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用于辅助斜销和模仁紧配的夹装斜顶治具,其特征在于,包括:
基体,设有通孔以允许斜销穿设;
第一固定件,用于将所述斜销与所述基体紧固;
第二固定件,用于将所述基体与模仁紧固。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夹装斜顶治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基体设有第一固定孔和第二固定孔,所述第一固定孔和所述第二固定孔分别用于与所述第一固定件和所述第二固定件相配合。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夹装斜顶治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固定孔和所述第二固定孔为螺孔,所述第一固定件和所述第二固定件为螺钉。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夹装斜顶治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固定孔和所述第二固定孔为沉孔,所述第一固定件和所述第二固定件为内六角螺钉。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夹装斜顶治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基体呈长方体状,所述通孔及所述第一固定孔设于所述基体的长、宽表面,所述第二固定孔设于所述基体的宽、高表面。
6.一种放电加工治具,其特征在于,包括:
模仁;
站脚,设于所述模仁的底部;
斜销,通过夹装斜顶治具设于所述模仁的底部;
其中,所述夹装斜顶治具包括:
基体,设有通孔以允许斜销穿设;
第一固定件,用于将所述斜销与所述基体紧固;
第二固定件,用于将所述基体与模仁紧固。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放电加工治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基体设有第一固定孔和第二固定孔,所述第一固定孔和所述第二固定孔分别 用于与所述第一固定件和所述第二固定件相配合。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放电加工治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固定孔和所述第二固定孔为螺孔,所述第一固定件和所述第二固定件为螺钉。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放电加工治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固定孔和所述第二固定孔为沉孔,所述第一固定件和所述第二固定件为内六角螺钉。
10.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放电加工治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基体呈长方体状,所述通孔及所述第一固定孔设于所述基体的长、宽表面,所述第二固定孔设于所述基体的宽、高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