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模具维修的无影灯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982853阅读:200来源:国知局
一种用于模具维修的无影灯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无影灯,具体为一种用于模具维修的无影灯,属于照明设备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在模具维修的过程中,照明对工作环境有着重要的影响,若照明条件差,则难以保证模具的维修质量,用于模具维修的传统的照明设备,都会由于遮挡而产生阴影,因而影响了模具的维修工作,并且传统的模具维修用照明设备,往往结构简单,功能单一,无法为模具维修提供一个良好的工作场所。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就在于为了解决上述问题而提供一种用于模具维修的无影灯。

本实用新型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上述目的:一种用于模具维修的无影灯,包括工作台、电源接线、电源开关、定位孔、支撑杆、水平转向轴、连接杆、无影灯、把手、垂直转向轴、连接板、工作槽和支撑板,所述工作台的顶部设有工作槽,所述工作槽的内侧设有多组定位孔,所述工作台的一侧设有电源接线,所述工作台的顶部一侧设有电源开关,所述电源接线与电源开关进行电连接,所述工作台的顶部设有支撑板,所述支撑板的顶部固定连接支撑杆,所述支撑杆的顶部转动连接水平转向轴,所述水平转向轴的一侧固定连接连接杆,所述连接杆的一端转动连接垂直转向轴,所述垂直转向轴的一侧固定连接连接板,所述连接板的一侧设有无影灯,所述无影灯与电源开关进行电连接,所述无影灯的一侧固定连接把手。

优选的,所述把手的外壁设有防滑橡胶层。

优选的,所述支撑板通过螺栓与工作台进行固定连接。

优选的,所述定位孔至少为三组。

优选的,所述无影灯通过螺栓与连接板进行固定连接。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用于模具维修的无影灯,通过工作台便于工作人员的维修工作,并通过工作槽可放置模具以及模具维修需要用到的工具,通过定位孔可使用螺栓或定位杆将模具固定在工作槽内,以此方便模具的维修,通过电源接线接通该用于模具维修的无影灯的电源,并通过电源开关打开无影灯,通过握持把手可移动无影灯,并通过水平转向轴使连接杆进行水平转动,并以此带动无影灯进行水平移动,通过垂直转向轴,可使无影灯进行上下的转动,以此便于无影灯的照明工作。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整体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无影灯侧面结构示意图;

图中:1、工作台;2、电源接线;3、电源开关;4、定位孔;5、支撑杆;6、水平转向轴;7、连接杆;8、无影灯;9、把手;10、垂直转向轴;11、连接板;12、工作槽;13、支撑板。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2,一种用于模具维修的无影灯,包括工作台1、电源接线2、电源开关3、定位孔4、支撑杆5、水平转向轴6、连接杆7、无影灯8、把手9、垂直转向轴10、连接板11、工作槽12和支撑板13,所述工作台1的顶部设有工作槽12,所述工作槽12的内侧设有多组定位孔4,所述工作台1的一侧设有电源接线2,所述工作台1的顶部一侧设有电源开关3,所述电源接线2与电源开关3进行电连接,所述工作台1的顶部设有支撑板13,所述支撑板13的顶部固定连接支撑杆5,所述支撑杆5的顶部转动连接水平转向轴6,所述水平转向轴6的一侧固定连接连接杆7,所述连接杆7的一端转动连接垂直转向轴10,所述垂直转向轴10的一侧固定连接连接板11,所述连接板11的一侧设有无影灯8,所述无影灯8与电源开关3进行电连接,所述无影灯8的一侧固定连接把手9。

所述把手9的外壁设有防滑橡胶层,由于把手9的外壁设有防滑橡胶层,便于握持把手9,从而对无影灯5进行转动。所述支撑板13通过螺栓与工作台1进行固定连接,由于支撑板13通过螺栓与工作台1进行固定连接,便于支撑板13与工作台1的分离,从而便于该用于模具维修的无影灯的存放和转移。所述定位孔4至少为三组,由于定位孔4至少为三组,可安装不同的规格的模具,以此提高该用于模具维修的无影灯的适用性。所述无影灯8通过螺栓与连接板11进行固定连接,由于无影灯8通过螺栓与连接板11进行固定连接,可便于无影灯8的安装和拆卸,并以此进行无影灯8维修和更换。

需要说明的是,本实用新型在使用时,先将模具放置在工作槽12内,并通过螺栓或者定位杆使模具与工作槽12内的定位孔4进行固定连接,通过电源接线2接通该用于模具维修的无影灯的电源,并通过电源开关3打开无影灯5,握持把手9对无影灯的位置进行调节。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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