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照明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952695发布日期:2019-02-22 22:08阅读:148来源:国知局
一种照明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照明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照明装置。



背景技术:

天棚灯是工矿灯具,一般应用于工厂厂房车间、车站、码头、仓库、展览馆、大型商场、超市或其它挑高较高、面积较大的照明场合。

现有的天棚灯,其灯体的下方设置发光单元,灯体的上方设置散热结构。散热结构暴露在外部,容易积灰,影响散热。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提供一种照明装置,罩设于灯体的上方用于防止散热结构的积灰,提高散热结构的性能。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照明装置,其包括灯体、与所述灯体连接的发光组件及防护罩,所述灯体上设置有散热结构,所述防护罩包括壳体、由所述壳体围设的通道、设置在所述壳体上端的第一开口和设置在所述壳体下端的第二开口,所述灯体连接于所述第二开口且所述散热结构位于所述通道内,所述壳体在所述照明装置的轴向上的正投影覆盖所述散热结构,所述通道同时通过所述第一开口以及所述第二开口与所述壳体的外部连通。

进一步的,所述第二开口的尺寸大于所述第一开口的尺寸。

进一步的,所述通道的口径由所述第二开口至所述第一开口逐渐变小。

进一步的,所述壳体为轴旋转对称结构,所述壳体的周面在其轴截面上的形状为阶梯形、直线形、或者弧线形。

进一步的,所述壳体的材质为硅胶或是金属。

进一步的,所述灯体包括支撑板,所述发光组件和所述散热结构在所述支撑板的上下两侧,且所述发光组件位于所述第二开口的外部。

进一步的,所述散热结构包括设置在所述支撑板上的若干个散热鳍片,所述散热鳍片沿所述照明装置的径向延伸。

进一步的,所述支撑板的周面与所述壳体连接,所述支撑板上设置有若干第一镂空结构,所述散热结构和所述发光组件避让所述第一镂空结构,所述通道通过所述第一镂空结构与所述壳体的外部连通。

进一步的,所述灯体还包括连接在所述支撑板下侧的下盖,所述下盖上设置有第二镂空结构,所述第二镂空结构和所述第一镂空结构上下对应,所述通道通过所述第一镂空结构、所述第二镂空结构与所述壳体的外部连通。

进一步的,所述发光组件包括连接于所述支撑板中部的基板和设置在所述基板上的发光单元,所述基板的尺寸小于所述支撑板的尺寸,所述第一镂空结构在所述照明装置的周向上位于所述基板的外围。

进一步的,所述灯体还包括设置在所述支撑板中部的电源盒,所述散热结构位于所述电源盒的外周。

进一步的,所述灯体还包括与所述支撑板连接的吊杆,所述吊杆延伸出所述第一开口。

进一步的,所述防护罩的上端设置有若干个开孔,若干个所述开孔呈环状均匀排布形成所述第一开口。

相较于现有技术,本实用新型的照明装置,设置防护罩覆盖在散热结构的上方,避免在散热结构上积灰,同时,将散热结构设置于壳体围设形成的通道内,利用通道、第一开口和第二开口与壳体的外部连通实现烟囱效应,使得照明装置具有较高的散热性能。

附图说明

此处所说明的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理解,构成本实用新型的一部分,本实用新型的示意性实施例及其说明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不当限定。在附图中: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1的照明装置的示意图。

图2为图1的照明装置的立体分解示意图。

图3为图2的照明装置内的防护罩的空气流动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2的照明装置的立体示意图。

图5为图4的照明装置的分解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具体实施例及相应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实施例1

如图1至图3所示,本实施例提供了一种照明装置100,包括灯体1、与灯体1连接的发光组件2及防护罩3,灯体1上设置有散热结构12,防护罩3罩设在散热结构12的上方,由此避免了在散热结构12上形成积灰,影响散热效果。

以下针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照明装置100内的各个元件及元件之间的连接关系作具体说明。

灯体1由散热性较好的金属材料制成,其包括支撑板11、设置在支撑板11中部的电源盒14、设置在电源盒14外周且位于支撑板11上侧的散热结构12、由电源盒14的上侧向上延伸的吊杆13。吊杆13可以直接延伸并固定在天花板上,吊杆13的上端也可以为钩状,用于勾住吊装结构(未图示)。在本实施例中,支撑板11为圆形板,在支撑板11上设置有若干个第一镂空结构111,若干个第一镂空结构111设置在靠近支撑板11的外周的位置且均匀排布围设形成环状。在其它可替换的实施例中,第一镂空结构111的设置位置和形状不受限制。具体的,散热结构12包括设置在支撑板11上的若干个散热鳍片121,散热鳍片121沿支撑板11的径向延伸且沿周向均匀排布,以此增加散热结构12的表面积,增强散热。第一镂空结构111设置在相邻的散热鳍片121构成的间隙中,以形成更好的空气流通通道。

