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光二极管灯带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982352阅读:1039来源:国知局
发光二极管灯带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发光二极管应用的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发光二极管灯带。



背景技术:

发光二极管是一种能将电能转化为光能的半导体电子元件。这种电子元件早在1962年出现,早期只能发出低光度的红光,之后发展出其他单色光的版本,时至今日能发出的光已遍及可见光、红外线及紫外线,光度也提高到相当的光度。而用途也由初时作为指示灯、显示板等;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发光二极管已被广泛地应用于显示器、电视机采光装饰和照明。由于发光二极管亮度的提高和价格的下降,再加上长寿命、节电,驱动和控制较霓虹灯简易,不仅能闪烁,还能变色,所以用超高亮度发光二极管做成的单色、多色乃至变色的发光柱配以其他形状的各色发光单元,装饰高大建筑物、桥梁、街道及广场等景观工程效果很好,呈现一派色彩缤纷、星光闪烁及流光异彩的景象.已有不少单位生产发光二极管光柱达万米以上,彩灯几万个,目前正逐步推广,估计会逐步扩大单独形成一种产业。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一个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发光二极管灯带,该发光二极管灯带便于安装,使用方便,同时制造成本低,具有良好的导热性能,防止该一种发光二极管灯带在使用过程中发热而导致不能正常工作。

为达此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以下技术方案:

一种发光二极管灯带,包括底座、支座和长形贴片,所述底座的底部设置有长形沟槽,所述长形贴片固接于所述长形沟槽内,所述底座的顶部与所述支座的底部固定连接。

具体的,还包括灯罩,所述灯罩设置有卡勾,所述支座设置有勾槽,所述卡勾与所述勾槽卡接。

具体的,还包括灯座,所述支座的顶部设置有凹槽,所述灯座固接于所述凹槽上。

其中,所述灯座上固接有灯珠,所述灯座与灯珠的数量均为2。

优选的,所述长形贴片包括导热垫片、保护纸,所述导热垫片与所述保护纸之间还设置有导热胶粘剂。

具体的,所述导热垫片与导热胶粘剂均具有弹性。

优选的,所述长形贴片为3M泡棉双面胶。

其中,所述底座与所述支座均采用高导热工程塑料所制作而成。

其中,还包括线路通孔,所述线路通孔贯穿所述支座的两侧与所述灯座的底部。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提供一种发光二极管灯带,包括底座、支座和长形贴片,所述底座的底部设置有长形沟槽,所述长形贴片固接于所述长形沟槽内,所述底座的顶部与所述支座的底部固定连接。该发光二极管灯带便于安装,使用方便,同时制造成本低,具有良好的导热性能,防止该一种发光二极管灯带在使用过程中发热而导致不能正常工作。

附图说明

下面根据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说明。

图1为实施例一所述的发光二极管灯带的主视图;

图2为实施例一所述的发光二极管灯带的左视图;

图3为实施例一所述的发光二极管灯带的仰视图。

图1至图3中:

1、灯罩;2、灯珠;3、灯座;4、支座;5、底座;6、长形贴片。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并通过具体实施方式来进一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

实施例一:

如图1~3所示,于本实施例中,一种发光二极管灯带,包括底座5、支座4和长形贴片6,所述底座5的底部设置有长形沟槽,所述长形贴片6固接于所述长形沟槽内,所述底座5的顶部与所述支座4的底部固定连接。

于本实施例中,该发光二极管灯带还包括灯罩1,所述灯罩1设置有卡勾,所述支座4设置有勾槽,所述卡勾与所述勾槽卡接。

于本实施例中,该发光二极管灯带还包括灯座3,所述支座4的顶部设置有凹槽,所述灯座3固接于所述凹槽上。

于本实施例中,所述灯座3上固接有灯珠2,所述灯座3与灯珠2的数量均为2。

于本实施例中,所述长形贴片6包括导热垫片、保护纸,所述导热垫片与所述保护纸之间还设置有导热胶粘剂。

于本实施例中,所述导热垫片与导热胶粘剂均具有弹性。

于本实施例中,所述底座5与所述支座4均采用高导热工程塑料所制作而成。

于本实施例中,还包括线路通孔,所述线路通孔贯穿所述支座4的两侧与所述灯座3的底部。

实施例二:

于本实施例中,一种发光二极管灯带,包括底座、支座和长形贴片,所述底座的底部设置有长形沟槽,所述长形贴片固接于所述长形沟槽内,所述底座的顶部与所述支座的底部固定连接。

于本实施例中,该发光二极管灯带还包括灯罩,所述灯罩设置有卡勾,所述支座设置有勾槽,所述卡勾与所述勾槽卡接。

于本实施例中,该发光二极管灯带还包括灯座,所述支座的顶部设置有凹槽,所述灯座固接于所述凹槽上。

于本实施例中,所述灯座上固接有灯珠,所述灯座与灯珠的数量均为2。

于本实施例中,所述长形贴片为3M泡棉双面胶。

于本实施例中,所述底座与所述支座均采用高导热工程塑料所制作而成。

于本实施例中,还包括线路通孔,所述线路通孔贯穿所述支座的两侧与所述灯座的底部。

需要声明的是,上述具体实施方式仅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及所运用技术原理,在本实用新型所公开的技术范围内,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所容易想到的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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