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拆卸方便的加工中心用刀具库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167304阅读:1241来源:国知局
一种拆卸方便的加工中心用刀具库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刀具库设备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拆卸方便的加工中心用刀具库。



背景技术:

数控铣床是在一般铣床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自动加工设备,两者的加工工艺基本相同,结构也有些相似。数控铣床有分为不带刀库和带刀库两大类。其中带刀库的数控铣床又称为加工中心数控铣床形式多样,不同类型的数控铣床在组成上虽有所差别,但却有许多相似之处。下面以XK5040A型数控立式升降台铣床为例介绍其组成情况。Ⅺ锯040A型数控立式升降台铣床配有Ⅳ四3MA数控系统,采用全数字交流伺服驱动。该机床由6个主要部分组成.即床身部分,铣头部分,工作台部分,横进给部分,升降台部分,冷却、润滑部分。床身内部布局合理,具有良好的刚性,底座上设有4个调节螺栓,便于机床进行水平调整,切削液储液褴设在机床座内部。

零件加工的适应性强、灵活性好,能加工轮廓形状特别复杂或难以控制尺寸的零件,如模具类零件、壳体类零件等,能加工普通机床无法加工或很难加工的零件,如用数学模型描述的复杂曲线零件以及三维空间曲面类零件,能加工一次装夹定位后,需进行多道工序加工的零件,加工精度高、加工质量稳定可靠,数控加工还避免了操作人员的操作失误。

目前的刀具库在使用过程中存在许多不足之处,安装拆卸不方便,在需要更换维修调整时会浪费大量的时间,因此需要一种拆卸方便的加工中心用刀具库。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拆卸方便的加工中心用刀具库,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安装拆卸不方便,在需要更换维修调整时会浪费大量时间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拆卸方便的加工中心用刀具库,包括主体外壳和步进电机,所述步进电机安装在主体外壳的内部,所述步进电机的下方安装有刀库支架,所述刀库支架一侧安装有传动机构,所述传动机构的内部安装有从动轮,所述从动轮的上方安装有主动轮,所述刀库支架的下方安装有驱动主轴,所述主体外壳的前方外壁上安装有刀库基层,所述刀库基层的一侧安装有可拆卸副层,所述可拆卸副层的一侧安装有刀夹,所述刀夹的中心处安装有支撑辐条,所述支撑辐条的中心处安装有回转中心。

优选的,所述刀库基层和可拆卸副层之间设置有固定卡爪。

优选的,所述主动轮和从动轮之间通过皮带连接。

优选的,所述刀夹的内部安装有刀具。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设备结构科学合理,使用安全方便,设置有刀库基层和可拆卸副层,能够在需要拆卸维修或者更换时更加方便快捷,通过固定卡爪就可以快速的进行拆卸,因此能够极大的节约工作时间,进而提高工作效率,同时操作更加方便,不需要熟练的操作经验也能够单独快速的完成工作;设置有支撑辐条,能够子节约生产成本的同时降低机体的工作负荷。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内部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主体外壳;2-步进电机;3-传动机构;4-刀库支架;5-刀具;6-主动轮;7-从动轮;8-驱动主轴;9-固定卡爪;10-刀夹;11-支撑辐条;12-回转中心;13-刀库基层;14-可拆卸副层。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和图2,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拆卸方便的加工中心用刀具库实施例:一种拆卸方便的加工中心用刀具库,包括主体外壳1和步进电机2,步进电机2安装在主体外壳1的内部,步进电机2的下方安装有刀库支架4,刀库支架4一侧安装有传动机构3,传动机构3的内部安装有从动轮7,从动轮7的上方安装有主动轮6,刀库支架4的下方安装有驱动主轴8,主体外壳1的前方外壁上安装有刀库基层13,刀库基层13的一侧安装有可拆卸副层14,可拆卸副层14的一侧安装有刀夹10,刀夹10的中心处安装有支撑辐条11,支撑辐条11的中心处安装有回转中心12,刀库基层13和可拆卸副层14之间设置有固定卡爪9,主动轮6和从动轮7之间通过皮带连接,刀夹10的内部安装有刀具5。

工作原理:该拆卸方便的加工中心用刀具库使用时,首先步进电机2通过传动轴带动主动轮6,之后主动轮6通过皮带带动从动轮7转动,进而从动轮7带动回转中心12,回转中心12带动刀夹10转动达到换刀的工作效果,在需要进行拆卸时,通过刀库基层13和可拆卸副层14外侧的固定卡爪9即可进行快捷方便的拆卸。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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