发光组件2连接于支撑板11的下侧,发光组件2具体包括连接于支撑板11中部的基板21、设置在基板21上的发光单元22及覆盖发光单元22的配光元件(未图示)。在本实施例中,基板21的尺寸小于支撑板11的尺寸,并且第一镂空结构111在照明装置100的周向上位于基板21的外围,即发光组件2避让第一镂空结构111。在其它可替换的实施例中,第一镂空结构111也可以设置在支撑板11的中部,基板21的尺寸还可以等于支撑板11的尺寸,在基板21上对应于第一镂空结构111的位置也设置镂空部。

防护罩3包括壳体31、由壳体31围设形成的通道32、设置在壳体31上端的第一开口33和设置在壳体31下端的第二开口34。在本实施例中,第二开口34的尺寸大于第一开口33的尺寸,其通道32的口径由第二开口34至第一开口33逐渐变小。壳体31为轴旋转对称结构,壳体31的周面在其轴截面上的形状为阶梯形、直线形、或者弧线形。在本实施例中,壳体31的材质可为硅胶或金属,壳体31的周面在其轴截面上的形状优选为阶梯形,使得壳体31可以在其轴向上被压缩,并且维持压缩后的形变。对于厚度较小的灯体1可以配置压缩后的防护罩3,以缩小照明装置100的体积,节约空间。另外,可压缩的壳体31在运输时,也能够通过减小壳体31的体积,降低运输的方便性及成本。

支撑板11连接于第二开口34,在本实施例中,支撑板11的周面与第二开口34的周面贴合,通过螺钉(未图示)将支撑板11和壳体31连接。散热结构12位于通道32内,通道32通过设置在第二开口34处的第一镂空结构111与壳体31的外部连通,又由于通道32通过第一开口33与壳体31的外部连通,则使得通道32可以和外部空气形成对流,当灯体1在照明状态时,散热结构12散发的热量形成热空气在通道32内上升,既而由第一开口33导出实现散热的目的。

本实用新型的照明装置100,设置防护罩3覆盖在散热结构12的上方,避免在散热结构12上积灰,同时,将散热结构12设置于壳体31围设形成的通道32内,利用通道32、第一开口33和第二开口34与壳体31的外部连通实现烟囱效应,使得照明装置100具有较高的散热性能。

实施例2

如图4至图5所示,本实施例提供了一种照明装置100’,包括灯体1’、与灯体1’连接的发光组件2’及防护罩3’,灯体1’上设置有散热结构12’,防护罩3’罩设在散热结构12’的上方,由此避免了在散热结构12’上形成积灰,影响散热效果。

发光组件2’连接于支撑板11’的下侧,其具体包括连接于支撑板11’中部的若干块基板21’、设置在基板21’上的发光单元(未图示)。在本实施例中,若干块基板21’围设形成环形。

灯体1’由散热性较好的金属材料制成,其包括支撑板11’、设置在支撑板11’中部的电源盒14’、连接在支撑板11’下端的下盖15’、设置在电源盒14’外周且位于支撑板11’上侧的散热结构12’、由电源盒14’的上侧向上延伸的吊链13’,其中,支撑板11’上设置有若干个第一镂空结构110’。灯体1’的结构与实施例1的灯体1的结构类似,不同之处在于:第一镂空结构110’包括第一镂空单元111’和第二镂空单元112’,在本实施例中,第一镂空单元111’设置在靠近支撑板11’的外周的位置且均匀排布围设形成环状,第二镂空单元112’设置在支撑板11’中部且位于电源盒14’的外周的位置。下盖15’与发光单元对应的部位,设置有若干个配光单元151’,配光单元151’与发光单元一对一设置。下盖15’上设置有第二镂空结构150’,第二镂空结构150’具体包括第三镂空单元152’和第四镂空单元153’,第三镂空单元152’和第一镂空单元111’上下对应,第四镂空单元153’和第二镂空单元152’上下对应,散热结构12’和发光组件2’同时避让第一镂空结构110’和第二镂空结构150’。位于照明装置100’下方的空气通过第一镂空单元111’、第二镂空单元112’、第三镂空单元152’及第四镂空单元153’进入防护罩3’内。

防护罩3’的结构与实施例1中的防护罩3’的结构基本相同,不同之处在于,防护罩3’的上端设置有若干个开孔331’,若干个开孔331’呈环状均匀排布形成第一开口33’,防护罩3’内形成的热空气由开孔331’向外部导出。

本实用新型的照明装置100’,设置防护罩3’覆盖在散热结构12’的上方,避免在散热结构12’上积灰。照明装置100’的散热原理与实施例1的照明装置100的散热原理相同,具有较高的散热性能。

以上所述的具体实例,对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有益效果进行了进一步详细说明,所应理解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做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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