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内置电路板的灯管端盖以及灯管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2703438发布日期:2020-10-30 21:10阅读:116来源:国知局
可内置电路板的灯管端盖以及灯管的制作方法

本申请涉及照明设备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可内置电路板的灯管端盖以及灯管。



背景技术:

灯管为生活中常用的照明设备,形式也多种多样,例如荧光灯管、led灯管、直灯管、u形灯管等,但通常都包括灯管本体和端盖两部分。

为满足安全性要求,灯管的驱动电路通常封闭于灯管的内部,对于用户是不可见的。随着市场需要的多样化发展,出现了各种带交互元件的灯管,这些交互元件可以是指示灯、供用户操作的开关等。交互元件通常需要暴露于灯管外部,而相关的电路结构又需要封闭于灯管内部,这就对灯管组装的便利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公开号为cn209165078u的中国专利提供了一种堵头开关灯管,其交互元件为开关器件,组装方式为沿灯管长度方向依次组装,组装完成后开关器件的按压头沿灯管长度方向伸出端盖的外部。由于灯管的端盖上通常还需要安装与外部电路电连接的插接头,用户操作时有碰触插接头的风险,安全性不高。另外,如果交互元件为指示灯,则指示灯的大部分被遮挡,用户也不容易观察到。



技术实现要素:

本申请提供了一种可内置电路板的灯管端盖,组装较为方便,且组装后安全性较高。

本申请提供的可内置电路板的灯管端盖,所述电路板包括底板和固定于所述底板的电子元件,所述灯管端盖包括筒体以及封闭筒体一端的电源插脚安装板,所述筒体的筒壁局部下沉形成凹陷部,所述凹陷部包括一体连接凹陷底壁和凹陷侧壁;

所述筒体的内壁设有用于插接所述底板的插槽,

所述凹陷底壁设有条形孔,且所述条形孔的延伸方向与所述插槽的延伸方向平行;

所述凹陷侧壁设有与所述条形孔连通的避让口,在电路板在装配就位过程中,所述电子元件经由所述避让口穿过凹陷侧壁并进入所述条形孔。

以下还提供了若干可选方式,但并不作为对上述总体方案的额外限定,仅仅是进一步的增补或优选,在没有技术或逻辑矛盾的前提下,各可选方式可单独针对上述总体方案进行组合,还可以是多个可选方式之间进行组合。

可选的,所述凹陷底壁延伸至所述筒体朝向所述电源插脚安装板的一侧,且所述电源插脚安装板与所述凹陷底壁相互平齐,所述凹陷侧壁位于所述凹陷底壁远离所述电源插脚安装板的一侧。

可选的,所述电子元件在筒体径向上高出凹陷底壁的距离为h1,所述凹陷部在筒体径向上的下沉深度为h2,且h1小于等于h2。

可选的,所述条形孔与所述避让口相互连通为安装区,且所述安装区在周向上为全封闭结构。

可选的,所述电子元件为一个或多个,所述安装区与所述电子元件的数量一致。

可选的,所述灯管端盖还包括:

第一盖板,贴靠固定于所述凹陷侧壁且遮闭所述避让口;

第二盖板,贴靠固定于所述凹陷底壁,且设有供所述电子元件穿过的避让孔,所述第一盖板和所述第二盖板为一体结构或分体结构。

可选的,所述第一盖板和所述第二盖板为一体结构且贴靠于所述筒体的外侧,所述第二盖板设有卡钩,所述凹陷底壁设有与所述卡钩配合的卡孔。

可选的,所述凹陷底壁设有限位孔,所述第二盖板设有插接于所述限位孔的限位柱。

可选的,所述第一盖板设有嵌入所述避让口内的限位块。

本申请还提供一种灯管,包括至少局部透光的灯管本体以及对接于灯管本体两端的端盖,所述灯管本体两端的端盖中,至少一者采用所述的可内置电路板的灯管端盖,所述电路板包括底板和固定于所述底板的电子元件,电子元件为指示灯或滑动开关。

本申请提供的可内置电路板的灯管端盖以及灯管,组装较为方便,且组装后安全性较高。

附图说明

图1为本申请可内置电路板的灯管端盖一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中的灯管端盖在另一视角下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图1中的灯管端盖安装盖板后的结构示意图;

图4为图3的分解图;

图5为图3中的盖板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附图标记说明如下:

1、筒体;2、电源插脚安装板;11、凹陷底壁;12、凹陷侧壁;13、插槽;14、条形孔;15、避让口;16、卡孔;17、限位孔;3、第一盖板;31、限位块;4、第二盖板;41、避让孔;42、卡钩;43、限位柱。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申请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申请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是本申请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申请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申请保护的范围。

需要说明的是,当组件被称为与另一个组件“连接”时,它可以直接与另一个组件连接或者也可以存在居中的组件。当一个组件被认为是“设置于”另一个组件,它可以是直接设置在另一个组件上或者可能同时存在居中组件。

除非另有定义,本文所使用的所有的技术和科学术语与属于本申请的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通常理解的含义相同。本文中在本申请的说明书中所使用的术语只是为了描述具体的实施例的目的,不是在于限制本申请。本文所使用的术语“和/或”包括一个或多个相关的所列项目的任意的和所有的组合。

