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建发光装置的置物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953730阅读:148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内建发光装置的置物架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新型系有关置物架,尤指一种内建发光装置的置物架。
背景技术
置物架是家中常用的物品,例如,在浴室中就常会在洗脸台的上方装设置物架,以放置漱口杯、牙刷、香皂等物品。然而,传统的置物架常会挡住设置于置物架上方的光源所产生的光线。对于年纪较大,或是视力不佳的人而言,常会因为传统置物架挡住了部分光线而看不清楚在水龙头下冲洗的物体,特别是体积较小的对象,因而导致清洗中的对象不小心被水流冲掉而遗失等各种问题。·发明内容有鉴于此,如何减轻或解决传统的置物架会造成光线不足的缺失,实系业界有待解决的问题。本说明书提供了一种置物架之实施例,其包含有一主框架,具有一中空部位,且该中空部位的侧面设置有一或多个透光部,其中该主框架的内部设置有一或多个发光装置,且该一或多个发光装置产生的光线会透过该一或多个透光部射出到该主框架外部;一控制装置,设置于该主框架上,用以供调整该一或多个发光装置的亮度;以及一承载板,设置于该主框架上或该主框架的上方。上述置物架的优点之一,是可提供使用者更多的照明选择,也能提供改善置物架下方的光线不足的问题。

图I为本新型的置物架的一实施例简化后的外观示意图。图2为图I中的置物架的一实施例分解示意图。图3为图I中的置物架从另一角度观看的外观示意图。图4为图I中的置物架简化后的侧视图。主要元件符号说明100置物架
110主框架
120控制装置
130承载板
140垫片
112中空部位
114中空部位的侧面
116透光部 210底座
212. 222中空区
214容置部
216变压器
218调光器
220盖板
224板体
230发光装置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将配合相关图式来说明本新型之实施例。在这些图式中,相同的标号系表示相同或类似的元件。在绘示图式时,某些元件的尺寸及相对大小会被加以放大,以使图式的内容能清楚地表达。另外,某些元件的形状会被简化以方便绘示。因此,图式中所绘示的各元件的形状、尺寸及相对大小,除非申请人有特别指明,否则不应被用来限缩本新型的范围。此外,本新型可用许多不同的形式来体现,在解释本新型时,不应限缩在本说明书所提出的示例性实施例的态样。在说明书及后续的权利要求当中使用了某些词汇来指称特定的元件。所属领域中具有通常知识者应可理解,同样的元件可能会用不同的名词来称呼。本说明书及后续的权利要求并不以名称的差异来作为区分元件的方式,而是以元件在功能上的差异来作为区分的基准。在通篇说明书及后续的权利要求当中所提及的「包含」系为一开放式的用语,故应解释成「包含但不限定于…」。另外,「耦接」一词在此系包含任何直接及间接的连接手段。因此,若文中描述一第一元件耦接于一第二元件,则代表该第一元件可直接(包含透过电性连接或无线传输、光学传输等信号连接方式)连接于该第二元件,或透过其它元件或连接手段间接地电性或信号连接至该第二元件。在此所使用的「及/或」的描述方式,包含所列举的其中之一或多个项目的任意组合。另外,除非特别指明,否则任何单数格的用语,在本说明书中都同时包含复数格的涵义。在通篇说明书及后续的权利要求当中,若描述第一元件位于第二元件上、在第二元件上方、连接、接合、耦接于第二元件或与第二元件相接,则可表示第一元件直接位在第二元件上、直接连接、直接接合、直接耦接于第二元件,亦可表示第一元件与第二元件间有其它中介元件存在。相对之下,若描述第一元件直接位在第二元件上、直接连接、直接接合、直接耦接、或直接相接于第二元件,则代表第一元件与第二元件间没有其它中介元件存在。为了说明上的方便,说明书中可能会使用一些与空间中的相对位置有关的叙述,例如「于…上」、「在…上方」、「于…下」、「在…下方」、「高于…」、「低于…」、「向上」、「向下」等等,来描述图式中的某一元件的功能或是该元件与其它元件间的相对空间关系。所属领 域中具有通常知识者应可理解,这些与空间中的相对位置有关的叙述,不仅包含所描述的元件在图式中的指向关系(orientation),也包含了所描述的元件在使用、运作、或组装时的各种不同指向关系。