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直下式背光模组,包括背板(1),其特征在于,所述背板(1)上设置有金属转接板(2),所述金属转接板(2)与所述背板(1)固定连接,所述金属转接板(2)上设置有至少两组固定结构,每组所述固定结构可对应安装一种规格的灯条(3),所述金属转接板(2)在每组所述固定结构处均设置有对应的安装标识(22)。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直下式背光模组,其特征在于,所述金属转接板(2)与所述灯条(3)通过螺钉、焊接、铆接或粘接中的一种或多种连接方式固定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直下式背光模组,其特征在于,所述金属转接板(2)与所述灯条(3)通过螺钉固定连接,所述固定结构为螺钉锁附孔(21)。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直下式背光模组,其特征在于,所述金属转接板(2)与所述背板(1)通过螺钉、焊接、铆接或粘接中的一种或多种连接方式固定连接。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直下式背光模组,其特征在于,所述金属转接板(2)的四边与所述背板(1)通过焊接固定连接,且所述金属转接板(2)的左侧、右侧和地侧均锁附有若干个用于与所述背板(1)固定连接的螺钉。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直下式背光模组,其特征在于,所述金属转接板(2)为铝板、铜板或镀锌钢板。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直下式背光模组,其特征在于,所述金属转接板(2)的厚度为0.5~2mm。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直下式背光模组,其特征在于,所述金属转接板(2)为矩形板,所述金属转接板(2)的四周均设置有折边。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直下式背光模组,其特征在于,所述金属转接板(2)由若干块互补形状的板拼接而成。
10.一种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权利要求1至9中任一项所述的直下式背光模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