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高效散热、隔热功能的LED灯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440158阅读:191来源:国知局
具有高效散热、隔热功能的LED灯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LED灯装置,尤其涉及一种具有高效散热、隔热功能的LED灯装置。



背景技术:

现有LED灯装置主要存在如下缺点:一是虽然具有一定的散热与隔热功能,但大都采用在壳内固定装设结构较复杂的散热装置、隔热装置及其结构,由于壳内布设空间有限,使得不得不增大壳体积以增大内部容积,一方面由于耗材增加而增大了成本,另一方面也加重了自身重量而变得笨重;二是装置整体牢靠性和安全性较低,尤其是壳外缺少保护壳的措施,在安装装置时以及使用过程中经常容易发生装置头部碰撞擦伤的事故,而可能导致装置损伤不能正常工作,甚至完全被损坏而报废;三是缺少防水装置或防水结构,或者由于在结构设置上的缺陷导致防水措施不全面。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克服现有技术的缺陷,提供一种具有高效散热、隔热功能的LED灯装置。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通过下述技术方案得以解决:

具有高效散热、隔热功能的LED灯装置,包括底壳、固定设在底壳上的电源仓、固定设在底壳上并将电源仓盖住的灯盖,底壳固定设有安置LED灯的LED灯座,电源仓中固定设有为LED灯供电的电源,电源仓与底壳之间固定夹设有将LED灯座中的LED灯与电源仓中的电源隔开的隔热垫。采用电源仓与底壳之间夹设的隔热垫直接将电源仓中的电源与底壳中的LED灯隔离开来,有效防止了电源过热损坏,提高了使用效率,延长了电源使用寿命。

作为优选,底壳外围固定设有保护框。保护框的设置,大大提高了装置整体牢固性、安全性,在安装装置时以及使用过程中能防止头部碰撞擦伤的发生。

作为优选,底壳与保护框之间分别固定连接有第一散热鳍片和第二散热鳍片,第一散热鳍片和第二散热鳍片分别位于底壳的上下位置。通过第一散热鳍片和第二散热鳍片在上下位置的组合散热,取得了充分散热效果,大大提高了散热功能。

作为优选,底壳与保护框之间并排设置有卡口,灯盖固定设有并排布置的卡条,通过两侧的卡条分别固定卡设于卡口和第二散热鳍片中将灯盖固定盖在LED灯座上。通过LED灯盖上固定设置的卡条分别与卡口和第二散热鳍片的卡接结合,使得整个LED灯盖更加稳固,结构更加稳定,更加适用于港口、吊车等对稳定性要求高的场所使用。

作为优选,底壳设有底壳防水槽,底壳防水槽中固定设有蘑菇形橡胶防水圈。蘑菇形橡胶防水圈的设置,既起了防水作用,又起了密封作用。

作为优选,电源仓设有电源仓防水槽,电源仓防水槽中固定设有蘑菇形橡胶防水圈。蘑菇形橡胶防水圈的设置,既起了防水作用,又起了密封作用。

本实用新型由于采用了以上技术方案,具有显著的技术效果:采用电源仓与底壳之间夹设的隔热垫直接将电源仓中的电源与底壳中的LED灯隔离开来,有效防止了电源过热损坏,提高了使用效率,延长了电源使用寿命;又通过在底壳与保护框之间设置双重散热鳍片,使得壳内发出的热气流能充分得到散热,大大提高了散热功能;又通过多处设置的结构简单的防水措施,有效的解决了防水功能不足的缺点。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具有高效散热、隔热功能的LED灯装置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底壳实施例的前面方向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盖子实施例的后面方向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灯盖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电源仓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中各数字标号所指代的部位名称如下:1—灯盖、2—保护框、3—电源仓、4—隔热垫、5—底壳、6—第一散热鳍片、7—第二散热鳍片、8—底壳防水槽、9—卡口、10—LED灯座、11—卡条、12—电源仓防水槽。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与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描述。

具有高效散热、隔热功能的LED灯装置,如图1-5所示,包括底壳5、固定设在底壳5上的电源仓3、固定设在底壳5上并将电源仓3盖住的灯盖1,底壳5固定设有安置LED灯的LED灯座10,电源仓3中固定设有为LED灯供电的电源,电源仓3与底壳5之间固定夹设有将LED灯座10中的LED灯与电源仓3中的电源隔开的隔热垫4。

本实施例中,底壳5外围固定设有保护框2。

本实施例中,底壳5与保护框2之间分别固定连接有第一散热鳍片6和第二散热鳍片7,第一散热鳍片6和第二散热鳍片7分别位于底壳5的上下位置。

本实施例中,底壳5与保护框2之间并排设置有卡口9,灯盖1固定设有并排布置的卡条11,通过两侧的卡条11分别固定卡设于卡口9和第二散热鳍片中将灯盖1固定盖在LED灯座10上。

本实施例中,底壳5设有底壳防水槽8,底壳防水槽8中固定设有蘑菇形橡胶防水圈。

本实施例中,电源仓3设有电源仓防水槽12,电源仓防水槽12中固定设有蘑菇形橡胶防水圈。

总之,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凡依本实用新型申请专利范围所作的均等变化与修饰,皆应属本实用新型专利的涵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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