在一实施例中,如图1、图2所示,可内置电路板的灯管端盖,电路板包括底板和固定于底板的电子元件,灯管端盖包括筒体1以及封闭筒体1一端的电源插脚安装板2,筒体1的筒壁局部下沉形成凹陷部,凹陷部包括一体连接凹陷底壁11和凹陷侧壁12;筒体1的内壁设有用于插接底板的插槽13,凹陷底壁设有条形孔14,且条形孔14的延伸方向与插槽13的延伸方向平行;凹陷侧壁12设有与条形孔连通的避让口15,在电路板在装配就位过程中,电子元件经由避让口穿过凹陷侧壁12并进入条形孔14。

电路板与灯管端盖相比,机械强度较差,在产品的运输过程中容易发生损坏。本实施例将电路板的底板置入筒体1的内部,防止底板因与外界硬物碰触而损坏。而作为交互元件的电子元件需要暴露于筒体1的外部,本实施例在筒体1上设置凹陷部,将电子元件暴露于凹陷部,防止电子元件因与外界硬物碰触而损坏,结构更加安全可靠。

另外,筒体1的背向电源插脚安装板2的一端需要与灯管的灯管本体(通常包含光源以及透光部)对接,通过设置凹陷部使条形孔14不必延伸至如图2所示的筒体1的右端面,保证了灯管端盖与灯管本体在对接部位的结构强度。

通过设置插槽13,使组装人员能够通过插接方式安装电路板,操作较为方便。具体的,电源插脚安装板2与筒体1可以为一体结构,也可以为分体结构。为分体结构时,组装人员可将电路板从图2中的右侧开口处插入筒体1,电路板与筒体1之间可以通过摩擦锁死、粘接等多种方式固定。

使用时,由于电子元件位于筒体1的周面,远离电源插脚安装板2,接触电子元件时不易发成触电事故,操作更加安全。

为确保电子元件不伸出凹陷部,在一实施例中,电子元件在筒体径向上高出凹陷底壁的距离为h1,凹陷部在筒体径向上的下沉深度为h2,且h1小于等于h2。

具体的,在一实施例中,如图1所示,条形孔14与避让口15相互连通为安装区,且安装区在周向上为全封闭结构。电子元件为一个或多个,安装区与电子元件的数量一致。例如,电路板上安装有两个电子元件,则筒体1上设置两处安装区,每处安装区容纳一个电子元件。

为加强灯管的密封性,进一步确保灯管内部电路结构的安全,在一实施例中,如图3、图4所示,灯管端盖还包括第一盖板3和第二盖板4。第一盖板3贴靠固定于凹陷侧壁12且遮闭避让口15。第二盖板4贴靠固定于凹陷底壁11,且设有供电子元件穿过的避让孔41,第一盖板3和第二盖板4为一体结构或分体结构。通过第一盖板3遮蔽避让口15,通过第二盖板4遮蔽条形孔14,缩小了连通端盖内外的通道面积,提高了灯管的密封性。避让孔41的位置与条形孔14的位置相对应。避让孔41的尺寸与电子元件的尺寸相适应,或与电子元件的活动区域面积相适应。

为了方便安装两盖板,在一实施例中,如图1、图4所示,第一盖板和第二盖板为一体结构且贴靠于筒体的外侧,第二盖板4设有卡钩42,凹陷底壁11设有与卡钩42配合的卡孔16。沿图4中的箭头x方向施力使卡钩42卡入卡孔16内,即可将两盖板与筒体1压合固定,安装较为方便。

为进一步加强第二盖板4与筒体1的连接,在一实施例中,如图1、图5所示,凹陷底壁设有限位孔17,第二盖板4设有插接于限位孔17的限位柱43。进一步的,在一实施例中,底板上设有与限位孔17位置对应的底板限位孔,限位柱43还插接于底板限位孔以阻止底板沿插槽滑动。

在一实施例中,如图5所示,第一盖板3设有嵌入避让口15内的限位块31。第一盖板3和第二盖板4连成整体盖板时,卡钩42和限位块31分别位于整体盖板的两端,能够有效防止整体盖板的一端翘起,使第二盖板4与筒体1的连接更加牢固。

固定完电路板之后,先将限位块31嵌入避让口15内;再按压第二盖板4的中部使限位柱43卡入限位孔17内;再按压第二盖板4的邻近电源插脚安装板2的一端,使卡钩42卡入卡孔16内。

为了方便安装两盖板,在一实施例中,如图1所示,凹陷底壁11延伸至筒体1朝向电源插脚安装板2的一侧,且电源插脚安装板2与凹陷底壁11相互平齐,凹陷侧壁12位于凹陷底壁11远离电源插脚安装板2的一侧。

通过将凹陷底壁11延伸至图1中筒体1的左端,方便将第一盖板3和第二盖板4从图1中筒体1的左端插入凹陷部,以使限位块31嵌入避让口15。

在一实施例中,还提供一种灯管,包括至少局部透光的灯管本体以及对接于灯管本体两端的端盖,灯管本体两端的端盖中,至少一者采用以上实施例中的可内置电路板的灯管端盖,电路板包括底板和固定于底板的电子元件,电子元件为指示灯或滑动开关。

以上所述实施例的各技术特征可以进行任意的组合,为使描述简洁,未对上述实施例中的各技术特征所有可能的组合都进行描述,然而,只要这些技术特征的组合不存在矛盾,都应当认为是本说明书记载的范围。不同实施例中的技术特征体现在同一附图中时,可视为该附图也同时披露了所涉及的各个实施例的组合例。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申请的几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申请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申请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申请的保护范围。因此,本申请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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