例如,若将图式上下颠倒过来,则原先用「于…上」来描述的元件,就会变成「于…下」。因此,在说明书中所使用的「于…上」的描述方式,解释上包含了「于…下」以及「于…上」两种不同的指向关系。同理,在此所使用的「向上」一词,解释上包含了「向上」以及「向下」两种不同的指向关系。请参考图I到图4。图I为本新型一实施例的置物架100简化后的外观示意图。图2为置物架100的一实施例分解示意图。图3为置物架100从另一角度观看的外观示意图。图4为置物架100简化后的侧视图。置物架100包含有主框架110、控制装置120、以及承载板130。主框架110具有中空部位112,且中空部位112的侧面设置有一或多个透光部116。在本实施例中,中空部位112的其中一个侧面114上设置有一长条状的透光部116。主框架110的内部设置有发光装置230,且发光装置230产生的光线可透过主框架110的透光部116射出到主框架110外部。实作上,发光装置230可以用LED装置来实现,以降低所需的电功耗。控制装置120设置于主框架110上,用以供使用者调整发光装置230的亮度。承载板130设置于主框架110上或主框架110的上方,用以供使用者放置物品。实作上,承载板130可以用玻璃板或是可透光的塑料板等透光板来实现。在组装时,承载板130可直接设置于主框架110上。在图I 图4的实施例中,则是在主框架110上设置多个垫片140,并将承载板130设置在这些垫片140上,使得承载板130位于主框架110的上方。这样的设置方式可避免承载板130滑动,并可避免灰尘或水气积存在承载板130与主框架110之间而形成污垢。如图2所示,主框架110包含底座210以及盖板220。底座210具有第一中空区212以及围绕中空区212的容置部214。前述的发光装置230设置于容置部内214。盖板220具有形状与底座210的中空区212相对应的第二中空区222,以及围绕第二中空区222的板体224。在图2的实施例中,底座210的容置部214是一环状槽构造,且盖板220的板体224形状与容置部214的开口形状相对应,使得盖板220的板体224可卡合于容置部214上。[0027]在本实施例中,置物架100还包含有变压器216和调光器218。变压器216设置于底座210的容置部214内,用以提供操作电压给发光装置230。调光器218的主要部分设置于容置部214内,并连接于变压器216,而调光器218的旋钮部分则会穿过底座210的容置部214上的开孔(图中未绘示),外露在底座210之外。图I中的控制装置120是包覆于调光器218的旋钮外部的旋钮罩。使用者可藉由旋转控制装置120的方式,来开启或关闭发光装置230,或是调整发光装置230的亮度。如图4所示,在本实施例中,主框架110的中空部位112的侧面114为一斜面,并与主框架Iio的底部具有一角度Al,介于10 80度之间,例如30、45、或60度。因此,设置于侧面114上的透光部116也会与所述主框架110的底部具有角度Al。如此一来,发光装置230产生的光线便可透过主框架110上的透光部116,向置物架100的斜下方照射,以增强置物架100下方的亮度。实作上,亦可用其它方式将发光装置230的出光方向配置成与主框架110的底部具有一角度Al,介于10 80度之间,例如30、45、或60度,使发光装置230发出的光透过主框架110上的透光部116,向置物架100的斜下方照射。 承载板130是以玻璃板或可透光的塑料板等透光板来实现的某些实施例中,发光装置230产生的部分光线还会因各种光反射或光散射效应,而通过主框架110的中空部位112照射到承载板130,并穿过承载板130照射到置物架100上方的空间。因此,即使置物架100的发光装置230是使用者当时所处环境的唯一光源,使用者仍可藉由发光装置230产生的光线清楚看到放置在置物架100上的物品。前述的设计可大幅提升置物架100的功能性和应用性,并减少对其他光源的需求。实作上,前述的透光部116的形状并不局限于长条状,且透光部116和发光装置230的数量亦不局限于前述实施例的态样。例如,亦可在主框架110的中空部位112的不同侧面上设置多个透光部116,并在这些透光部116后面设置对应的多个发光装置230,以达成不同的光线设计效果。此外,亦可将置物架100内的调光器218改成可自动侦测使用者手部位置,并依据侦测结果自动开启或关闭发光装置230的自动调光装置。此时,控制装置120指的是前述自动调光装置的侦测器。当置物架100设置于浴室时,可提供使用者更多的照明选择,也能让使用者有更充足的光线能看清楚在水龙头下冲洗的物体。对于年纪较大,或是视力不佳的人而言,本案提出的置物架100能提供传统置物架所欠缺的辅助光线。以上所述仅为本新型之较佳实施例,凡依本新型权利要求所做之均等变化与修饰,皆应属本新型之涵盖范围。
