于通过该扩散片后形成一面光源。

11.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该平面式面光源包括至少一发光二极体以及一导光板,且该至少一发光二极体用以提供复数光束,而该导光板供该复数光束投射于其中而导引该些光束的行进,使该复数光束于通过该导光板后形成一面光源。

12.如权利要求9、10或1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该平面式面光源还包括一偏振片,用以供该复数光束通过其中而向外输出属于该第一偏极性的该复数照明光束。

1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该成像元件为单晶硅反射式液晶元件。

1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该偏光分离元件为反射式偏极片或反射式偏光增光膜。

1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该偏光分离元件呈薄膜状。

16.一种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一成像元件,具有一成像面,用以提供一影像;以及

一平面式面光源,用以提供复数照明光束;以及

一偏光分离元件,其设置于该平面式面光源与该成像元件之间,用以供来自该平面式面光源并属于一第一偏极性的至少部分该照明光束投射至其上并产生反射,使属于该第一偏极性的至少部分该照明光束往该成像元件的方向行进,还供来自该成像元件且属于一第二偏极性的至少部分成像光束通过其中而使该影像向外呈现;

其中,该成像面上具有依据一坐标轴而被定义的一位置,且该坐标轴平行于该成像面的一侧边,并垂直于该成像面的一法线,而该成像面上的该位置沿着该成像面的该法线向上延伸至该偏光分离元件的一间隔距离是应该成像面上的该位置越往该坐标轴的一轴向移动而越大。

17.如权利要求16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该平面式面光源具有一发光表面,且该发光表面的一法线与该成像面的该法线之间呈一非垂直配置关系。

18.如权利要求17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当该成像面的该侧边的一半长度在2.75毫米以下时,该显示装置符合以下关系式:

-0.047385Xi2+0.771625Xi+3.4≤Yi;

Yi≤-0.047385Xi2+0.771625Xi+5;

Yi=Mi-Ni;以及

69°≤θt≤78°;

其中,Xi为该成像面上依据该坐标轴而被定义的该位置,而Mi为该成像面上的该位置沿着该成像面的该法线向上延伸至该偏光分离元件的该间隔距离,Ni为该成像面上的该位置沿着该成像面的该法线向上延伸至该成像元件的一上表面的一间隔距离,θt为该成像面的该法线与该发光表面的该法线之间的一夹角。

19.如权利要求18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该显示装置还符合以下关系式a1~a6中的一者:

a1:当Xi=0时,3.6≤Yi<3.8;

a2:当Xi=0时,3.8≤Yi<4.0;

a3:当Xi=0时,4.0≤Yi<4.2;

a4:当Xi=0时,4.2≤Yi<4.4;

a5:当Xi=0时,4.4≤Yi<4.6;以及

a6:当Xi=0时,4.6≤Yi<4.8。

20.如权利要求17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当该成像面的该侧边的一半长度大于2.75毫米且在3.5毫米以下时,该显示装置符合以下关系式:

-0.043299Xi2+0.745345Xi+4≤Yi;

Yi≤-0.043299Xi2+0.745345Xi+6;

Yi=Mi-Ni;以及

68.5°≤θt≤82.5°;

其中,Xi为该成像面上依据该坐标轴而被定义的该位置,而Mi为该成像面上的该位置沿着该成像面的该法线向上延伸至该偏光分离元件的该间隔距离,Ni为该成像面上的该位置沿着该成像面的该法线向上延伸至该成像元件的一上表面的一间隔距离,θt为该成像面的该法线与该发光表面的该法线之间的一夹角。

21.如权利要求20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该显示装置还符合以下关系式b1~b8中的一者:

b1:当Xi=0时,4.2≤Yi<4.4;

b2:当Xi=0时,4.4≤Yi<4.6;

b3:当Xi=0时,4.6≤Yi<4.8;

b4:当Xi=0时,4.8≤Yi<5.0;

b5:当Xi=0时,5.0≤Yi<5.2;

b6:当Xi=0时,5.2≤Yi<5.4;

b7:当Xi=0时,5.4≤Yi<5.6;以及

b8:当Xi=0时,5.6≤Yi<5.8。

22.如权利要求18或20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该成像元件包括一上盖玻璃、一中间层以及一电路板,且该中间层位于该上盖玻璃与该电路板之间;其中,该成像面位于该中间层内,且该成像元件的该上表面为该上盖玻璃的上表面。

23.如权利要求16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该平面式面光源包括一基板、复数发光二极体以及一扩散片,且该复数发光二极体设置于该基板上并提供复数光束,而该复数光束于通过该扩散片后形成一面光源。

24.如权利要求16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该平面式面光源包括一光室、至少一发光二极体以及一扩散片,且该至少一发光二极体以及该扩散片分别位于该光室的两端;其中,该至少一发光二极体用以提供复数光束,且该复数光束于该光室中行进而投射与漫反射至该扩散片,并于通过该扩散片后形成一面光源。

25.如权利要求16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该平面式面光源包括至少一发光二极体以及一导光板,且该至少一发光二极体用以提供复数光束,而该复数光束于通过该导光板后形成一面光源。

26.如权利要求23、24或25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该平面式面光源还包括一偏振片,用以供该复数光束通过其中而向外输出属于该第一偏极性的该复数照明光束。

27.如权利要求16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该成像面呈矩形,且该成像面的该侧边为该成像面的一短边。

28.如权利要求16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该成像元件为单晶硅反射式液晶元件。

29.如权利要求16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该偏光分离元件为反射式偏极片或反射式偏光增光膜。

30.如权利要求16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该偏光分离元件呈薄膜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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