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圆柱工件端面打孔的夹具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761493阅读:709来源:国知局
一种用于圆柱工件端面打孔的夹具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机械加工夹具领域,具体是一种用于圆柱工件端面打孔的夹具。



背景技术:

在圆柱形工件加工的过程中,有时需要对工件的端面进行打孔处理,为保证加工精度,多采用数控机床一次成形,但是数控机床的成本高昂,是一般小型企业所负担不起的,而传统加工方式是,通过车床车出合格的圆柱尺寸后送往钻床二次加工,这样会造成误差很大,使得工件的精度低,造成企业的产品竞争力小。

同时现有的普通机床在装夹时,多事人工装夹,误差较大,同时存在未夹实的现象,因此在加工过程中端面受力后会出现工件晃动的现象,严重是会崩断钻头,因此前期装夹十分重要。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用于圆柱工件端面打孔的夹具,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用于圆柱工件端面打孔的夹具,包括百分表、百分表固定板、三爪卡盘、L形插销、螺母、螺杆、轴承A、锥形孔、轴承B、转轴、底座、螺钉和固定耳,所述三爪卡盘的底部垂直焊接有转轴,转轴通过轴承B连接在底座的上表面,底座的边缘一体成型有固定耳,固定耳上开设通孔,所述三爪卡盘的外表面底部均匀的开设若干个围绕其旋转中心分布的锥形孔,而底座的一侧通过轴承A连接螺杆的一端,螺杆的另一端固定连接手柄,所述螺杆上螺纹连接螺母,螺母的表面固定连接L形插销的一端,L形插销的另一端设有锥形头,锥形头与锥形孔同轴线设置;所述底座的侧面通过螺钉连接百分表固定板的一端,百分表固定板的中部开设一个U形槽,U形槽出自上而下设置多个百分表固定孔,而百分表固定板的顶部侧面开设有螺纹通孔,螺纹通孔螺纹连接锁紧螺钉,通过锁紧锁紧螺钉使得U形槽中的百分表固定孔夹紧百分表。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三爪卡盘的底部固定连接一块板,转轴焊接在板的底部。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板通过螺钉或者直接焊接的方式固定在三爪卡盘的底部。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底座通过T形螺栓固定在加工台面上。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L形插销的另一端插接入锥形孔内,且锥形孔与锥形头紧密配合。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通过设置百分表固定板,实现百分表的固定,从而快速的测量夹具上装夹的圆柱形工件的表面跳动值,进而确认并调整使得圆柱形工件能够垂直装夹,以保证端面打孔的精确;本实用能够避免未夹实的现象,保证加工更加安全。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百分表固定板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2,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用于圆柱工件端面打孔的夹具,包括百分表1、百分表固定板2、三爪卡盘3、L形插销4、螺母5、螺杆6、轴承A7、锥形孔8、轴承B9、转轴10、底座11、螺钉12和固定耳13,所述三爪卡盘3的底部垂直焊接有转轴10,此处焊接最好先在三爪卡盘3的底部固定连接一块板,然后将转轴10焊接在板上,而板可以通过螺钉或者直接焊接的方式固定在三爪卡盘3的底部,以便于将对现有的三抓卡盘进行改进使用,所述转轴10通过轴承B9连接在底座11的上表面,底座11的边缘一体成型有固定耳13,固定耳13上开设通孔,以便于使用T形螺栓等组件固定在加工台面上。

所述三爪卡盘3的外表面底部均匀的开设若干个围绕其旋转中心分布的锥形孔8,而底座11的一侧通过轴承A7连接螺杆6的一端,螺杆6的另一端固定连接手柄,便于手动转动,所述螺杆6上螺纹连接螺母5,螺母5的表面固定连接(焊接)L形插销4的一端,L形插销4的另一端设有锥形头,且需要固定三抓卡盘3时,通过转动螺杆6实现L形插销4的另一端插接入锥形孔8内,以便于固定加工,且锥形孔8与锥形头紧密配合,从而避免松动。

所述底座11的侧面通过螺钉12连接百分表固定板2的一端,百分表固定板2的中部开设一个U形槽14,U形槽14出自上而下设置多个百分表固定孔15,便于不同尺寸和精度的测量,而百分表固定板2的顶部侧面开设有螺纹通孔,螺纹通孔螺纹连接锁紧螺钉13,当百分表1插入到百分表固定孔15内,通过锁紧螺钉13使得U形槽14夹紧百分表1,以便于实现表面跳动的测量,保证圆柱形工件能够垂直被装夹在卡盘中,同时百分表1在不使用时通过松动螺钉12即可放下,不妨碍后续加工。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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