权利要求1.一种置物架,其特征在于,包括 一主框架,具有一中空部位,且该中空部位的侧面设置有一或多个透光部,其中该主框架的内部设置有一或多个发光装置,且该一或多个发光装置产生的光线会透过该一或多个透光部射出到该主框架外部; 一控制装置,与所述发光装置相连,控制该一或多个发光装置;以及 一承载板,设置于该主框架上或该主框架的上方。
2.如权利要求I所述的置物架,其特征在于,该承载板是透光板。
3.如权利要求I所述的置物架,其特征在于,该主框架包含有 一底座,具有一第一中空区以及一容置部,其中该一或多个发光装置设置于该容置部内;以及 一盖板,具有形状与该第一中空区相对应的一第二中空区,以及围绕该第二中空区的一板体。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置物架,其特征在于,该一或多个发光装置是一或多个LED装置。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置物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置物架另包含有 一变压器,装设于所述容置部内,并与所述发光装置相连,提供一操作电压给该一或多个发光装置;以及 一调光器,所述调光器的其中一部分装设于该容置部内并与所述变压器相连,而所述调光器的另一部分露出所述主框架外,并与所述控制装置相连。
6.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置物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置物架另包含有 一自动调光装置,与所述发光装置相连,会自动侦测使用者的手部位置,并依据侦测结果控制所述发光装置; 其中所述控制装置是所述自动调光装置的侦测器。
7.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置物架,其特征在于,该容置部是一环状槽构造。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置物架,其特征在于,该盖板的板体形状与该容置部的开口形状相对应,使得该盖板的板体可卡合于该容置部上。
9.如权利要求I或8所述的置物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发光装置的出光方向与所述主框架具有一角度,介于10 80度之间,使所述发光装置发出的光透过所述透光部向所述置物架的斜下方照射。
10.如权利要求I或8所述的置物架,其特征在于,所述中空部位的至少一侧面为斜面,并与所述主框架具有一角度,介于10 80度之间,使所述发光装置发出的光透过所述透光部向所述置物架的斜下方照射。
11.如权利要求I或8所述的置物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发光装置产生的部分光线会通过所述主框架的所述中空部位照射到所述承载板,并穿过所述承载板照射到所述置物架上方的空间。
专利摘要本说明书提供了一种置物架之实施例,其包含有一主框架,具有一中空部位,且该中空部位的侧面设置有一或多个透光部,其中该主框架的内部设置有一或多个发光装置,且该一或多个发光装置产生的光线会透过该一或多个透光部射出到该主框架外部;一控制装置,设置于该主框架上,用以供调整该一或多个发光装置的亮度;以及一承载板,设置于该主框架上或该主框架的上方。上述置物架的优点之一,是可提供使用者更多的照明选择,也能提供改善置物架下方的光线不足的问题。
文档编号F21V33/00GK202698968SQ20122015441
公开日2013年1月30日 申请日期2012年4月12日 优先权日2012年4月12日
发明者陈昭逸, 吴炯贤 申请人:逸松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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